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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1 (1700-1725).djvu/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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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至元二十八年。罷尚書省事入中書。改置諸官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八年「夏五月癸丑。罷尚書省 事。皆入中書。改尚書右丞相,右詹事完澤為中書右 丞相。平章政事麥朮丁不忽木並中書平章政事。尚 書右丞何榮祖中書右丞。尚書左丞馬紹中書左丞。 參知政事賀勝高翥並參知中書」政事、征東行尚書 省左丞相、駙馬、高麗國王、王為征東行中書省左 丞相。乙卯,以政事悉委中書,仍遣使布告中外。丁巳, 何榮祖以公規、治民、禦盜、理財等十事緝為一書,名 曰《至元新格》,命刻板頒行,使百司遵守。秋八月己巳, 置中書省檢校二員,秩正七品,俾考覈戶、工部文案 疏緩者。

至元三十年春正月丙寅,命中書汰冗員,凡省內外 官府二百五十五所,總六百六十九員。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三十一年夏四月,成宗即位,以臺省言,「申飭省 院簡任相臣。」

按《元史成宗本紀》:三十一年夏四月甲午,即皇帝位。 「『六月辛巳,御史臺臣言,名分之重,無踰宰相,惟事業 顯著者可以當之,不可輕授。秋七月戊辰,中書省臣 言,樞密之臣不宜重與相御』。帝命以軍職尊崇者授 之。冬十月辛丑,帝諭右丞阿里、參政梁德珪曰:『中書 職務,卿等皆懷怠心。朕在上都,令還也的迷沙已沒 財產,任明里不花皆至今未行,又不約束吏曹,使選 人留滯。桑哥雖姦邪,然僚屬憚其威,政事無不立決。 卿等其約束曹屬,有不事事者笞之』。」仍以朕意諭右 丞相完澤。十一月,丁巳,以伯顏察而參議中書省事。 其兄伯顏言曰:「臣叨平章政事,兄弟宜相嫌避。」帝曰: 「卿勿復言,兄平章于上,弟參議于下」,何所嫌也?

成宗大德二年冬十月戊寅令御史臺檢劾樞密院按元史成宗本紀云云

大德十一年,復遷中書于舊省。

按《元史武宗本紀》:大德十一年五月甲申,帝即位。「冬 十月庚子,中書省奏,初置中書省時太保劉秉忠度 其地宜,裕宗為中書令,嘗至省署敕。其後桑哥遷立 尚書省,不四載而罷,今復遷中書于舊省,乞涓吉徙 中書令,仍請皇太子一至中書。」制可。壬子,從中書省 臣言,凡事不由中書輒遣使并移文者,禁止之。

武宗至大元年令內外大小事務並中書府區處

按《元史武宗本紀》:「至大元年秋七月,以左丞相塔思 不花為中書右丞相,太保乞台普濟為中書左丞相, 內外大小事務,並聽中書省區處。諸王公主駙馬勢 要人等,毋得攪擾沮壞。近侍臣員及內外諸衙門毋 得隔越聞奏。各處行省宣慰司及在外諸衙門等官, 非奉聖旨并中書省明文,毋得擅自離職,乘驛赴京」, 營幹私事。

至大元年,復立尚書省。

按《元史武宗本紀》:「二年秋七月乙巳,保八言:臣與塔 思不花、乞台普濟等集議立尚書省事。臣今竊自思 之,政事得失,皆前日中書省臣所為。今欲舉正,彼懼 有累,孰願行者。臣今不言,誠以大事為懼。陛下若矜 憐保八、樂實所議,請立尚書省,舊事從中書,新政從 尚書尚書請。以乞台普濟、脫虎脫為丞相,三寶奴、樂」 實為平章,保八為右丞,王羆參知政事姓江者畫《鈔 式》,以為印鈔庫大使,並從之。塔思不花言:「此大事遽 爾更張,乞與老成更議。」帝不從。八月癸酉,立尚書省, 以乞台普濟為太傅,右丞相脫虎脫為左丞相,三寶 奴、樂實為平章政事,保八為右丞,忙哥鐵木兒為左 丞,王羆為參知政事,中書左丞劉楫授尚書左丞,商 議尚書省事。詔告天下。己未,尚書省臣言:「中書省尚 有逋欠錢糧應追理者,宜存斷事官十人,餘皆併入 尚書省。」又言:「往者大辟獄具,尚書議定,令中書省裁 酌以聞,宜依舊制。」從之。己卯,三寶奴言:「尚書省立,更 新庶政,變易鈔法,用官六十四員,其中宿衛之士有 之,品秩未至者有之,未歷仕者有之。此皆素習於事, 既已任之,乞勿狗例,授以宣敕。」制可。詔天下敢有沮 撓尚書省事者,罪之。九月癸未,尚書省臣言:「古者設 官分職,各有攸司。方今地大民眾,事益繁冗,若使省 臣總挈綱領,庶官各盡厥職,其事豈有不治。頃歲省 務壅塞,朝夕惟署押文案,事皆廢弛。天烖民困,職此 之由,自今以始,省部一切,皆令從宜處置,大事或須 上請,得旨即行,用成至治,上順天道,下安民心。」又言: 「國家地廣民眾,古所未有。累朝格例,前後不一,執法 之吏,輕重任意。請自太祖以來所行政令九千餘條, 刪除繁冗,使歸於一,編為定制。」並從之。尚書省臣言: 「三宮內降之旨,曩中書省奏請勿行,臣等謂宜仍舊 行之,儻於大事有害,則復奏請。」帝是其言。又言:「中書 之務,乞以盡歸臣等。至元二十四年,凡宣敕亦尚書 省掌之。今臣等議,乞從尚書省任人,而以宣敕散官 委之中書。」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