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醫官。」天祚保大二年見提舉翰林醫官李奭, 國史院。
監修國史。聖宗統和九年見「監修國史室昉。」
史館學士。景宗保寧八年見「史館學士。」
「史館修撰。」劉輝,大安末為史館修撰。
修國史耶律玦,重熙初修《國史》。
宣政殿。
宣政殿學士。穆宗應曆元年見宣政殿學士李澣。 《觀書殿》。
觀書殿學士。王鼎,壽隆初為觀書殿學士。
昭文館:
昭文館直學士楊《遵勗》子晦為昭文館直學士、 崇文館。
崇文館大學士。韓延徽,太祖時為崇文館大學士、 乾文閣。
乾文閣學士。王觀,道宗咸雍五年為乾文閣學士。
太宗會同四年春二月丁巳詔有司編始祖奇首可汗事跡
按《遼史太宗本紀》云云。
景宗保寧八年春二月壬寅諭史館學士書皇后言亦稱朕暨予著為定式
按《遼史景宗本紀》云云。
聖宗統和九年春正月乙酉樞密使監修國史室昉等進實錄賜物有差
按《遼史聖宗本紀》云云。
統和二十一年。春三月壬辰。詔修日曆官。毋書細事 按《遼史聖宗本紀》云云。
統和二十九年。夏五月甲戌。詔「已奏事送所司附日 曆。」
按《遼史聖宗本紀》云云。
興宗景福十三年詔前南院大王耶律谷欲翰林都林牙耶律庶成等編集國朝上世以來事蹟
按《遼史興宗本紀》云云。
景福二十三年冬十月戊戌,幸新建祕書監。
按《遼史興宗本紀》云云。
道宗清寧二年夏六月辛未罷史官預聞朝議俾問宰相而後書
按《遼史道宗本紀》云云。
大康 年命置局編修國史
按《遼史道宗本紀》,不載。按《耶律孟簡傳》:大康中,耶 律孟簡詣闕上表曰:「本朝之興幾二百年,宜有國史 以垂後世。」乃編耶律曷魯、屋質、休哥三人行事以進, 上命置局編修。
大安二年春正月癸丑召權翰林學士趙孝嚴知制誥王師儒等講五經大義
按《遼史道宗本紀》云云。
宋
宋設翰林學士院,專掌制誥、詔令撰述之事,以講讀 學士及說書侍經筵。其各殿置大學士、學士,惟出入 侍從,備顧問,多以相臣執政為之。又於諸閣置學士、 直學士、待制三等,而集英、右文、祕閣修撰並直閣,俱 秩次待制。又於祕書省設監丞,以掌經籍、圖史、實錄、 天文曆數之事。
按:《宋史職官志》:「翰林學士院,翰林學士承旨,翰 林學土、知制誥直學士院,翰林權直學士。」
院權直。掌制誥、詔令撰述之事。凡立后妃、封親王, 拜宰相、樞密使,三公、三少,除開府儀同三司、節度使, 加封加檢校官,並用制賜。大臣、大中大夫、觀察使以 上用批答及詔書,餘官用敕書,布大號令,用御札。戒 勵百官,曉諭軍民用敕牓,遣使勞問臣下,口宣。凡降 大赦、曲赦、《德音》,則先進草大詔命及外國書,則具本 取旨,得畫亦如之。凡拜宰相及事重者,曉漏上,天子 御內東門小殿,宣詔面諭,給筆札書所。得旨,稟奏歸 院,內侍鎖院門,禁止出入。夜漏盡,具詞進入。遲明,白 麻出,閤門使引授中書,中書授舍人宣讀。其餘除授 并御札,但用御寶封,遣內侍送學士院鎖門而已。至 赦書、德音,則中書遣吏持送本院,內侍鎖院如除授 焉。凡撰述皆寫畫進入,請印署而出。中書省熟狀亦 如之。若已畫旨而未盡及舛誤,則論奏貼正。凡宮禁 所用文詞皆掌之。乘輿行幸,則侍從以備顧問,有獻 納則請對,仍不隔班。凡奏事用榜子關白,三省、樞密 院用諮報,不名。凡初命為學士,皆遣使就第宣詔旨, 召入院。上日,敕設會從官,宥以樂。元豐中,始命佩魚, 自蒲宗孟始。見執政議事則繫鞋,蓋與侍從異禮也。 政和三年,強淵明請以前後所被旨及案例,修為本 院敕、令格式。五年,御書摛文堂榜,賜學士院。靖康元 年,吳幵等奏:「大禮鎖院,麻三道以上,係雙學士宿直 分撰,乞依故事。」從之。一承旨不常置,以學士久次者 為之。凡他官入院,未除學士,謂之「直院。」學士俱闕,他 官暫行院中文書,謂之「權直。」自國初至元豐官制行, 百司事失其實,多所釐正,獨學士院承唐舊典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