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預買紬百三十萬。」論景祐赦書不當錄宋、梁後,仁 宗記其名。尋召為審刑詳議官。梓州妖人白彥歡依 鬼神以詛殺人,獄具,以無傷讞,適駮曰:「殺人以刃或 可拒,而詛可拒乎?是甚於刃也。」卒論死。有鳥似鶴,集 端門稍下及庭中,大臣或倡以為瑞,適曰:「此野鳥入 宮庭耳,何瑞之云?」嘗與同院燕肅奏何次公案,帝顧 曰:「次公似是漢時人字。」肅不能對,適進曰:「蓋寬饒、黃 霸皆字次公。」帝悅,因詢適家世,益器之。他日,宰相擬 適提點刑獄,帝曰:「姑留之,俟諫官有闕可用也。」遂拜 右正言。林瑀由中旨侍講天章閣,適疏其過,又言夏 守贇為將無功,不宜復典宥密。會婦黨任中書,執政 以嫌,改直史館、修起居注。奉使陝西,與范仲淹條邊 機十餘事。進知制誥,權發遣開封府。歲餘,出知兗州。 萊蕪冶鐵為民病,當役者率破產以償,適募人為之, 自是民不憂冶戶,而鐵歲溢。再遷樞密直學士、知延 州。告歸治葬,過京師,得入見,自言前為朋黨擠逐,留 為翰林學士。御史交劾之。以侍讀學士知澶州,徙秦 州。入知審刑院,擢樞密副使。張堯佐一日除四使,言 者爭之力,帝頗怒。適曰:「臺諫論事職耳,堯佐恩實過, 恐非所以全之。」遂奪二使。儂智高入寇,移嫚書求邕、 桂節度,帝將受其降,適曰:「若爾,嶺外非朝廷有矣。」乃 遣狄青討之,賊平,帝曰:「向非適言,南方安危未可知 也。」遷參知政事。契丹欲易國書,稱南北朝,適曰:「宋之 為宋,受之於天,不可改也。契丹亦其國名,自古豈有 無名之國哉?」遂止。進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 學士。大璫王守忠求為節度使,適持不可。張貴妃治 喪皇儀殿,又以為不可。將以適為園陵使,適言「國朝 以來無此制。」由是寖與陳執中不合。適曉暢法令,臨 事有膽力,而多挾智數,不為清議所許。御史馬遵、吳 中復極論其貪黷怙權,罷知鄭州。京師茶賈負公錢 四十萬緡,鹽鐵判官李虞卿案之急,賈懼,與吏為市, 內交於適子弟,適出虞卿提點陝西刑獄。及罷,帝即 還虞卿三司,復加觀文殿大學士、知秦州。古渭初建 砦,間為屬羌所鈔,益兵拒守,羌復驚疑。適具牛酒召 諭其種人,且罷所益兵,羌不為患。徙永興軍。夏人盜 耕屈野河西田累年,朝廷欲正封,以適為定國軍節 度使、知并州。至則悉復侵地六百里。還知河陽,領忠 武、昭德二鎮。檢校太師,復為觀文殿大學士。以太子 太保致仕,進太傅。熙寧三年,卒,年七十。贈司空兼侍 中,諡曰莊肅。
曾公亮
按《宋史》本傳,「公亮字明仲,泉州晉江人。舉進士甲科, 知會稽縣。民田鏡湖旁,每患湖溢,公亮立斗門,泄水 入曹娥江,民受其利。坐父買田境中,謫監湖州酒。久 之,為國子監直講,改諸王府侍講。歲滿,當用故事試 館職,獨獻所為文,授集賢校理、天章閣侍講,修起居 注,擢天章閣待制,賜金紫。先是,待制不改服,仁宗面」 錫之曰:「朕自講席賜卿,所以尊寵儒臣也。」遂知制誥 兼史館修撰,為翰林學士、判三班院。三班吏叢猥,非 賕謝不行。貴游子弟多倚勢請謁,公亮掇前後章程, 視以從事,吏不能舉手。以端明殿學士知鄭州,為政 有能聲。盜悉竄他境,至夜戶不閉。嘗有使客亡橐中 物,移書詰盜,公亮報:「吾境不藏盜,殆」從者之。耳。索 之果然。復入為翰林學士、知開封府。未幾,擢給事中、 參知政事,加禮部侍郎,除樞密使。嘉祐六年,拜吏部 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公亮明練 文法,更踐久習,知朝廷臺閣典憲,首相韓琦每咨訪 焉。仁宗末年,琦請建儲,與公亮等共定大議,密州民 田產銀,或盜取之,大理當以彊。公亮曰:「此禁物也,取 之雖彊,與盜物民家有間矣。」固爭之,遂下有司議,比 劫禁物法,盜得不死。初,東州人多用此扺法,自是無 死者。契丹縱人漁界河,又數通鹽舟,吏不敢禁,皆謂 與之校,且生事。公亮言:「萌芽不禁,後將奈何?」雄州趙 滋,勇而有謀,可任也。使諭以指意,邊害訖息。英宗即 位,加中書侍郎,兼禮部尚書,尋加戶部尚書。帝不豫, 遼使至,不能見,命公亮宴於館。使者不肯赴,公亮責 之曰:「錫宴不赴,是不虔君命也。人主有疾,而必使親 臨,處之安乎?」使者即就席。神宗即位,加門下侍郎兼 吏部尚書。熙寧二年,進昭文館大學士,累封魯國公, 以老避位。三年九月,拜司空兼侍中、河陽三城節度 使、集禧觀使。明年,起判永興軍。先是,慶卒叛,既伏誅, 而餘黨越佚,自陝以西皆警備。閱義勇,益邊兵,移內 地租賦,人情騷然,公亮一鎮以靜,次第奏罷之,專務 裁抑冗費。長安豪喜造飛語,聲言營卒怨減削,謀以 上元夜結外兵為亂,邦人大恐。或勸毋出游,公亮不 為動。張燈縱觀,與賓佐竟夕乃歸。居一歲,還京師,旋 以太保致仕。元豐元年,卒,年八十。帝臨哭,輟朝三日, 贈太師、中書令,諡曰宣靖,配享英宗廟庭。及葬,御篆 其碑首曰《兩朝顧命定策亞勳之碑》。公亮方厚莊重, 沉深周密,平居謹繩墨,蹈規矩,然性吝嗇,殖貨至鉅 萬。帝嘗以方張安世,初薦王安石,及同輔政,知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