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2 (1700-1725).djvu/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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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退讓,拜手陳辭,避舜子於箕山「之陽,求支伯於 滄洲之野。而公卿敦逼,率土翹惶,天命難稽,遂享嘉 祚。今月乙亥,升禮太壇,言念遷桐,但有慚德。自梁氏 將末,頻月亢陽,火運斯終,秋霖奄降」,翌日成禮,圓丘 宿設,埃雲晚霽,星象夜張。朝景重輪,泫三危之膏露; 晨光合璧,帶五色之卿雲。顧唯寡薄,彌慚休祉,昧旦 丕顯,方思至治。卿等「擁旄方岳,相任股肱,剖符名宇, 方寄恤隱,王曆惟新,念有欣慶,想深求民瘼,務在廉 平,愛惠以撫孤貧,威刑以禦彊猾。若有萑蒲之盜,或 犯戎商,山谷之酋,擅彊幽險。皆從肆赦,咸使知聞,如 或迷途,俾在無貸。今遣使人,具宣往旨,念思善政,副 此虛懷。」

宣帝太建元年春正月丁酉分命大使巡行四方觀省風俗

按:《陳書宣帝本紀》云云。

後主至德二年春正月丁卯分遣大使巡省風俗

按:《陳書後主本紀》云云。

北魏

道武帝天興元年秋八月遣使循行郡國舉奏守宰不法者親覽察黜陟之

按:《魏書太祖本紀》云云。

天興三年春正月癸亥,分命諸官「循行州郡,觀民風 俗,察舉不法。」

按:《魏書太祖本紀》云云。

天興四年,分命使者循行州郡,罷外蘭臺御史,總屬 內省。

按《魏書太祖本紀》。「天興四年春三月丁酉,分命使者 循行州郡,聽察辭訟,糾劾不法。」按《官氏志》:四年罷 外蘭臺御史,總屬內省。

明元帝永興三年詔北新侯安同等持節循行并定二州等處

按《魏書太宗本紀》:「春二月己亥,詔北新侯安同等持 節循行并、定二州及諸山居雜胡丁零,問其疾苦,察 舉守宰不法,其冤窮失職,強弱相陵,孤寒不能自存 者,各以事聞。」

神瑞元年詔使者循行諸州

按:《魏書太宗本紀》:神瑞元年「冬十一月壬午,詔使者 循行諸州,校閱守宰資財,非自家所齎,悉簿為贓。詔 守宰不如法,聽民詣闕告言之。」

泰常二年詔遣使循行天下

按《魏書太宗本紀》:泰常二年「春二月丙午,詔曰:『九州 之民,隔遠京邑,時有壅滯,守宰至不以聞。今東作方 興,或有貧窮失農務者,其遣使者循行天下,省諸州, 觀民風俗,問民疾苦,察守宰治行,諸有不能自申,皆 因以聞』。」

泰常七年秋九月辛酉分遣使者循行州郡觀察風 俗。

按:《魏書太宗本紀》云云。

文成帝太安元年遣尚書穆伏真等三十人循行州郡

按:《魏書高宗本紀》:太安元年「夏六月癸酉,詔曰:夫為 治者,因宜以設官,舉賢以任職,故上下和平,民無怨 謗。若官非其人,姦邪在位,則政教陵遲,至於凋薄。思 明黜陟,以隆治道,今遣尚書穆伏真等三十人循行 州郡,觀察風俗,入其境,農不墾殖,田畝多荒,則徭役 不時,廢於力也;耆老飯蔬食,少壯無衣褐,則聚斂煩 數,匱於財也;閭里空虛,民多流散,則綏導無方,疏於 恩也;盜賊公行,刦奪不息,則威禁不設,失於刑也;眾 謗並興,大小嗟怨,善人隱伏,佞邪當途,則為法混淆, 昏於政也。諸如此比,斥而戮之;善於政者,褒而賞之。」 其有阿枉不能自申,聽詣使告狀,使者檢治。若信清 能,眾所稱美,誣告以求直,反其罪。使者受財,斷察不 平,聽詣公車上訴。其不孝父母,不順尊長,為吏姦暴, 及為盜賊,具以名上。其容隱者,以所匿之罪罪之。

孝文帝延興三年詔遣使者循行河南七州

按《魏書高祖本紀》:「延興三年冬十有一月戊寅,詔以 河南七州牧守多不奉法,致新邦之民莫能上達,遣 使者觀風察獄,黜陟幽明。其有鰥寡孤獨貧不自存 者,復其雜徭,年八十已上,一子不從役。力田孝悌,才 器有益於時,信義著於鄉閭者,具以名聞。」

延興四年。冬十一月,分遣侍臣循河南七州,觀察風 俗,撫慰初附。

按:《魏書高祖本紀》云云。

太和  年詔議官制定御史中尉侍御史階品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按《官氏志》:「自太祖至高祖 初,其內外百官,屢有減置,或事出當時,不為常目,舊 令亡失,無所依據。太和中,高祖詔群僚議定百官著 於令,御史中尉第三品上,侍御史殿中御史從第五 品中。」

太和二十三年。遣使巡行郡國。復次御史中尉及侍 御史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