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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2 (1700-1725).djvu/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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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殷之重屋,周之明堂,皆同矣。」《尸子》曰:「有虞氏曰總章。」

《周官考工記》曰:「夏后氏世室,堂修二七,博四修一。」《注》 云:「修南北之深也。夏度以步,今堂修十四步,其博益 以四分修之一,則明堂博十七步半也。」臣愷按:三王 之世,夏最為古,從質尚文,理應漸就寬大,何因夏室 乃大殷堂?相形為論,理恐不爾。《記》云「堂修七,博四修」, 若夏度以步,則應修七步。注云「今堂修十四步」,乃是 增益《記》文。殷周二堂,獨無「加」字,便是其義,類例不同。 山東《禮》本,輒加二七之字,何得殷無加尋之文,周闕 增筵之義?研覈其趣,或是不然。讎校古書,並無「二」字, 此乃桑間俗儒,信情加減。《黃圖議》云:「夏后氏益其堂 之大一百四十四尺,周人明堂,以為兩杼間。」馬宮之 言,止論堂之一面。據此為準,則三代堂基並方,得為 上圓之制。諸書所說,並云下方,鄭注《周官》,獨為此義, 非直與古違異,亦乃乖背禮文,尋文求理,深恐未愜。 《尸子》曰:「殷人陽館。」《考工記》曰:「殷人重屋,堂修七尋,堂 崇三尺,四阿重屋。」注云:「其修七尋五丈六尺。」放夏周, 則其博九尋七丈二尺。又曰:「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 東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室凡二筵。」《禮記·明 堂位》曰:「天子之廟,複廟重檐。」《鄭注》云:「複廟,重屋也。」注 《玉藻》云:「天子廟及露寢,皆如明堂制。」《禮圖》云:「於內室 之上,起通天之觀,觀八十一尺,得宮之數,其聲濁,君 之象也。」《大戴禮》曰:「明堂者,古有之,凡九室。一室有四 戶八牖,以茅蓋,上圓下方。外水曰辟雝,赤綴戶,白綴 牖。堂高三尺,東西九」仞,南北七筵,其宮方三百步。凡 人民疾,六畜疫,五穀災,生於天道不順;天道不順,生 於明堂不飾。故有天災,則飾明堂。《周書明堂》曰:「堂方 百一十二尺,高四尺,階博六尺三寸。室居內方百尺, 室內方六十尺,戶高八尺,博四尺。」《作洛》曰:「明堂、太廟 露寢,咸有四阿,重亢重廊。」孔氏注云:「重亢,累棟,重廊, 累屋也。」《禮圖》曰:「秦明堂九室,十二階,各有所居。」《呂氏 春秋》曰:「有十二堂,與《月令》同,並不論尺丈。」臣愷按:十 二階雖不與禮合,一月一階,非無理思。《黃圖》曰:「堂方 百四十四尺,法《坤》之策也。方象地屋,圓楣徑二百一 十六尺,法《乾》之策也。圓象天室,九宮法九州,太室方 六丈,法陰之變數。十二堂法十二月,三十六戶,法極 陰之變數;七十二牖,法五行所行日數;八達,象八風, 法八卦;通天臺徑九尺,法《乾》以九覆六,高八十一尺, 注黃鍾九九之數;二十八柱,象二十八宿;堂高三尺, 土階三等,法三統;堂四向五色,法四時五行;殿門去 殿七十二步,法五行所行。門堂長四丈,取大室三之 二。垣高無蔽目之照;牖六尺,其外倍之。殿垣方在水 內,法地陰也;水四周於外,象四海,圓法陽也;水闊二 十四丈,象二十四氣,水內徑三丈,應覲《禮經》。武帝元 封二年,立明堂汶上無室,其外略依此制。」《泰山通議》 今亡,不可得而辨也。元始四年八月,起明堂辟雍,長 安城南門,制度如儀。一殿垣四面,門八觀,水外周堤, 壤高四尺,和會築作三旬。五年正月六日辛未,始郊 太祖高皇帝以配天。二十二日丁亥,宗祀孝文皇帝 於明堂,以配上帝,及先賢百辟卿士有益者,於是秩 而祭之。親扶三老五更,袒而割牲,跪而進之。因班時 令宣恩澤。諸侯王宗室、四夷君長,匈奴西國侍子,悉 奉貢助。《祭禮圖》曰:「建武三十年,作明堂。明堂上」圓下 方,上圓法天,下方法地;十二堂法日辰,九室法九州 室;八窗,八、九、七十二,法一時之王室有二戶,二、九、十 八戶,法土王。十八日內堂正壇高三尺,土階三等。胡 伯始注《漢官》云:「古清廟蓋以茅,今蓋以瓦。瓦下籍茅, 以存古制。」《東京賦》曰:「乃營三宮,布政頒常。複廟重屋, 八達九房。造舟清池,惟水泱決。」薛綜《注》云:「複重瘤覆, 謂屋平覆重棟也。」《續漢書祭祀志》云:「明帝永平二年, 祀五帝於明堂。五帝坐各處其方,黃帝在未,皆如南 郊之位。光武位在青帝之南,少退西面,各一犢,奏樂 如南郊。」臣愷按《詩》云:「我將祀文土於明堂。我將我享, 維牛維羊。」據此,則備太牢之祭。今云一犢,恐與古殊。 自晉以前,未有「鴟尾。其圓牆璧水,一依本圖。」《晉起居 注》裴頠議曰:「尊祖配天,其義明著,廟宇之制,理據未 分。直可為一殿,以崇嚴祀,其餘雜碎,一皆除之。」臣愷 案:天垂象,聖人則之。辟雍之星,既有圖狀,晉堂方構, 不合天文。既闕重樓,又無璧水,空堂乖五室之義,直 殿違九階之文,非古欺天,一何過甚!後魏於北臺城 「南造圓牆,在璧水外,門在水內,迥立不與牆相連。其 堂上九室,三三相重,不依古制。室間通巷,違舛處多。 其室皆用墼累,極成褊陋。」《後魏·樂志》曰:「孝昌二年立 明堂,議者或言九室,或言五室,詔斷從五室。後元又 執政,復改為九室,遭亂不成。」《宋起居注》曰:「孝武帝大 明五年立明堂,其牆宇規範,擬則太」廟唯十二間,以 應期數。依漢《汶上圖儀》,設五帝位,太祖文皇帝對饗, 鼎俎簠簋,一依廟禮。梁武即位之後,移宋時太極殿 以為明堂,無室,十二間。《禮疑議》云:「祭用純漆俎瓦樽, 文於郊,質於廟,止一獻,用清酒。」平陳之後,臣得目觀, 遂量步數,記其尺丈。猶見基內有焚燒殘柱,毀斫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