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8 (1700-1725).djvu/42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考證

賢院學士、判史館、司農寺,復知制誥。及石中立、張觀」

補學士,始以為翰林侍讀學士。久之,兼龍圖閣學士, 至戶部侍郎,卒。仲容性醇易,喜飲酒,不與物忤,與人 言,未嘗及勢利。三弟早卒,字其諸孤十餘人如己子, 當世稱其長者。然於吏事非所長。自集制草為《冠鳳 集》十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