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2 (1700-1725).djvu/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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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非制。朝鮮王李昖以長子疾,請立次子堚為嗣,三 才爭不可。湖廣貢鮓不如制,貶布政使武尚耕等官。 給事中張濤言事被謪,三才並論救,坐奪俸。出為湖 廣右參政,就遷其地按察使,左右布政使。三十一年, 楚宗人華等二十九人,訐楚王華奎非「恭王子。」大 學士沈一貫右王,下巡撫趙可懷等勘治。三才心知 王偽,以詔旨嚴切,不敢爭。華遂奪爵,錮高牆,餘論 罪有差。諸宗人憤甚。而王進萬金助大工,又購玉帶、 名馬、珍玩,載以巨艦,入都謝當路。宗人蘊鉁等率眾 百餘挾刄渡江,邀之漢陽,冀得所遺朝貴書,書不得, 亡賴者遂攫其貨。可懷聞,急遣副使周應治往捕,獲 三十餘人,裸其體,桎梏之,鳴金鼓而入,盡繫之獄。諸 宗譟軍門,擅釋繫者。應治至,眾爭毆之。應治竄可懷 署內,宗人隨入。可懷急出解諭,語過激,諸宗群詈之。 視案上奏草,言剽奪上供物,於是群毆可懷立斃。時 變起倉猝,獨三才與按察使李濤在,好言曉之,稍稍 解去。乃密授意諸郡王,計縻諸宗人,亂乃定。巡按御 史吳楷奏聞,一貫言:「楚人好亂,請亟遣巡撫集兵捕。」 都御史溫純議即用三才,而一貫用右布政使梁雲 龍命未至。楷惑流言,奏逆宗剋期舉事,謀據南都。一 貫請發兵。帝震怒,立詔南京、鄖陽、江西、河南勒兵進 討。一貫又言:「逆宗無狀,指斥乘輿,誣陛下納賄庇王。」 帝益怒,捕之急,而宗人居城中自如,無一人逸。及楷 以荊州兵至,亂已定。雲龍命亦至,諸宗人悉就縛。楷 等欲實前疏,妄言一鼓就擒,而鄰鎮兵來者不止,檄 止之,乃安。雲龍列五等以上。詔戮二人,賜四人自盡, 錮高牆者二十三人,降革者四十人。三才引疾去。其 後御史潘之祥追論楚獄,言「當時無有為平反者」,詞 頗侵三才。三才督薊邊,奏辨,且乞罷。帝不問。徵拜右 副都御史,巡撫宣府。進兵部右侍郎,總督薊、遼、保定 軍務。嚴飭所部,增賞者與失律同科,將吏無敢妄增 者。虎墩兔入犯,三才議停其市賞,叩關設誓,乃奏復 之。四十五年召為兵部尚書,協理戎政。崔景榮去,兼 署兵部事。明年四月以勞卒官。贈太子太保,諡恭敏。

余懋衡

按《明外史》本傳:「懋衡,字持國,婺源人,萬曆二十年進 士。除永新知縣,徵授御史。帝以殿工廣設礦稅使懋 衡上疏言:『與其騷擾里巷,榷及雞豚,曷若明告天下, 稍增田賦,共襄殿工。今避加賦之名而為竭澤之計, 其害實倍於加賦』。」忤旨,停俸一年。巡按陜西稅監梁 永嘗輦私物於畿輔,役人馬甚眾,懋衡奏於朝,永大 恨。其爪牙樂綱俾膳夫毒懋衡,再中毒不死,收拷膳 夫,獲綱所予賄及餘蠱,遂上疏極論永罪,且自乞罷。 言官亦爭論永,帝皆不省。永慮軍民為難自危,廣召 亡命環甲晝夜衛。御史王基洪聲言永必反,陳永斬 關及殺掠吏民狀甚悉。及巡撫顧其志疏上,頗諱之, 永得藉口辨。帝疑御史言不實。而咸寧、長安二知縣 持之益急,諸無賴稍散去。其渠魁王九功輩多私裝, 恐為有司所跡,託言永遣乘馬結陣而逃。方馳縣,隸 追及之華,陰相格鬥,已皆被縶,懋衡遂以反逆聞。永 窘甚,爪牙盡亡,獨綱在,乃教永誣劾咸寧知縣滿朝 薦。朝薦被逮,永不久亦撤還,關中始靖。懋衡尋以憂 歸,起掌河南道事。擢大理右寺丞,引疾去。天啟元年, 起歷大理左少卿,進右僉都御史,與尚書張世經共 理京營戎政。進右副都御史,改兵部右侍郎,俱理戎 政。三年八月,廷推南京吏部尚書,以懋衡副李三才。 推吏部左侍郎,以曹于汴副馮從吾。帝皆用副者。大 學士葉向高等力言不可,弗聽。懋衡、于汴亦以資後, 三才等力辭新命,引疾歸。明年十月再授前職。懋衡 以璫勢方張,堅臥不起。既而奸黨張訥醜詆講學諸 臣,以懋衡、從吾及孫慎行為「三大頭目」,遂削奪。崇禎 初,復其官。

陳道亨

按《明外史》本傳:「道亨,字孟起,新建人。萬曆十四年進 士。除刑部主事,歷南京吏部郎中。同里鄧以讚、衷貞 吉亦官南都,人號江右三清。遭母喪,家燬於火,僦屋 以居,窮冬無幃,妻御葛裳,與子拾遺薪爇以禦寒。或 有遺贈,拒弗受。由湖廣參政遷山東按察使、右布政 使,轉福建為左,所至不私一錢。以右副都御史提督」 操江。光宗立,進工部右侍郎,總理河道。天啟二年,妖 賊徐鴻儒作亂。道亨守濟寧,扼諸要害,以衛漕舟。事 平,增俸,賜銀幣。尋拜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楊漣 等群擊魏忠賢,被譙責。道亨憤,偕九卿上言:「高皇帝 定令,內臣止供掃除,不得典兵預政。陛下徒念忠賢 微勞,舉魁柄授之,恣所欲為。舉朝忠諫皆不納,何重 視宦豎,輕天下士大夫至此?」疏入不納。道亨遂連疏 求去,詔許乘傳歸。踰年卒。道亨貞亮有守,自參政至 尚書,不以家累自隨,一蒼頭執爨而已。崇禎初,贈太 子少保,諡清襄。子弘緒,字士業,為晉州知州,以文名。

趙彥

按《明外史》本傳:彥,膚施人。萬曆十一年進士。授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