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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二百二十五卷目錄

 公輔部名臣列傳四十五

  宋十一

  王存       趙瞻

  呂大防      劉摰子跂

  韓維

官常典第二百二十五卷

公輔部名臣列傳四十五

宋十一

王存

按《宋史》本傳:「存字正仲,潤州丹陽人。幼善讀書,年十 二,辭親,從師於江西,五年始歸。時學者方尚雕篆,獨 為古文數十篇,鄉老先生見之,自以為不及。慶曆六 年,登進士第,調嘉興主簿,擢上虞令。豪姓殺人,久莫 敢問,存至,按以州吏受賕豪賂,他官變其獄,存反為 罷去。久之,除密州推官。修潔自重,為歐陽修、呂公著」、 趙概所知。治平中,為國子監直講,遷祕書省著作佐 郎,歷館閣校勘、集賢校理、史館檢討、知太常禮院。存 故與王安石厚,安石執政,數引與論事,不合,即謝不 往。存在三館,歷年不少貶。以干進,嘗召見便殿,累上 書陳時政,因及大臣無所附麗,皆時人難言者。元豐 元年,神宗察其忠實無黨,以為國史編修官、修起居 注。時起居注雖日侍,而奏事必稟中書俟旨。存乞復 唐貞觀左右史執筆隨宰相入殿故事。神宗韙其言, 聽直前奏事,自存始也。明年,以右正言知制誥、同修 國史兼判太常寺。論圜丘合祭天地為非古,當親祠 北郊如《周禮》。官制行,神宗切於用人,存請「自熙寧以 來,群臣緣論事得罪,或詿誤被斥而情實納忠非大 過者,隨材召擢,以備官使。」語合神宗意,收拔者甚眾。 又言:「赦令出上恩,而比歲議法治獄者多。乞不以赦 降原減;官司禁謁本,防請託,而弔死問疾,一切杜絕, 皆非便也。」執政不悅。五年,遷龍圖閣直學士、知開封 府。京師並河,居人盜鑿汴隄以自廣,或請令培築復 故。又按民廬侵官道者使撤之。二謀出自中人。既有 詔矣,存曰:「此吾職也。」入言之,即日弛其役,都人驩呼 相慶。進樞密直學士,改兵部尚書,轉戶部。神宗崩,哲 宗立,永裕陵財費,不踰時告備,宰相乘間復徙之兵 部。太僕寺請內外馬事得專達,毋隸駕部。存言:「如此, 官制壞矣。先帝正省、臺、寺、監之職,使相臨制,不可徇 有司自便,而隳已成之法。」元祐初,還戶部,固辭不受。 二年,拜中大夫、尚書右丞。三年,遷左丞。有建議罷教 畿內保甲者,存言:「今京師兵籍益削,又廢保甲不教, 非國家根本久長之計。且先帝不憚艱難而為之,既 已就緒,無故而廢之,不可。」門下侍郎韓維罷,存言:「去 一正人,天下失望,忠讜沮氣,讒邪之人爭進矣。」又論 杜純不當罷侍御史,王覿不當罷諫官。四方奏讞大 辟,刑部援比請貸,都省屢以無可矜恕卻之。存曰:「此 祖宗制也,有司欲生而朝廷破例殺之,可乎?」又言:「比 廢進士專經一科,參以詩賦,失先帝黜詞律、崇經術 之意。」河決而北幾十年,水官議還故道,存爭之曰:「故 道已高,水性趨下,徒費財力,恐無成功。」卒輟其役。蔡 確以詩怨訕,存與范純仁欲薄其罪,確再貶新州,存 亦罷,以端明殿學士知蔡州。始,存之徙兵部,確力也。 至是為確罷,士大夫善其能損怨。歲餘,加資政殿學 士、知揚州。揚、潤相去一水,用故相例,得歲過家上冢, 出賜錢給鄰里。又具酒食召會父老,親與酬酢,鄉黨 傳為美談。召為吏部尚書。時在廷朋黨之論濅熾,存 為哲宗言:「人臣朋黨,誠不可長,然或不察,則濫及善 人。慶曆中,或指韓琦、富弼、范仲淹、歐陽修為黨,賴仁 宗聖明,不為所惑。今日果有進此說者,願陛下察之。」 由是復與任事者戾。除知大名府,改知杭州。紹聖初, 請老,提舉崇禧觀,遷右正議大夫,致仕。舊制,當得東 宮保傅,議者指存嘗議還西夏侵地,故殺其恩典,既 而降通議大夫。存嘗悼近世學者貴為公卿,而祭祀 其先,但備庶人之制。及歸老築居,首營家廟。建中靖 國元年卒,年七十九,贈左銀青光祿大夫。存性寬厚, 平居恂恂,不為詭激之行,至其所守,確不可奪。司馬 光嘗曰:「並馳萬馬中能駐足者,其王存乎?」

趙瞻

按《宋史》本傳:「瞻字大觀,其先亳州永城人。父剛,太子 賓客,徙鳳翔之盩厔。瞻舉進士第,調孟州司戶參軍, 移萬泉令,捐圭田修學宮,士自遠而至。改知夏縣,作 八監堂,書古賢令長治跡以自監。又以祕書丞知永 昌縣,築六堰灌田,歲省科斂數十萬,水訟咸息,民以 比。召。杜升太常博士,知威州。瞻以威、茂雜群獠,險而」 難守,不若合之而建郡於文川。條著其詳,為《因山別 錄》。後熙寧中,朝廷經理西南,就瞻取其書考焉。遷尚 書屯田員外郎。英宗治平初,自都官員外郎除授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