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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4 (1700-1725).djvu/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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湜侍行,代作牋奏,詞斂而麗。溫舒拊背曰:『此兒真國 器,恨吾兄不及見也』。」太平興國五年進士,釋褐將作 監丞、通判梓州榷鹽院,就遷右贊善大夫。宋準薦其 文,拜著作郎、直史館,賜緋。雍熙三年,以右補闕知制 誥,與王化基、李沆並命,仍賜白金五百兩、錢五百萬。 加戶部員外郎,與蘇易簡同知貢舉,俄判刑部,賜金 紫。淳化二年,妖尼道安訟大理斷獄不當,湜坐累,降 均州團練副使。母老,湜留其室奉養。移汝州,與王禹 偁並召入為禮部員外郎、直昭文館。五年,以職方員 外郎再知制誥,判集賢院、知銀臺、通進封駮司。至道 元年,為翰林學士、知審官院三班,又兼修國史,判昭 文史館事,加兵部郎中。真宗即位,拜中書舍人。丁內 艱,起復。咸平元年冬,改給事中,充樞密副使。真宗北 巡,將次大名,以扈從軍列為行陣,親御鎧甲於中,諸 王、樞密介胄以從,命湜與王顯分押後陣。駐蹕數日, 常召見便殿,方奏事,疾作仆地。內侍掖出,太醫診視, 撫問相繼,以疾亟聞。明年正月,真宗臨視,許以先歸, 賜衾褥,曰:「此朕嘗御者,雖故暗,亦足禦道途之寒。」又 遣內侍護送供帳,至澶州卒,年五十一。廢朝,贈吏部 侍郎,以子綸為太祝,純為奉禮郎,弟某為光祿寺丞, 湛為大理寺丞。姪孫選同學究出身,真宗再幸河朔, 追悼之,加贈刑部尚書,諡曰「忠定。」湜風貌秀整,有醞 藉,器識沖遠,好學,美文詞,善談論飲謔,曉音律,妙於 奕棋,筆法遒媚,書帖之出,人多傳傚。喜引重後進有 名者。又好趨人之急,當世士流翕然宗仰之。有《文集》 二十卷。

王旦

按《宋史》本傳:「旦字子明,大名莘人。曾祖言,黎陽令。祖 徹,左拾遺。父祐,尚書兵部侍郎。以文章顯於漢周之 際,事太祖、太宗為名臣。嘗諭杜重威使無反漢,拒盧 多遜害趙普之謀以百口,明符彥卿無罪,世多稱其 陰德。祐手植三槐於庭曰:『吾之後世必有為三公者』。 此其所以志也。旦幼沈默,好學有文,祐器之,曰:『此兒 當至公相』。」太平興國五年進士及第,為大理評事、知 平江縣。其廨舊傳有物怪憑戾,居多不寧,旦將至前 夕,守吏聞群鬼嘯呼云:相君至矣,當避去。自是遂絕。 就改將作監丞。趙昌言為轉運使,以威望自任,屬吏 屏畏入旦,境稱其善政,以女妻之。代還,命監潭州銀 場。何承矩典郡,薦入為著作佐郎,預編《文苑英華、詩 類》。遷殿中丞、通判鄭州。表請天下建常平倉,以塞兼 并之路。徙濠州。淳化初,王禹偁薦其才,任轉運使,驛 召至京。旦不樂吏職,獻文召試,命直史館。二年,拜右 正言、知制誥。初,祐以宿名久掌書命,旦不十年,繼其 任,時論美之。錢若水有《人倫鑒》,見旦曰:「真宰相器也。」 與之同列,每曰:「王君凌霄聳壑,棟梁之才,貴不可涯, 非吾所及。」李沆以同年生,亦推重為遠大之器。明年, 與蘇易簡同知貢舉,加虞部員外郎、同判吏部流內 銓、知考課院。趙昌言參機務,旦避嫌,引唐獨孤郁、權 德輿故事辭職。太宗嘉其識體,改禮部郎中、集賢殿 修撰。昌言出知鳳翔,即日以旦知制誥,仍兼修撰、判 院事,面賜金紫擇牯犀帶寵之,又令冠西閣。至道元 年,知理檢院。二年,進兵部郎中。真宗即位,拜中書舍 人,數月,為翰林學士兼知審官院、通進銀臺封駮司。 帝素賢旦,嘗奏事,退,目送之曰:「為朕致太平者,必斯 人也。」錢若水罷樞務,得對苑中,訪近臣之可用者,若 水言旦有德望,堪任大事,帝曰:「此固朕心所屬也。」咸 平三年,又知貢舉。鎖宿旬日,拜給事中、同知樞密院 事。踰年,以工部侍郎參知政事。契丹犯邊,從幸澶州。 雍王元份留守東京,遇暴疾,命旦馳還權留守事。旦 曰:「願宣寇準,臣有所陳。」準至,旦奏曰:「十日之間未有 捷報,時當如何?」帝默然良久,曰:「立皇太子。」旦既至京, 直入禁中,下令甚嚴,使人不得傳播。及駕還旦,子弟 及家人皆迎於郊,忽聞後有騶訶聲,驚視之,乃旦也。 二年,加尚書左丞。三年,拜工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 章事、集賢殿大學士、監修兩朝國史。契丹既受盟,寇 準以為功,有自得之色,真宗亦自得也。王欽若忌準, 欲傾之,從容言曰:「此《春秋》城下之盟也,諸侯猶恥之, 而陛下以為功,臣竊不取。」帝愀然曰:「為之奈何?」欽若 度帝厭兵,即謬曰:「陛下以兵取幽、燕,乃可滌恥。」帝曰: 「河朔生靈,始免兵革,朕安能為此!可思其次。」欽若曰: 「唯有封禪泰山,可以鎮服四海,誇示外國。然自古封 禪,當得天瑞希世絕倫之事,然後可耳。」既而又曰:「天 瑞安可必得前代蓋有以人力為之者,惟人主深信 而崇之,以明示天下,則與天瑞無異也。」帝思久之乃 可,而心憚旦,曰:「正旦得無不可乎?」欽若曰:「臣得以聖 意喻之,宜無不可。」乘間為旦言,旦黽勉而從,帝猶猶 豫,莫與籌之者。會幸祕閣,驟問杜鎬曰:「古所謂河出 圖,洛出書,果何事耶?」鎬老儒,不測其旨,漫應之曰:「此 聖人以神道設教耳。」帝繇此意決,遂召旦飲,歡甚,賜 以尊酒,曰:「此酒極佳,歸與妻孥共之。」既歸,發之,皆珠 也。由是凡天書封禪等事,旦不復異議。大中祥符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