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2 (1700-1725).djvu/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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蠲,租一百十萬二千石有奇,二十旬而河成。初,禮以 會通之源必資汶水,乃用汶上老人白英策,築堽城 及戴邨壩,橫亙五里,「遏汶流使無南入洸而北歸海, 匯諸泉之水,盡出汶上。至南旺中,分之為二道,南流 接徐、沛十之四,北流達臨清十之六。南旺者,地勢高 決,其水南北皆注,所謂水脊也。又相地置閘,以時蓄 洩。自分水北至臨清,地降九十尺,置閘十有七而達 於衛;南至沽頭,地降百十有六尺,閘二十有一而達 於淮。」禮又奏濬沙河入馬常泊,以益於汶。是年,興安 伯徐亨、工部侍郎蔣廷瓚濬祥符魚王口至中灤下, 復舊黃河道,命禮兼董之。明年命相度衛河水患,奏 請自魏家灣開支河二,泄水人土河;復自德州西北 開支河一,泄水入舊黃河,使至海豐大沽河入海。帝 命俟秋後成之。禮等還京,論漕渠功,禮第一,賜寶鏹 文繡。以潘叔正首建《河議》,賜衣及鈔,旌其功。禮言:「海 運經歷險阻,每歲船輒損敗,有漂沒者,有司追補,既 迫於期,多科斂為民病,而船亦不堅。又每海船一艘, 用百人而運千石,計其費可辦二百石。河船二十,每 船用十人而運四千石。以此而論,利病較然。請撥鎮 江、鳳陽、淮安、揚州及兗州」糧,合百萬石,從河運給北 京。其海道每三歲而兩運。巳而平江伯陳瑄治江、淮 間諸河,功亦相繼成。於是河運大便利,漕粟溢多。十 三年遂罷海運。初,帝將營北京,命禮取材川蜀。禮伐 山通道,奏言「得大木十數圍,皆尋丈。」一夕,木自出谷 中,抵江上,聲如雷,不偃一草。朝廷以為瑞。禮自是屢 入蜀。十六年命治江西獄。十七年造番舟,自蜀召還。 十九年造黃冊。明年卒於官。禮性剛,馭下嚴急,故易 集事,然亦不為人所親。卒之日,家無餘財。洪熙改元, 禮部尚書呂震請予葬祭如制。弘治中,主事王寵始 請立祠。詔祀之南旺湖上,以金純、周長配。隆慶六年 贈禮太子太保。

藺芳

按《明外史》本傳:「『芳,夏縣人。洪武中,舉孝廉,為刑部員 外郎,遷郎中。永樂中,出為吉安知府,寬厚廉潔,民甚 德之。吉水民詣闕,言縣有銀礦,帝遣官覆視,父老遮 芳訴曰:『聞宋季嘗有言此者,卒以妄得罪。今皆樹藝 地,安所得銀礦』?芳詰告者,得實,乃云貧不為鄉里所 齒,冀以此報耳』。芳具奏,同官不肯署名,芳請獨任之。」 奏上,帝曰:「吾固知妄也。」事得寢。芳自奉甚約,日蔬食。 母甚賢,芳日所治事,暮必告母,有不當,母輒教誡之。 芳受命惟謹,由是為良吏。已,坐事謫辦事官,從《宋禮》 治會通河,復為工部主事。十年河決陽武,灌中牟、祥 符、尉氏遣芳按視。芳言:「中鹽隄當暴流之衝,請加築 塞。」又言:「自中、灤分導河流,使由故道北入海,誠萬世 利。」又言:「新築岸埽,止用草索,不能堅久。宜編木成大 囷,貫樁其中,實以瓦石,復以木橫貫樁表,牽築隄上, 則殺水固隄之長策也。」詔悉從之。其後築隄者遵用 其法。以宋禮薦,遷工部右侍郎。亡何,行太僕卿楊砥 言:「吳橋、東光、興濟交河及天津屯田,雨水決隄傷稼。 乞開德州良店東南」《黃河》故道以分水勢,復命芳往 治之。所經郡邑有不便民者,輒疏以聞。仁孝皇后將 葬,芳治道路供頓。未幾,卒於官。

趙榮

按《明外史》本傳:「榮字孟仁,其先西域人。元時入中國, 家閩縣。舅薩琦官翰林,從入都,以能書授中書舍人, 供事內閣。正統十四年十月,也先擁上皇至大同,知 府霍瑄謁見,慟哭而返。也先遂犯京師,奉太上皇登 土城,邀大臣出迓,眾相顧不敢行,榮慨然自請,大學 士高穀拊其背曰:『子忠義人也』。解所佩犀帶贈之,即」 擢大理右少卿,充鴻臚卿。偕右通政王復出城朝見, 進羊酒諸物,也先以非大臣,遣之。還而邀于謙、石亨、 王直、胡濙出。景帝不遣。改榮太常少卿,仍供事內閣。 景泰元年七月擢工部右侍郎。偕楊善等往。《敕書》無 「奉迎」語,善口辯。榮左右之,竟奉上皇歸。進左侍郎。行 人王晏請開沁河通漕運,下所司。咸以為不便。晏復 陳地形水性。再下廷議,遣榮往勘,還亦言不便。尋奉 敕會山東、河南三司相度河道。眾以榮不由科目,慢 之。榮慍甚,多所辱。詈自攝衣探水,有司稍慢輒予杖。 三司各上章,言:榮單馬馳駭軍民,杖傷縣令,鬻廩米 多取其直。撫、按薛希璉、張琛亦以聞。章下治河都御 史徐有貞覈奏。法司言:榮雖失大體,終為王事。鬻米 從人所為。諸臣侮大臣,抗敕旨,宜逮治;希璉、琛亦宜 罪。帝令按臣責取諸臣供狀,宥之。天順元年擢榮工 部尚書。曹欽反,榮策馬大呼於市曰:「曹賊作逆,壯者 同我討罪。」果有至者,即率之往。賊平,英宗與李賢言, 嘆榮忠,命兼大理寺卿,食其俸。七年以疾罷。成化十 一年卒,賜恤如制。

霍瑄

按《明外史趙榮傳》:「霍瑄字廷璧,鳳翔人。由鄉舉入國 學,授大同通判,用薦就擢知府。也先擁上皇至城下, 瑄與理餉侍郎沈固等出謁,奉命括金帛充犒,固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