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2 (1700-1725).djvu/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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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行御史臺」,設官九員,以監江、浙、江西、湖廣三省,統 江東、江西、浙東、浙西、湖南、湖北、廣東、廣西、福建、海南 十道。大夫一員,中丞二員,侍御史二員,治書侍御史 二員,經歷一員,都事二員,照磨一員,架閣庫管勾一 員,承發管勾兼獄丞一員,令史一十六人,譯史四人, 回回掾史、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十人,典吏、庫子、臺 醫各有差。

察院,品秩如內察院。至元十四年,置監察御史十員。 二十三年,增蒙古御史十四員,書吏十四人,又增漢 人御史四員,書吏四人。後定置御史二十八員,書吏 二十八人。

陝西諸道行御史臺,設官品秩同內臺。至元二十七 年,始置雲南諸路行御史臺,官止四員。大德元年,移 雲南行臺於京兆,為陝西行臺,而雲南改立廉訪司。 延祐元年罷。二年復立,統漢中、隴北、四川、雲南四道。 定置大夫一員、御史中丞二員、侍御史二員、治書侍 御史二員、經歷一員、都事二員、照磨一員、架閣庫管 勾一員,承發司管勾兼獄丞一員,掾史一十二人,蒙 古必闍赤二人,回回掾史一人,通事二人,知印一人, 宣使十人,典吏五人,庫子二人。

察院,品秩同內察院。監察御史二十員,書吏二十人。 肅政廉訪司。國初,立提刑按察司四道:曰山東東西 道,曰河東陝西道,曰山北東西道,曰河北河南道。至 元六年,以提刑按察司兼勸農事。八年,置河東山西 道,陝西四川道。十二年,分置燕南河北道。十三年,以 省併衙門,罷按察司。十四年,復置,增立八道:曰江北 「淮東道,曰淮西江北道,曰山南江北道,曰浙東海右 道,曰江南浙西道,曰江東建康道,曰江西湖東道,曰 嶺北湖南道。」十五年,復增三道:曰江南湖北道,曰嶺 南廣西道,曰福建廣東道。十九年,增西蜀四川道。二 十年,增海北廣東道,改福建廣東道曰福建閩海道, 以雲南七路置雲南道,以女直之地置海西遼東道。 二十三年,以淮東、淮西、山南三道,撥隸內臺。二十四 年,增河西隴右道。是年,罷雲南道。二十五年,罷海西、 遼東。二十七年,以雲南按察司所治,立雲南行御史 臺。二十八年,改按察司曰「肅政廉訪司。」大德元年,徙 雲南行臺於陝西,復立雲南道。三十年,增海北海南 道。其後遂定為二十二道,每道廉訪使二員,正三品; 副使二員,正四品;僉事四員,兩廣、海南止二員,正五 品;經歷一員,從七品;知事一員,正八品;照磨兼管勾 一員,正九品;書吏十六人,譯史、通事各一人,奏差五 人,典吏二人。

內道八:隸御史臺。山東東西道,濟南路置司河東山 西道,冀寧路置司。燕南河北道,真定路置司。江北河 南道,汴梁路置司山南江北道,中興路置司。淮西江 北道,廬州路置司。江北淮東道,揚州路置司山北遼 東道,大寧路置司。

江南十道:隸江南行臺:「江東建康道,寧國路置司。江 西湖東道,龍興路置司。江南浙西道,杭州路置司。浙 東海右道,婺州路置司。江南湖北道,武昌路置司。嶺 北湖南道,天臨路置司。嶺南。廣西道,靜江府置司。海 北廣東道,廣州路置司。海北海南道,雷州路置司。福 建閩海道,福州路置司。」

陝西四道,隸陝西行臺。「陝西漢中道,鳳翔府置司。」「河 西隴北道,甘州路置司。」「西蜀四川道,成都路置司。雲 南諸路道,中慶路置司。」

行御史臺。至正十六年九月二十八日,命太尉納麟 為江南諸道行御史臺御史大夫,以次官員,各依等 第選用。是日,御史臺奉旨移置行臺於紹興。十二月, 合臺官屬,開臺署事。是年,置河南廉訪司於沂州。至 正十八年,御史臺奏准「江西湖東道肅政廉訪司權 於建寧路開司署事。」二十二年九月,權置山北廉訪 司於惠州。二十三年六月,濟南路復置肅政廉訪司。 二十五年閏十月,御史大夫完者帖木兒奏:「江南諸 道行御史臺衙門,嘗奉旨於紹興路開設,近因道梗。 湖南、湖北、廣東、廣西、海北、江西、福建等處,凡有文書, 北至南臺,風信不便,徑申內臺,未委事情虛實。宜於 福建置分臺,給降印信,俾湖南、湖北、廣東、廣西、海北、 江西、福建各道文書,由分臺以達內臺,於事體為便。」 有旨從之。十一月,仍置河東廉訪司於冀寧。

世祖至元二年春二月甲子以同知東平路宣慰使寶合丁為平章政事山東廉訪使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五年,始立御史臺,以右丞相塔察兒為御史大 夫,諭以直言無隱。又敕「中書省、樞密院,有事與御史 臺官司奏。」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五年秋七月癸丑,立御史臺, 以右丞相塔察兒為御史大夫,詔諭之曰:「臺官職在 直言,朕或有未當,其極言無隱,毋憚他人,朕當爾主。」 仍以詔諭天下。冬十月己卯,敕中書省樞密院,凡有 事與御史臺官司奏按《張雄飛傳》:雄飛與江孝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