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5 (1700-1725).djvu/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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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二百三十七卷目錄

 公輔部名臣列傳五十七

  金四

  賈鉉       僕散端

  孫鐸       承暉

  胥鼎       耿端義

  完顏賽不

官常典第二百三十七卷

公輔部名臣列傳五十七

金四

賈鉉

按《金史》本傳:「鉉字鼎臣,博州博平人。性純厚,好學問。 中大定十三年進士,調滕州軍事判官,單州司候,補 尚書省令史。章宗為右丞相,深器重之。除陝西東路 轉運副使,入為刑部主事,遷監察御史,遷侍御史,改 右司諫。上疏論邊戍利害,上嘉納之。遷左諫議大夫, 兼工部侍郎,與党懷英同刊修《遼史》。鉉上書曰:『親民 之官,任情立威,所用決杖,分徑長短,不如法式,甚者 以鐵刃置於杖端,因而致死。間者陰陽愆戾,和氣不 通,未必不由此也。願下州郡,申明舊章,檢量封記。按 察官其檢察不如法者,具以名聞,內廷敕斷,亦依已 定程式』。」制可。復上書論山東採茶事,其大概以為茶 樹隨山皆有一切護邏,已奪民利,因「而以揀茶樹執 誣小民,嚇取貨賂,宜嚴禁止。仍令按察司約束。」上從 之。承安四年,遷禮部尚書,諫議如故。是時,有詔,凡奉 敕商量照勘公事,皆期日聞奏。鉉言:「若如此,恐官吏 迫於限期,姑務苟簡,反害事體。況簿書自有常程,御 史臺治其稽緩,如事有應密三月未絕者,令具次第 以聞。下尚書省議,如」省部可即定奪者,須三月擬奏; 如取會案牘卒難補勘者,先具次第奏知,更限一月 結絕,違者准稽緩制書罪之。上議置相,欲用鉉,宰臣 薦孫即康,張萬公曰:「即康及第在鉉前。」上曰:「用相安 問榜次?朕意以為賈鉉才可用也。」然竟用即康焉。泰 和二年,興陵崇妃薨,上欲成服苑中,行登門送喪之 禮,以問鉉,鉉對曰:「故宋嘗行此禮,古無是也。」遂已。改 刑部尚書。泰和三年,拜參知政事。亳州醫者孫士明, 輒用黃紙大書「敕賜神針先生」等十二字,及於紙尾 年月間摹作寶樣,朱篆「青龍」二字,以誑惑市人。有司 捕治,款伏。值赦,大理寺議宜准偽造御寶,雖遇赦不 應原,已奏可矣。鉉奏:「天子有八寶,其文各異。若偽造 不限用泥及黃蠟,今用筆描成『青龍』二字,既非八寶 文論以偽造御寶非本法意。」上悟,遂以赦原。明日,上 謂大臣曰:「巳行之事,賈鉉猶執奏,甚可嘉也。群臣亦 當如此矣。」泰和六年御試,鉉為監試官。上曰:「丞相宗 浩嘗言,試題頗易,由是進士例不讀書。朕令以『《日合》 《天統》』為賦題。鉉曰:『題則佳矣,恐非所以牢籠天下士 也』。」上曰:「帝王以難題窘舉人,固不可,欲使自今積致 學業而已。」遂用之。久之,鉉與審官院掌書大中漏言 除授事,上謂鉉曰:「卿罪自知之矣。然卿久參機務,補 益弘多,不深罪也。」乃出為安武軍節度使,改知濟南 府,致仕。貞祐元年薨。

僕散端

按《金史》本傳:「端本名七斤,中都路火魯虎必剌猛安 人。事親孝,選充護衛,除太子僕正、滕王府長史、宿直 將軍、邳州刺史、尚廄局副使、右衛將軍。章宗即位,轉 左衛。章宗朝,隆慶宮護衛花狗邀駕,陳言端叔父胡 睹預弒海陵,端不宜在侍衛。詔杖花狗六十,代撰章 奏人,杖五十。丁憂,起復東北路招討副使,改左副點」 檢,轉都點檢,歷河南、陝西統軍使,復召為都點檢。承 安四年,上如薊州,秋山獵,端射鹿誤入圍,杖之,解職。 泰和三年,起為御史大夫。明年,拜尚書左丞。泰和六 年,詔大臣議伐宋,皆曰:「無足慮者。」左丞相宗浩、參知 政事賈鉉亦曰:「狗盜鼠竊,非舉兵也。」端曰:「小寇當晝 伏夜出,豈敢白日列陳,犯靈壁,入渦口,攻壽春邪?此 宋人欲多方誤我,不早為之所,一旦大舉入寇,將墮 其計中。」上深然之。未幾,丁母憂,起復尚書左丞、平章 政事。僕散揆伐宋,發兵南京,詔端行省,主留務。僕散 揆已渡淮,次廬州,宋使皇甫拱奉書乞和,端奏其書。 朝議,諸道兵既進,疑宋以計緩師。詔端遣拱還宋。七 年,僕散揆以暑雨班師,端還朝。初,婦人阿魯不嫁為 武衛軍士,妻生二女而寡,常託夢中言以惑眾,頗有 驗。或以為神,乃自言夢中屢見白頭老父,指其二女 曰:「皆有福人也,若侍掖庭,必得皇嗣。」是時,章宗在位 久,皇子未立,端請納之,章宗從之。既而京師久不雨, 阿魯不復言,夢見白頭老父,使己祈雨,三日必大澍 足,過「三日雨不降。」章宗疑其誕妄,下有司鞫問。阿魯 不引伏,詔讓端曰:「昔者所奏,今其若何?後人謂朕信 其妖妄,實由卿啟其端倪,鬱於予懷,念之難置。其循 省於往咎,思善補於將來。恪整乃心,式副朕意。」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