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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1 (1700-1725).djvu/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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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一百七十八卷目錄

 公輔部彙考二

  宋總一則 武帝永初一則

  南齊總一則

  梁總一則 武帝大同一則

  陳總一則

  北魏明元帝神瑞一則 太武帝神麚一則 孝文帝太和一則 孝莊帝永安一則

  前廢帝普泰一則

  北齊總一則

  北周總一則 宣帝大象二則

  隋總一則 文帝開皇一則 煬帝大業二則

  唐總一則 太宗貞觀一則 元宗開元一則

  遼總一則 太祖一則 神冊一則 天贊一則 太宗會同一則 興宗重熙一則 道

  宗清寧一則 大安一則

官常典第一百七十八卷

公輔部彙考二

宋承魏、晉,太宰、太傅、太保、相國丞相、太尉、司徒、司空、 大司馬、大將軍皆為公曹屬,增省不一,以重臣錄尚 書事。其尚書令、左右僕射總機衡,而詔命又置中書 監令以主之。

按《宋書百官志》:「太宰一人。周武王時,周公旦始居之, 掌邦治,為六卿之首。秦漢魏不常置。晉初,依《周禮》備 置三公,三公之職,太師居首。景帝名師,故置太宰以 代之。太宰蓋古之太師也。殷紂之時,箕子為太師。周 武王時,太公為太師。周成王時,周公為太師。周公薨, 畢公代之。漢西京初不置。平帝始復置太師官,而孔」 光居焉。漢東京又廢。獻帝初,董卓為太師,卓誅,又廢。 魏世不置。晉既因太師而置太宰,以安平王孚居焉。 太傅一人,周成王時,畢公為太傅。漢高后元年,初用 王陵。

「太保一人。殷太甲時,伊尹為太保,周武王時,召公為 太保。」漢平帝元始元年,始用王舜。後漢至魏不置,晉 初復置焉。自太師至太保,是為「三公。論道經邦,燮理 陰陽,無其人則闕,所以訓護人主,導以德義者。」 相國,一人。漢高帝十一年始置,以蕭何居之,罷丞相。 何薨,曹參代之。參薨,罷魏齊王,以晉景帝為相國。晉 惠帝時趙王倫,愍帝時南陽王保,安帝時宋高祖,順 帝時齊王,並為相國。自魏晉以來,非復人臣之位矣。 丞相一人。殷湯以伊尹為右相,仲虺為左相。秦悼武 王二年,始置丞相官。丞,奉相助也。悼武王子昭襄王 始以樗里疾為丞相,後又置左右丞相。漢高帝初置 一丞相,十一年更名相國。孝惠、高后置左右丞相,文 帝二年,復置一丞相,哀帝元壽二年,更名大司徒,漢 東京不復置。至獻帝建安十三年,復置丞相。魏世及 晉初又廢。惠帝世,趙王倫篡位,以梁王彤為丞相。永 興元年,以成都王穎為丞相;愍帝建興元年,以琅邪 王睿為左丞相,南陽王保為右丞相,三年,以保為相 國,睿為丞相。元帝永昌元年,以王敦為丞相,轉司徒, 荀組為太尉,以司徒官屬并丞相為留府,敦不受。成 帝世,以王導為丞相,罷司徒府以為丞相府。導薨,罷 丞相,復為司徒府。

太尉,一人。自上安下曰尉。掌兵事。郊祀掌亞獻,大喪 則告諡南郊。堯時舜為太尉官,漢因之。武帝建元二 年省。光武建武二十七年,罷大司馬,置太尉以代之。 靈帝末,以劉虞為大司馬,而太尉如故。

司徒一人。掌民事,郊祀掌省牲視濯,大喪安梓宮。少 昊氏以鳥名官,而祝鳩氏為司徒。堯時舜為司徒。舜 攝帝位,命契為司徒。契元孫之孫曰微,亦為夏司徒。 周時司徒為地官,掌邦教。漢西京初不置。哀帝元壽 二年,罷丞相,置大司徒。光武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司空一人。掌水土事。郊祀掌掃除,陳樂器。大喪掌將 校復土。舜攝帝位,以禹為司空。契之子曰冥,亦為夏 司空。殷湯以咎單為司空。周時司空為冬官,掌邦事。 漢西京初不置。成帝綏和元年,更名御史大夫為大 司空;哀帝建平二年,復為御史大夫;元壽二年,復為 大司空;光武建武二十七年,去「大」字。獻帝建安十三 年,又罷司空,置御史大夫。御史大夫郗慮免,不復補。 魏初又置司空。

大司馬一人,掌武事。司,主也。馬,武也。堯時棄為后稷, 兼掌司馬。周時,司馬為夏官,掌邦政。項籍以曹咎、周 殷並為大司馬。漢初不置。武帝元狩四年,初置大司 馬,始直云司馬。議者以漢有軍候千人司馬官,故加 大。及置司空,又以縣道官有獄司空,又加大。王莽居 攝,以漢無小司徒,而定司馬、司徒、司空之號,並加大。 光武建武二十七年,省大司馬,以太尉代之。魏文帝 黃初二年,復置大司馬,以曹仁居之,而太尉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