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1 (1700-1725).djvu/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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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之號,隋公楊堅為大丞相。」

隋制,「三師不置府僚,三公蒞尚書省,總眾務。尚書省 設令、僕射,以總六尚書。門下省設納言,內史省置監、 令,各帥其屬。」

按《隋書百官志》,「高祖既受命,改周之六官。其所制名, 多依前代之法,置三師、三公及尚書、門下、內史等省。 三師不主事,不置府僚,蓋與天子坐而論道者也。 三公參議國之大事,依後齊置府僚,無其人則闕。祭 祀則太尉亞獻,司徒奉俎,司空行掃除,其位多曠,皆 攝行事。尋省府及僚佐,置公則坐於尚書都省。朝之 眾」務總歸於臺閣。

尚書省事無不總置。令、左右僕射各一人,總吏部、禮 部、兵部、都官、度支、工部等六曹事。是為「八座。」屬官左 右丞各一人,都事八人,分司管轄。吏部尚書統吏部 侍郎二人,主爵侍郎一人,司勳侍郎二人,考功侍郎 一人。禮部尚書統禮部、祠部侍郎各一人,主客、膳部 侍郎各二人。兵部尚書統兵部、職方侍郎各二人,駕 部、庫部侍郎各一人。都官尚書統都官侍郎二人,刑 部、比部侍郎各一人,司門侍郎二人。度支尚書統度 支、戶部侍郎各二人,金部、倉部侍郎各一人。工部尚 書統工部、屯田侍郎各二人,虞部、水部侍郎各一人。 凡三十六侍郎,分司曹務,直宿禁省,如漢之制。 門下省,納言二人,給事黃門侍郎四人,錄事、通事令 史各六人。又有散騎常侍、通直散騎常侍各四人,諫 議大夫七人,散騎侍郎四人,員外散騎常侍六人,通 直散騎侍郎四人,並掌部從朝直。又有給事二十人, 員外散騎侍郎二十人,奉朝請四十人,並掌同散騎 常侍等,兼出使勞問。「統城門尚食、尚藥、符璽、御府、殿 內等六局。」城門局校尉二人,直長四人。尚食局,典御 二人,直長四人,食醫四人。尚藥局,典御二人,侍御醫 直長各四人,醫師四十人。符璽、御府、殿內局,監各二 人,直長各四人。

內史省置監、令各一人,尋廢監,置「令二人,侍郎四人, 舍人八人,通事舍人十六人,主書十人,錄事四人。」

文帝開皇三年詔尚書僕射左右分掌

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按《百官志》:「開皇三年四月, 詔尚書左僕射掌判吏部、禮部、兵部三尚書事,御史 糾不當者,兼糾彈之。」尚書右僕射掌判都官、度支、工 部三尚書事。

煬帝大業三年廢三師官而門下尚書內史並從改易

按:《隋書煬帝本紀》,不載。按《百官志》,煬帝即位,多所 改革。三年定令,廢三師、特進。分門下、太僕二司。取殿 內監名,以為殿內省,並尚書、門下、內史、祕書,以為五 省。尚書省六曹,各侍郎一人,以貳尚書之職。又增左 右丞階,與六侍郎並正四品。諸曹侍郎並改為郎。又 改吏部為選部郎,戶部為人部郎,禮部為儀曹郎,兵 部「為兵曹郎,刑部為憲部郎,工部為起部郎,以異六 侍郎」之名。廢諸司員外郎,而每增置一曹郎,各為二 員。都司郎各一人,品同曹郎,掌都事之職。以都事為 正八品,分隸六尚書。諸司主事並去令史之名。其令 史隨曹閑劇而置。每十令史置一主事,不滿十者亦 置一人。其餘四省、三臺,亦皆曰「令史。」後又改主客郎 為司蕃郎,尋又每減一郎,置承務郎一人,同員外郎 之職。內史省減侍郎員為二人,減內史舍人員為四 人,加置起居舍人員二人。次舍人下,改通事舍人員 為謁者臺職,減主書員,置四人。

大業十二年。改內史為「內書。」

按《隋書煬帝本紀》。不載。按《百官志》云云。

唐三公、三師不常設,尚書省設左右僕射,左右丞佐 之;門下省設侍中,門下侍郎佐之;中書省設中書令, 中書侍郎佐之,皆掌國家大政。後乃稱「中書門下平 章事」,或稱大學士,而節度使及鹽鐵轉運、太清宮延 資庫使皆兼領之。

按《唐書百官志》:「三師、三公、太師、太傅、太保各一人,是 為三師;太尉、司徒、司空各一人,是為三公,皆正一品。 三師,天子所師法,無所總職,非其人則闕。三公佐天 子理陰陽,平邦國,無所不統。親王拜者不親事,祭祀 闕則攝。」

隋廢三師,貞觀十一年復置,與三公皆不設官屬。

尚書省。尚書令一人,正二品,掌典領百官。其屬有六 尚書:一曰吏部,二曰戶部,三曰禮部,四曰兵部,五曰 刑部,六曰工部,庶務皆會決焉。

六:尚書,兵部、吏部為前行,刑部、戶部為中行,工部、禮部為後行。行總四司,以本行為頭司,餘為子司。

凡上之逮下,其制有六:一曰制,二曰敕,三曰冊,天子 用之;四曰令,皇太子用之;五曰教,親王、公主用之;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