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8 (1700-1725).djvu/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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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以言事忤宰相陳執中。未幾,三司戶部判官楊儀以

請求貶官,察坐前在府失出笞罪,雖去官,猶罷知信 州,徙揚州。復為翰林侍讀學士,又兼龍圖閣學士、知 永興軍,加端明殿學士、知益州,再遷禮部侍郎,復權 知開封府,復兼翰林學士、權三司使。內侍楊未德毀 察於帝,三司有獄,辭連衛士,皇城司不即遣,而有詔 移開封府鞫之。察由是乞罷三司,乃遷戶部侍郎兼 三學士,提舉集禧觀,進承旨。踰年,復以本官充三司 使。餌鍾乳過劑,病癰卒。贈禮部尚書,諡宣懿。察美風 儀,幼孤,七歲始能言。母頗知書,嘗自教之。敏於屬文。 其為《制誥》,初若不用意,及槁成,皆雅緻有體,當世稱 之。遇事明決,勤於吏職,雖多益喜不厭。癰方作,猶入 對。商畫財利,歸而大頓,人以為用神太竭云。有文集 二十卷。無子,以兄子庶為嗣。

聶冠卿

按《宋史》本傳:「冠卿字長孺,歙州新安人。五世祖師道, 楊行密版奏號問政先生、鴻臚卿。冠卿舉進士,授連 州軍事推官。楊億愛其文章,於是大臣交薦,召試學 士院,校勘館閣書籍,遷大理事丞,為集賢校理,通判 蘄州。坐嘗校《十代興亡論》謬誤落職。再遷太常博士, 復集賢校理。言天下旬奏獄,雖笞杖並覆而徙流不 繫獄者迺不以聞,非所以矜慎刑罰之意。請自今罷 覆笞杖罪,自徙以上,雖不繫獄亦奏覆。」從之。判登聞 鼓院,歷開封府判官、三司鹽鐵度支判官、同修起居 注,累遷尚書工部郎中。初,翰林侍講學士馮元修大 樂,命冠卿檢閱事跡,又預撰《景祐廣樂記》,特遷刑部 郎中、直集賢院。以兵部郎中知制誥,判太常禮院、糾 察刑獄。奉使契丹,其主謂曰:「君家先世奉道,子孫固 有昌者。」嘗觀所著《蘄春集》,詞極清麗。因自擊毬縱飲, 命冠卿賦詩,禮遇甚厚。還,同知通進銀臺司、審刑院, 入翰林為學士。母亡,起復,判昭文館。未幾,兼侍讀學 士。冠卿每進讀《左氏春秋》,必引尊王黜霸之義以諷。 一日,墜笏上前,帝憫冠卿喪毀羸瘠,既退,賜禁中湯 劑。未幾,告歸,葬親至揚州,卒。詔以其弟太常博士世 卿通判宣州。初,世卿監延豐倉,掘地得古磚,有隸書, 字半漫滅。其可辨者云:「公先世餌霞棲雲,高尚不仕, 累石於江濱。」又云:「昭王大丞相聶。」又云:「水龍夜號,夕 雞駭飛。」其年九月十二日卒,年五十有五。冠卿始見 而惡之,至是校所卒歲月及其享年,無少異者。冠卿 嗜學好古,手未嘗釋卷。尤工詩,有《蘄春集》十卷。

蘇紳

按《宋史》本傳:「紳字儀甫,泉州晉江人。進士及第,歷宜、 復、安三州推官,改大理寺丞。母喪,寓揚州。州將盛度 以文學自負,見其文大驚,自以為不及,由是知名。再 遷太常博士。舉賢良方正科,擢尚書祠部員外郎,通 判洪州,徙揚州。歸上十議,進直史館,為開封府推官, 三司鹽鐵判官。時眾星西流,并、代地大震,方春而雷」, 詔求直言,紳上疏極言時事。安化蠻蒙光月率眾寇 宜州,敗官軍,殺鈐轄張懷志等六人。紳上言曰:「國家 比以西北二邊為意,而鮮復留意南方,故有今日之 患,誠不可不慮也。臣頃從事宜州,粗知本末。安化地 幅員數百里,持兵之眾不過三四千人,然而敢肆侵 擾,非特恃其險絕,亦由往者守將失計,而國家姑息 之太過也。向聞宜州吏民言,祥符中蠻人騷動,朝廷 興兵討伐。是時唯安撫都監馬玉勒兵深入,多所殺 獲。知桂州曹克明害其功,累移文止之,故玉志不得 逞。蠻人畏伏其名,至今言者猶惜之。使當時領兵者 皆如玉,則蠻當殄滅,無今日之患矣。至使乘隙蹂邊, 屠殺將吏,其損國威無甚於此。朝廷儻不以此時加 兵,則無以創艾將來,而震疊荒裔。彼六臣者,雖不善 為馭,自致喪敗,然御馪負恥,當有以刷除。」臣觀蠻情 所恃者,地形險阨,據高臨下,大軍難以並進。然其壞 土磽确,資蓄虛乏,刀耕火種,以為餱糧,其勢可以緩 圖,不可以速取,可以計覆,不可以力爭。今廣東、西教 閱,忠「敢、澄海,湖南北雄武等軍,皆慣涉險阻,又所習 兵器,與蠻人略同。請速發詣宜州策應,而以他兵代 之。仍命轉運使備數年軍食,今秋冬之交,嵐氣已息, 進軍據其出路,轉粟補卒,為曠日持久之計。伺得便 利,即圖深入,可以傾蕩巢穴,杜絕蹊逕,縱使奔迸林 莽,亦且壞其室廬,焚其積聚,使進無鈔略之獲,退無 攻守之備,然後諭以國恩,許以送款而徙之內郡,收 其土地,募民耕種,異時足以拓外夷為屏蔽也。仍詔 旁近諸蠻,諭以朝廷討叛之意,毋得相為聲援。如獲 首級,即優償以金帛。計若出此,則不越一年,逆寇必 就殄滅。況廣西溪峒、荊湖、川峽蠻落甚多,大抵好為 騷動,因此一役,必皆震讋,可保數十年無俶擾之虞 矣。」朝廷施用其策,遣馮伸己守桂州經制之,蠻遂平。 又陳便宜八事,一曰重爵賞。「先王爵以褒德,祿以賞 功,名以定流品,位以居才實。未有無德而據高爵,無 功而食厚祿,非其人而受美名,非其才而在顯位者。 不妄與人官,非惜寵也,蓋官非其人,則不肖者逞;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