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3 (1700-1725).djvu/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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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部郎。義熙九年,上表曰:『臣聞咎繇亡後,臧文以為深

歎。伯氏奪邑,管仲所以稱仁;功高可百世不泯,濫賞 無崇朝宜許』。」故太傅鉅平侯祜,明德通賢,宗臣莫二, 勳參佐命,功成平吳,而後嗣闕然,烝嘗莫寄。漢以蕭 何元功,故絕世輒紹。愚謂鉅平之封,宜同酇國。故太 尉、廣陵公陳淮,黨翼孫秀,禍加淮南,竊饗大國,因罪 為利。值西朝政刑失裁,中興復因而「不奪。今王道惟 新,豈可不大判臧否,謂廣陵之國,宜在削除。故太保 衛瓘,本爵蕭陽縣公,既被橫禍,及進弟秩,始贈蘭陵, 又轉江夏。中朝公輔,多非理終。瓘功德不殊,亦無緣 獨受偏賞。宜復本封,以正國章。」詔付門下。前散騎常 侍、江夏公衛璵上表自陳曰:「臣乃祖故太保瓘,於魏 咸熙之中,太祖文皇」帝為元輔之日,封蕭陽侯。大晉 受禪,進爵為公,歷位太保,總錄朝政。于時賈庶人及 諸王用事,忌瓘忠節,故楚王瑋矯詔致禍前朝。以瓘 秉心忠正,加以伐蜀之勳,故追封蘭陵郡公。永嘉之 中,東海王越食蘭陵,換封江夏,戶邑如舊。臣高祖散 騎侍郎璪之嫡孫,纂承封爵。中宗元皇帝以曾祖故 右衛「將軍崇,承襲逮於臣身。伏聞祠部郎荀伯子表 欲貶降,復封蕭陽。夫趙氏之忠,寵延累葉;漢祖開封, 誓以山河。伏願陛下錄既往之勳,垂罔極之施。乞出 臣表,付外參詳。」潁川陳茂先亦上表曰:「祠部郎荀伯 子表臣七世祖太尉淮,禍加淮南,不應濫賞。尋先臣 以翦除賈謐,封海陵公事,在淮南遇禍之前後,廣陵 雖在擾攘之際,臣祖乃始蒙殊遇,歷位元凱,後被遠 外,乃作平州,而猶不至除國,良以先勳深重,百世不 泯故也。聖明御世,英輔係興,曾無疑議,以為濫賞。臣 以微弱,未齒人倫,加始勉視息,封爵兼嗣。伏願陛下 遠錄舊勳,特垂矜察。」詔皆付門下,並不施行。伯子為 世子征虜功曹,國子博士,妻弟謝晦薦達之,入為尚 書左丞,出補臨川內史。車騎將軍王弘稱之曰:「沈重 不華,有平陽侯之風。」伯子常自矜廕藉之美,謂弘曰: 「天下膏粱,唯使君與下官耳,宣明之徒,不足數也。」遷 散騎常侍,本邑大中正。又上表曰:「伏見百官位次,陳 留王在零陵王上,臣愚竊以為疑。昔武王剋殷,封神 農之後於焦,黃帝之後於祝,帝堯之後於薊,帝舜之 後於陳,夏後於杞,殷後於宋,杞、陳並為列國,而薊、祝、 焦無聞焉,斯則褒崇所承,優於遠代之顯驗也。是以 《春秋》次序諸侯,宋居杞、陳之上,考之近世,事亦有徵。 晉太始九年,詔賜山陽公劉康子弟一人爵關內侯, 衛公姬署宋侯孔紹子一人駙馬都尉。又太始」三年, 太常上博士劉憙等議,稱「衛公署於大晉,在三恪之 數,應降稱侯。臣以零陵王位宜在陳留之上。」從之。遷 太子僕,御史中丞。莅職懃恪,有匪躬之稱,立朝正色, 外內憚之。凡所奏劾,莫不深相謗毀,或延及祖禰,示 其切直,又頗雜嘲戲,故世人以此非之。出補司徒左 長史,東陽太守。元嘉十五年,卒官,時年六十一。文集 傳於世。子赤松,為尚書左丞,以徐湛之黨,為元凶所 殺。伯子族弟昶,字茂祖,與伯子絕服五世。元嘉初,以 文義至中書郎。昶子萬秋,字元寶,亦用才學自顯。世 祖初,為晉陵太守,坐於郡立華林閣,置主書、主衣,下 獄免。前廢帝末,為御史中丞,卒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