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死,浩與室家群立而觀之。俄而順弟息號哭而出 曰:「此輩吾賊也!」以戈擊之,悉投於河,寤而惡之。以告 館客馮景仁,景仁曰:「此真不善也,非復虛事。夫以火 爇人,暴之極也;階亂兆禍,復己招也。《商書》曰:『惡之易 也,如火之燎于原,不可向邇』。其猶可撲滅乎!且兆始 惡者有終殃,積不善者無餘慶。厲階成矣。公其圖之。」 浩曰:「吾方思之而不能,悛」至是而族。浩既工書,人多 託寫《急就章》,從少至老,初無憚勞,所書蓋以百數,必 稱馮代疆,以示不敢犯國,其謹也如此。浩書體勢及 其先人,而巧妙不如也。世寶其跡,多裁割綴連,以為 模楷。浩母盧氏,諶孫女也。浩著《食經,敘》曰:「余自少及 長,耳目聞見諸母諸姑」,所修婦功,無不蘊習。酒食朝 夕養舅姑,四時祭祀,雖有功力,不任僮使,常手自親 焉。昔遭喪亂,飢饉仍臻,饘蔬餬口,不能具其物用,十 餘年間,不復備設。先妣慮久廢忘,後生無知見,而少 不習業書,乃占授為九篇,文辭約舉,婉而成章,聰辨 彊記,皆此類也。親沒之後,值國龍興之會,平暴除亂, 拓定四方。余備位台鉉,與參大謀,賞獲豐厚,牛羊蓋 澤,貲累巨萬,衣則重錦,食則粱肉。遠惟平生,思季路 負米之時,不可復得,故序遺文,垂示來世。始,浩與冀 州刺史頤、滎陽太守模等,年皆相次,浩為長,次模,次 頤,三人別祖,而模、頤為親。浩恃其家世魏、晉公卿,常 侮模、頤。模謂人曰:「桃簡止可欺我,何合輕我家周兒 也。」浩小名桃簡,頤小名周兒,世祖頗聞之,故誅浩時 二家獲免。浩既不信佛道,模深所歸向,每雖糞土之 中,禮拜形像。浩大笑之,持此頭顱不淨處,跪是胡神 也。
高允
按《魏書》本傳,「允字伯恭,渤海人也。祖泰,在叔父湖傳。 父韜,少以英朗知名,同郡封懿雅相敬慕,為慕容垂 太尉從事中郎。太祖平中山,以韜為丞相參軍,早卒。 允少孤,夙成有奇度。清河崔元伯見而異之,歎曰:『高 子黃中內潤,文明外照,必為一代偉器,但恐吾不見 耳』!」年十餘,奉祖父喪還本郡,推財與二弟,而為沙門, 名法淨,未久而罷。性好文學,擔笈負書,千里就業,博 通經史,天文術數,尤好《春秋》《公羊》。郡召功曹。神麚三 年,世祖舅陽平王杜超行征南大將軍,鎮鄴,以允為 從事中郎,年四十餘矣。超以方春而諸州囚多不決, 乃表允與中郎呂熙等分詣諸州,共評獄事。熙等皆 以貪穢得罪,唯允以清平獲賞。府解還家教授受業 者千餘人。四年,與盧元等俱被徵,拜中書博士,遷侍 郎,與太原張偉並以本官領衛大將軍、樂安王範從 事中郎。範,世祖之寵弟,西鎮長安,允甚有匡益,秦人 稱之。尋被徵還,允會作《塞上翁》詩,有「混欣戚,遺得喪」 之致。驃騎大將軍、樂平王丕西討上邽,復以本官參 丕軍事,語在《丕傳》。涼州平,以參謀之勳,賜爵汶陽子, 加建武將軍。後詔允與司徙崔浩述《成國記》,以本官 領著作郎。時浩集諸術士考校漢元以來日月薄蝕、 五星行度,并譏前史之失,別為魏曆以示允。允曰:「天 文曆數,不可空論。夫善言遠者,必先驗於近。且漢元 年冬十月,五星聚於東井,此乃曆術之淺。今譏漢史 而不覺此謬,恐後人譏今,猶今之譏古。」浩曰:「所謬云 何?」允曰:「案《星傳》,金水二星常附日而行。冬十月,日在 尾箕,昏沒於申南,而東井方出寅北。此二星何因背 日而行?是史官欲神其事,不復推之於理。」浩曰:「欲為 變者,何所不可?君獨不疑三星之聚,而怪二星之來?」 允曰:「此不可以空言爭,宜更審之。」時坐者咸怪,唯東 宮少傅游雅曰:「高君長於曆數,當不虛也。」後歲餘,浩 謂允曰:「先所論者,本不注心,及更考究,果如君語。以 前三月聚於東井,非十月也。」又謂雅曰:「高允之術,陽 元之射也。」眾乃歎服。允雖明於曆數,初不推步,有所 論說,唯游雅數以災異問允,允曰:「昔人有言,知之甚 難,既知復恐漏泄,不如不知也。天下妙理至多,何遽 問此?」雅乃止。尋以本官為秦王翰傅。後敕以經授恭 宗,甚見禮待。又詔允與侍郎公孫質、李虛、胡方回共 定律令。世祖引允與論刑政,言甚稱旨。因問允曰:「萬 機之務,何者為先?」是時多禁封良田,又京師游食者 眾,允因言曰:「臣少也賤,所知惟田,請言農事。古人云, 方一里則為田三頃七十畝,百里則田三萬七千頃。 若勤之則畝益三升,不勤則畝損三升。方百里損益 之率為粟二百二十二萬斛。況以天下之廣乎!若公 私有儲,雖遇饑年,復何憂哉!」世祖善之,遂除田禁,悉 以授民。初,崔浩薦冀、定、相、幽、并五州之士數十人,各 起家郡守。恭宗謂浩曰:「先召之人,亦州郡選也。在職 已久,勞勤未答。今可先補前召,外任郡縣,以新召者 代為郎吏。又守令宰民,宜使便事者。」浩固爭而遣之。 允聞之,謂東宮博士管恬曰:「崔公其不免乎?苟逞其 非而挍勝於上,何以能濟?」遼東公翟黑子有寵於世 祖,奉使并州,受布千匹,事尋發覺。黑子請計於允曰: 「主上問我,為首為諱乎?」允曰:「公帷幄寵臣,答詔宜實。 又自告忠誠,罪必無慮。」中書侍郎崔覽、公孫質等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