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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1 (1700-1725).djvu/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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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事。副一員,正九品。掌貳使事。

直省局。局長,從八品。「掌都堂之禮,及官員參謝之儀。」 副局長,正九品。掌貳局長。

管勾尚書省樂工,從九品。

行臺之制:熙宗天會十五年罷。劉豫置行臺尚書省 於汴。天眷元年,以河南地與宋,遂改燕京樞密為行 臺尚書省。天眷三年,復移置於汴京。皇統二年,定行 臺官品,皆下中臺一等。

廢帝正隆元年春正月乙丑罷中書門下省

按《金史海陵本紀》云云。

世宗大定二十三年冬十一月甲午制外任官嘗為宰執者凡吏牘上省部依親王例免書名

按《金史世宗本紀》云云。

大定二十九年,以「太傅年高,更令四日一居休,惟大 事白之。」

按《金史章宗本紀》:大定二十九年春正月癸巳,即皇 帝位。秋七月丁卯,以太尉、尚書令、東平郡王徒單克 寧為太傅,改封金源郡王。冬十一月甲子,諭尚書省 曰:「太傅年高,每趨朝而又赴省,恐不易。自今旬休外, 四日一居休,庶得調攝。常事他日理問,惟大事白之 可也。」

章宗承安二年諭宰臣得見賓客周知民間利害

按《金史章宗本紀》:承安二年冬十一月甲子,諭宰臣 曰:「朕居九重,民間難以遍知,宰臣不見賓客,何以得 知民間利害?」

泰和元年秋七月甲子諭刑部官凡上書人言及宰相者不得申省

按《金史章宗本紀》云云。

元以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又間以大司徒、司徒、太 尉為三公。置中書令,左右丞相,又有平章政事,而設 左右丞及參政、參議以佐之。其屬又有左右司郎中、 斷事官、客省使之屬。

按《元史百官志》:「三公、太師、太傅、太保各一員,正一品, 銀印,以道燮陰陽,經邦國。」有元襲其名號,特示尊崇。 太祖十二年,以國王置太師一員。太宗即位,建三公, 其拜罷歲月皆不可考。世祖之世,其職常缺,而僅置 太保一員。至成宗、武宗而後,三公並建,而無虛位矣。 又有所謂大司徒、司徒、太尉之屬,或置或不置。其置 者,或開府,或不開府,而東宮嘗置三師、三少,蓋亦不 恆有也。

中書令一員,銀印。典領百官會決庶務。太宗以相臣 為之。世祖以皇太子兼之。至元十年,立皇太子行中 書令。大德十一年,以皇太子領中書令。延祐三年,復 以皇太子行中書令,置。屬監印二人。

右丞相、左丞相各一員,正一品,銀印。統六官,率百司 居令之次。令缺則總省事,佐天子理萬機。國初,職名 未創,太宗始置右丞相一員、左丞相一員。世祖中統 元年,置丞相一員。二年,復置右丞相二員、左丞相二 員。至元二年,增置丞相五員。七年,立尚書省,置丞相 二員。八年,罷尚書省,乃置丞相二員。二十四年,復立 尚書省,其中書省丞相二員如故。二十九年,以尚書 再罷,專任一相。武宗至大二年,復置尚書省,丞相二 員,中書丞相二員。四年,尚書省仍歸中書,丞相凡二 員。自後因之不易。文宗至順元年,專任右相,其一或 置或不置。

平章政事四員,從一品。掌機務,貳丞相,凡軍國重事, 無不由之。世祖中統元年,置平章二員。二年,置平章 四員。至元七年,置尚書省,設尚書平章二員。八年,尚 書併入中書,平章復設三員。二十三年,詔清冗職,平 章汰為二員。二十四年,復尚書省,中書、尚書兩省平 章各二員。二十九年,罷尚書省,增中書平章為五員, 而一員為商議省事。三十年,又增平章為六員。成宗 元貞元年,改商議省事為平章軍國重事。武宗至大 二年,再立尚書省,平章三員,中書五員。四年,罷尚書 省歸中書,平章仍五員。文宗至順元年,定置四員,自 後因之。

右丞一員,正二品;左丞一員,正二品。副宰相裁成庶 務,號「左右轄。」世祖中統二年,置左右丞各一員。三年, 增置四員。至元七年,立尚書省,中書右丞、左丞仍四 員。八年,尚書併入中書省,左、右丞各一員。二十二年, 汰冗職,右、左丞如故。二十四年,復立尚書省,右、左丞 各一,而中書省缺員。二十八年,復罷尚書省。三十年, 設右丞二員,而一員為商議省事。成宗元貞元年,右 丞商議省事者,又以昭文大學士與中書省事。武宗 至大二年,復立尚書省,右、左丞二員,中書右、左丞五 員。四年,罷尚書右、左丞,中書右、左丞止設四員。文宗 至順元年,定置右丞一員、左丞一員,而由是不復增 損。

參政二員,從二品,副宰相以參大政,而其職亞于右 左丞。世祖中統元年,始置參政一員,二年,增為二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