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議,帝召之,琦曰:「臣前日備員政府,所當共議。今日
藩臣也,不敢預聞。」乂言:「王陶指臣為跋扈,今陛下乃 舉陝西兵柄授臣,復有劾臣如陶者,則臣赤族矣。」帝 曰:「侍中猶未知朕意邪?」琦初言綏州不當取,已而夏 人誘殺楊定,琦復言:賊既如此,綏今不可棄。樞密院 以初議詰之,琦具論其故,卒存之。熙寧元年七月,復 請相州以歸。河北地震河決,徙判大名府,充安撫使, 得便宜從事。王安石用事,出常平使者散青苗錢。琦 亟言之,帝懷其疏以示宰臣曰:「琦真忠臣,雖在外不 忘王室。朕始謂可以利民,今乃害民如此。且坊郭安 得青苗,而亦強與之乎?」安石勃然進曰:「苟從其欲,雖 坊郭何害!」明日,稱疾不出。當是時,新法幾罷,安石復 出,持前議益堅。琦又懇奏,安石下之條例司,令其屬 疏駮刊石頒天下。琦請辨愈切,不克從。於是請解四 路安撫使,止領一路,安石欲阻琦,即從之。六年,還判 相州。契丹來求代、北地,帝手詔訪琦,琦奏言:「臣觀近 年以來,朝廷舉事,似不以大敵為恤。彼見形生疑,必 謂我有圖復燕南意,故引先發制人之說,造為釁端, 所以致疑。其事有七:高麗臣屬北方,久絕朝貢,乃因 商舶誘之使來,契丹知之,必謂將以圖我,一也;強取 吐蕃之地以建熙河,契丹聞之,必謂行將及我,二也; 遍植榆柳於西山,冀其成長,以制蕃騎,三也;刱團保 甲,四也;諸州築城鑿池,五也;置都作院,頒弓刀新式, 大作戰車,六也;置河北三十七將,七也。契丹素為敵 國,因事起疑,不得不然。臣昔年論青苗錢事,言者輒 肆厚誣,非陛下之明,幾及」大戮。自此聞,新法日下,不 敢復言。今親被詔問事係安危,言及而隱,死有餘罪。 臣嘗竊計,始為陛下謀者,必曰「治國之本,當先聚財 積穀,募兵於民,則可以鞭笞四夷。」故散青苗錢,使民 出利,為免役之法,次第取錢,迨置市易務,而小商細 民無所措手。新制日下,更改無常,官吏茫然,不能詳 記,監司督責,以刻為明。今農怨於甽畝,商歎於道路, 長吏不安其職,陛下不盡知也。夫欲攘斥四夷,以興 太平,而先使邦本困搖,眾心離怨,此則為陛下始謀 者大誤也。臣今為陛下計,謂宜遣使報聘,具言「向來 興作,乃修備之常,豈有他意?疆土素定,悉如舊境,不 可持此造端,以隳累世之好。以可疑之形,如將官之 類,因而罷去。益養民愛力,選賢任能,疏遠奸諛,進用 忠鯁,使天下悅服,邊備日充。若其果自敗盟,則可一 振威武,恢復故疆,攄累朝之宿憤矣。」疏上,會安石再 入相,悉以所爭地與契丹,東西七百里,論者惜之。八 年,換節永興軍,再任,未拜而薨,年六十八。前一夕,大 星隕於治所,櫪馬皆驚。帝發哀苑中,哭之慟,輟朝三 日,賜銀三千兩、絹三千匹,發兩河卒為治冢,篆其碑 曰「兩朝顧命定策元勳。」贈尚書令,諡曰忠獻,配享英 宗廟庭。常令其子若孫一人官於相,以護丘墓。故事, 三省長官惟尚書令為尤重,贈者必兼他官,至琦乃 單贈。後又詔雖當追策,不復更加師保,蓋貴之也。琦 蚤有盛名,識量英偉,臨事喜慍不見於色,論者以重 厚比周勃,政事比姚崇。其為學士臨邊,年甫三十,天 下已稱為韓公。嘉祐、治平間,再決大策,以安社稷。當 是時,朝廷多故,琦處危疑之際,知無不為。或諫曰:「公 所為誠善,萬一蹉跌,豈惟身不自保,恐家無處所。」琦 歎曰:「是何言也!今臣盡力事君,死生以之,至於成敗, 天也,豈可豫憂其不濟,遂輟不為哉!」聞者愧服。在魏 都久,遼使每過,移牒必書名曰,以韓公在此故也。忠 彥使遼,遼主問知其貌類父,即命工圖之,其見重於 外國也如此。琦天資朴忠,折節下士,無貴賤禮之如 一。尤以獎拔人材為急,倘公論所與,雖意所不悅,亦 收用之,故得人為多。選飭群司,皆使奉法循理。其所 建請,第顧義所在,無適莫心。在相位時,王安石有盛 名,或以為可用,琦獨不然之。及守相,陛辭,神宗曰:「卿 去,誰可屬國者?王安石何如?」琦曰:「安石為翰林學士 則有餘,處輔弼之地則不可。」上不答。其鎮大名也,魏 人為立生祠,相人愛之如父母。有𩰚訟,傳相勸止,曰: 「勿撓吾侍中也。」與富弼齊名,號稱賢相,人謂之「富韓」 云。徽宗追論琦定策勳,贈魏郡王。
歐陽修
按《宋史》本傳:「修字永叔,廬陵人。四歲而孤,母鄭守節 自誓,親誨之學。家貧,至以荻畫地學書。幼敏悟過人, 讀書輒成誦,及冠,嶷然有聲。宋興且百年,而文章體 裁,猶仍五年餘習,鎪刻駢偶,淟涊弗振。士因陋守舊, 論卑氣弱。蘇舜元、舜欽、柳開、穆修輩咸有意作而張 之,而力不足。修游隨得唐韓愈遺槁於廢書簏中,讀」 而心慕焉。苦志探賾,至忘寢食,必欲并轡絕馳而追 與之並。舉進士,試南宮第一,擢甲科,調西京推官。始 從尹洙游,為古文,議論當世事,迭相師友。與梅堯臣 游,為歌詩相唱和,遂以文章名冠天下。入朝為館閣 校勘。范仲淹以言事貶,在廷多論救,司諫高若訥獨 以為當黜,修貽書責之,謂其「不復知」人間有羞恥事, 若訥上其書,坐貶夷陵令。稍徙乾德令、武成節度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