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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7 (1700-1725).djvu/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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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二百六十二卷目錄

 翰林院部彙考二

  唐總一則 太宗貞觀一則 中宗嗣聖一則 景龍一則 元宗開元一則 德宗建中

  一則 貞元一則 憲宗元和一則 穆宗長慶一則 文宗太和一則

  後梁太祖開平一則

  後唐明宗天成二則 長興二則 廢帝清泰一則

  後晉高祖天福二則 出帝開運一則

  後周世宗顯德二則

  遼總一則 太宗會同一則 景帝保寧一則 聖宗統和三則 興宗景福二則 道宗

  清寧一則 太康一則 大安一則

  宋總一則 太祖開寶一則 太宗太平興國一則 淳化一則 真宗咸平一則 景德

  一則 乾興一則 仁宗慶曆二則 至和一則 嘉祐一則 神宗治平一則 熙寧一則

   元豐五則 哲宗元祐三則 紹聖一則 徽宗崇寧一則 政和二則 宣和二則 高

  宗紹興十一則 孝宗淳熙一則 光宗紹熙一則 寧宗嘉泰一則 嘉定一則 理宗紹

  定一則 嘉熙一則 景定一則 度宗咸淳一則

官常典第二百六十二卷

翰林院部彙考二

唐門下省設起居郎,掌錄天子起居,弘文館學士及 校書郎掌圖籍;中書省有起居舍人掌記言動;集賢 院學士掌經籍,史館修撰掌國史;祕書省有監、丞,掌 經籍,著作郎掌著作,而翰林學士不屬三省。

按《唐書百官志》:「門下省起居郎二人,從六品上,掌錄 天子起居法度。天子御正殿,則郎居左,舍人居右,有 命俯陛以聽,退而書之,季終以授史官。貞觀初,以給 事中、諫議大夫兼知起居注,或知起居事。每仗下議 政事,起居郎一人執筆記錄於前,史官隨之。其後復 置起居舍人,分侍左右,秉筆隨宰相入殿。若仗在紫」 宸內閤,則夾香案分立殿下,直第二螭首,和墨濡筆, 皆即坳處,時號「螭頭。」高宗臨朝不決事,有所奏,唯辭 見而已。許敬宗、李義府為相,奏請多畏人之知也,命 起居郎、舍人對仗承旨,仗下與百官皆出,不復聞機 務矣。長壽中,宰相姚璹建議,仗下後宰相一人錄軍 國政要,為《時政紀》,月送史館。然率推美讓善,事非其 實,未幾亦罷,而起居郎猶因制敕稍稍筆削,以廣國 史之闕。起居舍人本記言之職,唯編詔書,不及它事。 開元初,復詔修史官非供奉者,皆隨仗而入,位於起 居郎、舍人之次。及李林甫專權,又廢。太和九年,詔入 閤日,起居郎、舍人具紙筆立螭頭下,復貞觀故事。

有令史三人,贊者六人。貞觀三年,置起居郎,廢舍人。龍朔二年曰「左史」,天授元年亦如之。

弘文館學士,掌詳正圖籍,教授生徒。朝廷制度沿革, 禮儀輕重,皆參議焉。

武德四年,置修文館於門下省,九年,改曰弘文館。貞觀元年,詔京官職事五品已上子嗜書者二十四人,隸館習書,出禁中《書法》以授之。其後又置講經博士。儀鳳中,置詳正學士,校理圖籍。武德後,五品以上曰學士,六品以上曰直學士。又有文學直館,皆它官領之。武后、垂拱後,以宰相兼領館務,號「館主」,給事中一人判館事。神龍元年,改弘文館曰昭文館,以避孝敬皇帝之名;二年曰修文館。景龍二年,置大學士四人,以象四時;學士八人,以象八節;直學士十二人,以象十二時。景雲中,減其員數,復為昭文館。開元七年曰弘文館,置校書郎,又有校理、讎校錯誤等官。長慶三年,與詳正學士、講經博士皆罷。顓以五品以上曰「學士」,六品以下曰「直學士」,未登朝為直館。

校書郎二人,從九品上。掌校理典籍,刊正錯謬。凡學 生、教授、考試,如國子之制。

有「學生三十八人,令史二人,楷書十二人,供進筆二人,典書二人,榻書十三人,筆匠三人,熟紙裝潢匠八人,亭長二人,掌固四人。」

中書省。中書令二人,正二品,掌佐天子執大政而總 判省事。凡王言之制有七:一曰《冊書》,立皇后、皇太子, 封諸王,臨軒冊命,則用之;二曰《制書》,大賞罰、赦宥、慮 囚,大除授則用之;三曰《慰勞制書》,褒勉贊勞,則用之; 四曰《發敕》,廢置州縣、增減官吏、發兵除免官爵、授六 品以上官,則用之;五曰《敕旨》,百官奏請施行,則用之; 六曰《論事敕書》,戒約臣下,則用之。七曰《敕牒》,隨事承 制,不易於舊,則用之。皆宣署申覆,然後行焉。大祭祀, 則相禮。親征纂嚴,則戒飭百官。臨軒冊命,則讀冊。若 命於朝,則宣授而已。冊太子,則授璽綬。凡制詔文章 獻納,以授記事之官。

武德三年,改內書省曰中書省,內書令曰「中書令。」龍朔元年,改中書省曰西臺,中書令曰「右相。」光宅元年,改中書省曰鳳閣,中書令曰「內史。」開元元年,改中書省曰紫微省,中書令曰「紫微令。」天寶元年曰「右相。」至大曆五年,紫微侍郎乃復為中書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