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3 (1700-1725).djvu/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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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巡按事宜。是年題准 、「一出巡按治府州縣必須遍歷。其巡歷各處、隨從不過十人。除依例差撥兵丁防護外不許擅令有司私買貨物、多用鋪陳等項。亦不得縱容官吏、出郭迎送。若分巡地面、果係原籍、即宜迴避」

一巡歷地方、體知方面有司等官、守法奉公、廉能昭著者,俟差滿復。

命照例薦舉。其貪酷廢事、蠹政害民者、訪實限入境。

三月以內題參。後有察知,不時糾劾。

一農桑為生民衣食之本。仰該道轉行府州縣官時常勸諭農民趁時種植。若有水旱災傷。踏勘得實。即將數目開報。

一、學校為成賢育才之地,仰該道行府州縣官及學官,「時常訓誨生徒,講論經史治道等事,以備擢用,不許懈怠。廟學損壞,即為修理,嚴查異端邪說,重處懲戒。」 仍將見在師生名數開報。一、存恤孤老,仁政所先。仰該道轉行府州縣官,「凡有鰥寡孤獨廢疾無倚之人,察收入養濟院,常加存恤。合得衣糧,依期按月交」 給,毋令失所。遇有疾病,督醫治療,仍將見在名數具報。一古聖帝明王、先師、先賢陵墓、山川、社稷、祀典、祠壇等處,仰該道轉行府州縣提調,常須潔淨。有損壞者即為修理,仍禁牧放樵採。

一、「所屬地方,有孝子順孫、義夫節婦,忠臣烈女,志行卓異,可勵民風者,仰該道行府州縣官,明著實跡,保舉申解,以憑奏」

聞旌表。毋得舉富遺貧、扶同滋弊

一原設旌善亭《申明》亭但有損壞仰該道行府州縣官即便嚴查修理將善惡姓名行實具報。覆勘得實。發告示張掛亭內使善惡知所勸懲毋得視為具文。

一、鄉飲酒禮,仰該道、行府州縣官舉行。必須年高有德者敦請為賓,毋得濫及匪人,尊卑失序。一、各直省藩司,應報解各部錢糧,除清完外,有拖欠數目,清造一冊。巡歷所過州縣,招集紳士、耆老,與州縣官當面磨對,果係百姓未完者,該管官勒限催比。若係衙役烹肥、有司侵蝕、藩司朦混,及豪紳劣衿、地棍衙蠹抗糧不納者,各州縣申報得實、一併具疏糾參。

一荒閒田土,仰該道行府州縣官多方設法招民開墾,趁時佈種。其合納稅糧,須候例限滿日科徵,毋致拋荒。

一,圩岸埧堰陂塘,仰該道行府州縣官常行體勘,境內有圩岸埧堰陂塘溝渠塌缺壅塞,務要趁時修築堅完,疏濬流通,以備旱澇,毋致有傷禾稼,亦勿得擾害于民。

一戶口仰該道行府州縣官、取勘所屬、籍定戶口。分豁城市鄉都舊管收除實在增減數目開報

一、橋梁道路,仰該道行府州縣官常加點視,但有損壞,隨即修理,務要堅完,毋致阻礙經行。一、府州縣及所屬應有印信、大小衙門,並見在官吏姓名、年甲、籍貫、歷仕腳色、到任日月,一一開報。但有急缺官員,隨即呈報都察院,轉咨吏部,以憑除授,不許稽遲。

一、「歲辦錢糧,仰該道行府州縣官提督所屬,依期徵收,起解倉庫交納,取實收回照,不許稽遲。一、倉庫房屋仰該道行府州縣官常加點視,若有損壞,即便修理,及嚴加關防官吏斗級庫子人等收支作弊。」 仍將見在錢糧等物,分豁新舊收除實在備細數目開報。

一仰該道行府州縣官嚴督所屬,「凡有一應差役,須從公點差,週而復始,毋致放富差貧,那移作弊。」

一、直省兵馬按臨地方,即同該道親點比較武藝。若有將勇兵精、弓箭技藝超群者,具疏題薦。其有「營伍虛冒、技藝庸劣者,即行糾參。」

一、「境內盜賊,仰該道行府州縣官,嚴督所屬捕盜官及應捕官軍人役,令晝夜用心巡察擒獲。務要盡除賊盜,無遺民患。仍將捕盜官及應捕之人職名開報。如有賊盜生發,不能勦捕,及隱匿不報者,具疏糾參。」

一巡檢司及關津把隘官兵。仰該道行州縣將備、督令用心把守。凡經過之人驗引放行。仍嚴禁約官兵人等。不許借端盤詰、生事索詐、刁蹬取財、蠹害民人

一斛斗秤尺仰該道行府州縣正官照依原頒式樣較看相同官民永行。仍將原頒式樣常於街市懸掛聽令比較毋容增減作弊

一軍需國用所資,仰該道行府州縣官收買物料,務依時估給價,不許借端收買,剋減侵欺,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