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8 (1700-1725).djvu/71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二百七十三卷目錄

 翰林院部名臣列傳八

  元一

  王鶚       孟攀鱗

  高智耀      竇默

  閻復       劉敏中

  王構       趙與𤍟

  劉賡       王思廉

  李謙       迦魯納荅思

  唐仁祖      趙孟頫

  張伯淳      李之紹

  董文用      袁桷

官常典第二百七十三卷

翰林院部名臣列傳八

元一

王鶚

按《元史》本傳:「鶚字百一,曹州東明人。曾祖成祖立,父 琛。鶚始生,有大鳥止於庭,鄉先生張大淵曰:『鶚也,是 兒其有大名乎?因名之。幼聰悟,日誦千餘言,長工詞 賦。金正大元年,中進士第一甲第一人出身,授應奉 翰林文字。六年,授歸德府判官,行亳州城父令。七年, 改同知申州事,行蔡州汝陽令。丁母憂』。」天興二年,金 主遷蔡,詔尚書省移書恆山公武仙進兵。金主覽書, 問誰為之,右丞完顏仲德曰:「前翰林應奉王鶚也。」曰: 「朕即位時狀元耶?」召見,惜擢用之晚。起復,授尚書省 右司都事,陞左右司郎中。三年,蔡陷,將被殺,萬戶張 柔聞其名,救之,輦歸,館於保州。甲辰冬,世祖在藩邸, 訪求遺逸之士,遣使聘鶚,及至,使者數輩迎勞召對, 進講《孝經》《書》《易》及齊家治國之道,古今事物之變,每 夜分乃罷。世祖曰:「我雖未能即行,汝言安知異日不 能行之耶?」歲餘乞還,賜以馬,仍命近侍闊闊、柴禎等 五人從之學。繼命徙居大都,賜宅一所。嘗因見請曰: 「天兵克蔡,金主自縊,其奉御絳山焚葬汝水之傍。《禮》, 為舊君有服,願往葬祭。」世祖義而許之。至則為河水 所沒,設具牲酒,為位而哭。庚申,世祖即位,建元中統。 首授翰林學士承旨,制誥典章,皆所裁定。至元元年, 加資善大夫。上奏:「自古帝王得失興廢可考者,以有 史在也。我國家以神武定四方,天戈所臨,無不臣服 者,皆出太祖皇帝廟謨雄斷所致。若不乘時紀錄,竊 恐久而遺忘,宜置局纂就《實錄》,附修遼、金二史。」又言: 「唐太宗始定天下,置弘文館學士十八人。宋太宗承 太祖開創之後,設內外學士院,史冊爛然,號稱文治。 堂堂國朝,豈無英才如唐、宋者乎?」皆從之。始立翰林 學士院,鶚遂薦李冶、李昶、王磐、徐世隆、高鳴為學士。 復奏立十道提舉學校官。有言事者,謂宰執非其人, 詔儒臣廷議可任宰相者。時阿合馬巧佞,欲乘隙取 相位,大臣復助之,眾知其非,莫敢言。鶚奮然擲筆曰: 「吾以衰老之年,無以報國,即欲舉任此人為相,吾不 能插驢尾矣。」振袖而起,奸計為之中止。五年,乞致仕, 詔有司歲給廩祿終其身,有大事則遣使就問之。十 年,卒,年八十四,諡文康。鶚性樂易,為文章不事雕飾。 嘗曰:「學者當以窮理為先。分章析句,乃經生舉子之 業,非為己之學也。」著《論語集義》一卷、《汝南遺事》二卷, 詩文四十卷,曰《應物集》。無子,以壻周鐸子之綱承其 祀。之綱官至翰林侍講學士。

孟攀鱗

按《元史》本傳:「攀鱗,字駕之,雲內人。曾祖彥甫,以明法 為西北路招討司知事,有疑獄當死者百餘人,彥甫 執不從。後三日得實,皆釋之。祖鶴、父澤民,皆金進士。 攀鱗幼日誦萬言,能綴文,時號奇童。金正大七年,擢 進士第,仕至朝散大夫、招討使。歲壬辰,汴京下,北歸, 居平陽。丙午,為陝西帥府詳議官,遂家長安。世祖中」 統三年,授翰林待制,同修國史。至元初,召見,條陳七 十事,大扺勸上以郊祀天地、祠太廟,制禮樂,建學校, 行科舉,擇守令以字民,儲米粟以贍軍,省無名之賦, 罷不急之役。百司庶府,統於六部,紀綱制度,悉由中 書,是為長久之計。世祖悉嘉納之,咨問諄諄。後論王 百一、許仲平優劣,對曰:「百一文華之士,可置翰苑。仲 平明經傳道,可為後學矜式。」帝深然之。又嘗召問宗 廟郊祀儀制,攀鱗悉據經典以對。時帝將親祀,詔命 攀鱗會太常議定禮儀,攀鱗夜畫《郊祀》及《宗廟圖》以 進,帝皆親覽焉。復以病請西歸,帝令就議陝西五路、 四川行中書省事。四年,卒,年六十四。延祐三年,贈翰 林學士承旨、資德大夫、上護軍、平原郡公。諡「文定。」

高智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