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2 (1700-1725).djvu/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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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右侍郎,署部事。鄭貴妃兄子養性奉詔還籍,逗 遛不去。其家奴張應登訐其通塞外永寧伯王天瑞 者,顯皇后弟也,以后故,銜鄭氏。遂偕其弟錦衣天麟 交章劾養性不軌。瑜以鄭氏得罪先朝,而交通事實 誣。乃會都御史趙南星、大理卿陳于廷等讞上其獄, 請抵奴誣告罪,勒養性居遠方。制可。明年進左侍郎。 卒官。贈尚書。

王紀

按《明外史》本傳:「紀字惟理,芮城人。萬曆十七年進士。 授池州推官。入為祠祭主事,歷儀制郎中。秉禮持正, 時望蔚然。二十九年,帝將冊立東宮,數遷延不決,紀 抗疏極論。其冬禮成,擢光祿少卿,引疾去。四十一年, 自太常少卿擢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諸府。連歲水 旱,紀設法救荒甚備。稅監張煜請征恩詔已蠲諸稅」, 紀兩疏力爭,煜竟取中旨行之。紀劾煜抗違詔書,沮 格成命,皆不報。居四年,官吏畏法,豪彊憚威,部內大 治。遷戶部右侍郎,總督漕運兼巡撫鳳陽諸府。歲大 凶,賑救如畿輔。光宗立,召拜戶部尚書,督倉場。天啟 二年代黃克纘為刑部尚書。時方會議紅丸事,紀偕 侍郎楊東明署議,言:「方從哲知有貴妃,不知有君父。 李可灼進藥駕崩,反慰以恩諭,賚之。銀幣國典安在? 不逮可灼,無以服天下;不逮崔文昇,無以服可灼。不 削奪從哲官階祿廕,無以洩天地神人之憤。」議出,群 情甚竦。主事徐大化者,素無賴,日走魏忠賢門,搆陷 善類。又顯劾給事中周朝瑞、惠世揚、紀憤甚,劾大化 溺職狀,因言:「大化誠為朝廷擊賊,則今之大臣有巧 能移奪人主之視聽,力能顛倒天下之是非,交結權 璫,誅鋤正士如宋蔡京者,何不登彈文,而乃日與端 人正士相尋水火?」蓋指大學士沈㴶也。大化由此罷 去,而㴶及忠賢深憾之。御史楊維垣與大化有連,且 素附㴶,遂助㴶詆《紀言紀》:所劾大臣無主名,請令指 實。紀遂直攻㴶,言:「㴶與京生不同時,而事實相類。其 結納魏忠賢,與京之契合童貫同也;乞哀董羽宸,與 京之懇款陳瓘同也;要盟死友邵輔忠、孫杰,與京之 固結吳居厚同也。逐顧命元臣劉一燝、周嘉謨,與安 置呂大防、蘇軾同也;斥逐言官江秉謙、熊德陽、侯震 暘,與貶謫安常民、任伯雨同也。至於賄交婦寺,竊弄 威權,中旨頻傳,而上不悟,朝柄陰握,而下不知。此又 京迷國罔上,百世合符者。」客、魏聞之怒,為㴶泣愬帝 前。帝謂紀煩言,加譙責焉。初,李維翰、熊廷弼、王化貞 下吏,紀皆置之重辟,而與都御史大理卿上廷弼、化 貞爰書,微露兩人有可矜狀,而言不測特恩,非法官 所敢輕議。有千總杜茂者,齎登萊巡撫陶朗先千金 行募兵。金盡而兵未募,不敢歸。返薊州僧舍,為邏者 所獲,詞連佟卜年。卜年,遼陽人,舉進士,歷知南皮、河 間。遷夔州同知,未行,經略廷弼薦為登萊監軍僉事。 邏者搒掠,茂言嘗客於卜年河間署中,三月,與之謀 叛,因挾其二僕往通李永芳。行邊尚書張鶴鳴以聞。 鶴鳴故與廷弼有隙,欲藉卜年以甚其罪。朝士皆知 卜年冤,莫敢言。及鎮撫既成,獄移刑部,紀疑之,以問 諸曹郎。員外郎顧大章曰:「茂既與二僕往來三千里, 乃拷訊垂斃,終不知二僕姓名,其誣服何疑?卜年雖 非間諜,然實佟養真族子,流三千里可也。」紀議從之。 邏者又獲奸細劉一巘,忠賢疑劉一燝昆弟,欲立誅 一巘與卜年,因一巘以株連一燝,紀皆執不可。㴶遂 劾紀「護廷弼、緩卜年等獄,為二大罪。」帝責紀陳狀,遂 斥為民。以侍郎東明署部事,坐卜年流二千里。獄三 上三卻。給事中成明樞、張鵬雲、沈維炳,卜年同年生 也,為發憤,摭他事連劾東明。卜年獲長繫。瘐死,而東 明遂引疾去。紀既斥,大學士葉向高、何宗彥、史繼偕 論救,皆不聽。紀偕其妻騎二驢以歸。後閹黨羅織善 類,紀先卒,乃免。崇禎元年,復官,贈少保,廕一子,諡「莊 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