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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2 (1700-1725).djvu/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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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帝去節,成帝省,建武中復置。并領一州。

蔡質《漢儀》曰:司隸詣臺,廷議處九卿上,朝賀處公卿下,陪卿上。初除謁大將軍三公,通謁,持板揖。公議朝賀無敬,臺召入宮,對見尚書,持板朝賀揖。

從事史十二人,本注曰:「都官從事,主察舉百官犯法 者。」

蔡質《漢儀》曰:都官主雒陽,百官朝會與三府掾同。《博物記》曰:「中興以來,都官從事多出之河內,掊擊貴戚。」

功曹從事,主州選署及眾事。別駕從事、校尉行部,則 奉引錄眾事。簿曹從事,主財榖簿書。其有軍事,則置 兵曹從事,主兵事。其餘部郡國從事,每郡國各一人, 主督促文書,察舉非法。皆州自辟除,故通為百石云。 假佐二十五人,本注曰:主簿錄閣下事,省文書。門亭 長,主州正門。功曹。書佐,主選用。《孝經》師,主監試經。《月 令》師,主時節祠祀。《律令》師,主平法律。簿曹書佐主簿 書。其餘都官書佐及每郡國各有典郡書佐一人,各 主一部文書,以郡吏補,歲滿一更。司隸所部郡七。

順帝漢安元年遣侍中杜喬等分行州郡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漢安元年秋八月丁卯,遣侍中 杜喬、光祿大夫周舉,守光祿大夫郭遵、馮羨、欒巴、張 綱、周栩、劉班等八人,分行州郡,班宣風化,舉實臧否。」

按《周舉傳》,「大將軍梁商表舉為從事中郎,商疾篤。」

帝臨幸,問以遺言,對曰:「周舉清高忠正,可重任也。」由 是拜舉為諫議大夫。時連有災異,帝思商言,召舉於 顯親殿,問以變眚。舉對曰:「陛下初立,遵修舊典,興化 致政,遠近肅然。頃年以來,稍違於前,朝多寵倖,祿不 序德。觀天察人,準今方古,誠可危懼。《書》曰:『僭恆暘若』。 夫僭差無度,則言不從而下不正;陽無以制,則上擾 下竭。宜密嚴敕州郡,察彊宗大姦,以時禽討。」其後江 淮猾賊周生、徐鳳等處處並起,如舉所陳。時詔遣八 使巡行風俗,皆選素有威名者,乃拜舉為侍中,與侍 中杜喬、守光祿大夫周栩、前青州刺史馮羨、尚書欒 巴、侍御史張綱、兗州刺史郭遵、太尉長史劉班並守 光祿大夫,分行天下。其刺史、二千石有贓罪顯明者, 驛馬上之;墨綬以下,便輒收舉。其有清忠惠利,為百 姓所安,宜表異者,皆以狀上。於是八使同時俱拜,天 下號曰《八俊舉》。於是劾奏貪猾,表薦公清,朝廷稱之。

文帝黃初元年十一月癸酉改御史大夫為司空

按:《三國志魏文帝本紀》云云。

文帝黃初六年。春二月。遣使者循行許昌以東 按《三國志魏文帝本紀》。「黃初六年春二月。遣使者循 行許昌以東。盡沛郡。問民所疾苦。貧者振貸之。」

晉設御史中丞,領治書、殿中諸侍御史,而司隸校尉 仍舊,江左乃罷。

按《晉書職官志》:「御史中丞,本秦官也。秦時御史大夫 有二丞,其一御史丞,其一為中丞。中丞外督部刺史, 內領侍御史,受公卿奏事,舉劾按章。漢因之。及成帝 綏和元年,更名御史大夫為大司空,置長史,而中丞 官職如故。哀帝建平二年,復為御史大夫,元壽二年 又為大司空,而中丞出外為御史臺主。歷漢東京至」 晉因其制,以中丞為「臺主。」

治書侍御史,案漢宣帝幸宣室,齋居而決事,令侍御 史二人治書侍側,後因別置,謂之「治書侍御史」,蓋其 始也。及魏又置治書執法掌奏劾,而治書侍御史掌 律令,二官俱置。及晉,唯置治書侍御史,員四人。泰始 四年,又置黃沙獄治書侍御史一人,秩與中丞同,掌 詔獄及廷尉不當者皆治之。後并河南,遂省黃沙治 《書侍御史》。及太康中,又省「治書侍御史」二員。

「侍御史。」案二漢所掌,凡有五曹:一曰令曹,掌律令;二 曰印曹,掌刻印;三曰供曹,掌齋祠;四曰尉馬曹,掌廐 馬;五曰乘曹,掌護駕。魏置八人。及晉置員九人,品同 《治書》,而有十三曹:吏曹、課第曹、直事曹、印曹、中都督 曹、外都督曹、媒曹、符節曹、水曹、中壘曹、營軍曹、法曹、 算曹。及江左初,省課第曹,置庫曹,掌廐牧牛馬市租。 後分曹置外左庫、內左庫云。

殿中侍御史。按魏蘭臺遣二御史居殿中,伺察非法, 即其始也。及晉置四人,江左置二人。又案魏晉《官品 令》,又有「禁防御史第七品。」孝武太元中有檢校御史 吳琨,則此二職,亦蘭臺之職也。符節御史,秦符璽令 之職也。漢因之,位次御史中丞。至魏別為一臺,位次 御史中丞,掌授節銅武符、竹使符。及泰始九年,武帝 省并蘭臺,置符節御史掌其事焉。

司隸校尉,案漢武初置十三州,刺史各一人,又置司 隸校尉,察三輔、三河、弘農七郡,歷漢東京及魏晉,其 官不替。「屬官有功曹、都官從事、諸曹從事、部郡從事、 主簿、錄事、門下書佐、省事、記室書佐、諸曹書佐、守從 事、武猛從事」等員。凡吏一百人,卒三十二人。及渡江, 乃罷司隸校尉官,其職乃揚州刺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