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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5 (1700-1725).djvu/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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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殿門,喘劇,輿至第薨,年六十有九。贈太師,諡「文 恭。」擇日臨奠,子偉節固辭,乃止。命工部侍郎何俌護 喪歸。二子,偉節除直祕閣,安節賜同進士出身,五辭 不受,上手札批諭寄留省中,以成其美。康伯薨,給還 之。慶元初,配享孝宗廟庭,改諡「文正。」

王綸

按《宋史》本傳:「綸字德言,建康人。幼穎悟,十歲能屬文。 登紹興五年進士第,授平江府崑山縣主簿,歷鎮江 府、婺州、臨安府教授,權國子正。時初建太學,亡舊規, 憑吏省記,吏緣為姦。綸釐正之,其弊稍革。遷敕令所 刪定官,諸王宮大小學教授,兼權兵部郎官。言孔門 弟子與後世諸儒有功斯文者,皆得從祀先聖。今闢 庠序,修禮樂,宜以其式頒諸郡縣。」二十四年,以御史 中丞魏師遜薦,為監察御史。與秦檜論事,忤其意。師 遜遂劾綸,且言智識淺昧,不能知綸,由此罷去。踰年, 知興國軍。檜死,召為起居舍人,兼崇政殿說書,尋兼 權禮部侍郎。二十六年,試中書舍人。高宗躬親政事, 收攬威柄,召諸賢於散地,詔命填委,多綸所草。綸奏 「守臣裕民事,乞毋拘五條」,從之。兼侍講。上喜讀《春秋 左氏傳》,綸進講與上意合。嘗同講讀官薦興化軍鄭 樵學行,召對命官,且給筆札,錄其所著史。兼直學士 院,遷工部侍郎,仍兼直院。撰《吳玠神道碑》,稱上旨,賜 宸翰褒寵。二十八年,除同知樞密院事。金渝盟,邊報 沓至,宰相沈該未敢以聞,綸率參知政事陳康伯、同 知樞密院事陳誠之共白其事,乞備禦。已而綸病《肺 暍》,告請祠,上遣御醫診視,且賜白金五百兩。二十九 年六月,朝論欲遣大臣為泛使覘敵,且堅盟好。綸請 行,乃以為稱謝使,曹勛副之。至金,館禮甚隆。一日,急 召使人,金主御便殿,惟一執政在焉,連發數問,綸條 對,金主不能屈。九月,還朝,入見言:「鄰國恭順和好,皆 陛下威德所致。」宰臣湯思退等皆賀。然當時金已謀 犯江,特以善意紿綸爾。綸舊疾作,力丐外,除資政殿 大學士、知福州,上解所御犀帶賜之。明年,知建康府 兼行宮留守。敵犯江,綸每以守禦利害驛聞,上多從 之。三十一年八月,卒。贈左光祿大夫,諡章敏。無子,以 兄綽之子為後。

朱倬

按《宋史》本傳:「倬字漢章,唐宰相敬則之後。七世祖避 地閩中,為閩縣人。世學《易》,入太學。宣和五年,登進士 第,調常州宜興簿。金將犯邊,居民求避地,倬為具舟 給食,眾賴以濟。未幾,民告澇於郡,郡檄倬考實,乃除 田租什九,守怒不能奪。張浚薦倬,召對,除福建、廣東 西財用所屬官。宣諭使明橐再薦於朝,時方以劉豫」 為憂,倬因賜對,策其必敗,高宗大喜,詔改合入官。與 丞相秦檜忤,出教授越州。用張守薦,除諸王府教授。 檜惡言兵,倬論掩骼事,又忤之。梁汝嘉制置浙東,表 攝參謀。有群寇就擒,屬倬鞫問,獨竄二人,餘釋不問。 曰:「『吾大父尉崇安日,獲寇二百,坐死者七十餘人。大 父謂此饑民剽食爾,烏可盡繩以法』?悉除其罪,不以 徼賞,吾其可愧大父乎?」通判南劍。建寇阿魏眾數千, 劍鄰於建,兵懦不可用。倬重賞募卒擒獲,境內迄平。 除知惠州,陛辭,因言嘗策劉豫必敗。高宗記其言,問: 「卿久淹何所?」倬曰:「厄於檜。」上愀然慰諭,目送之。旬日 間,除國子監丞,尋除浙西提舉,且命自今在內除提 舉官,令朝辭上殿,蓋為倬設也。既對,上曰:「卿以朕親 擢出為部使者,使咸知內外任均。」又曰:「人不知卿,朕 獨知卿。」除右正言,累遷中丞。嘗言:「人主任以耳目,非 報怨任氣之地,必上合天心。」每上疏,輒夙興露告,若 上帝鑒臨。奏疏凡數十,如發倉廩、蠲米價、減私鹽、覈 軍食,率焚稿不傳。知貢舉,遷參知政事。紹興三十一 年,拜尚書右僕射。金兵犯江,倬陳戰、備、應三策,且謂 兵應者勝,上深然之。又策敵三事:上焉者為耕築計, 中焉者守備,下則妄意絕江,金必出下策。果如所料。 史浩、虞允文、王淮、陳俊卿、劉珙之進用,皆倬所薦也。 高宗自建康回鑾,有內禪意。倬密奏曰:「靖康之事,正 以傳位太遽,盍姑徐之。」心不自安,屢求去,詔以觀文 殿大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孝宗即位,諫臣以 為言,降資政殿學士。明年致仕,卒。復元職,恤典如宰 相,贈特進。

汪澈

按《宋史》本傳:「澈字明遠,自新安徙居饒州浮梁。第進 士,教授衡州、沅州。用万俟卨薦,為祕書正字、校書郎。 輪對,乞令帥臣、監司、侍從、臺諫各舉將帥。高宗善之, 行其言。除監察御史,進殿中侍御史,特賜鞍馬。時和 戎歲久,邊防浸弛,澈陳養民、養兵、自治、豫備之說,累 數千言。顯仁皇后攢宮訖役,議者欲廣四隅,士庶墳」 在二十里內,皆當遷。命澈按視。還奏:「昭慈、徽宗、顯肅、 懿節四陵,舊占百步,已數十年,今日何為是紛紛?漢 長樂、未央宮夾樗里疾墓未嘗遷。國朝宮陵儀制,在 封堠界內,不許開故合祔,願遷出者聽,其意深矣。」高 宗大悟,悉如舊。葉義問使金還,頗知犯邊謀,澈言:「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