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4 (1700-1725).djvu/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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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往受粟。田主訴於縣,縣逮茂七,不赴,下巡檢追攝」, 茂七殺弓兵數人。上官聞,遣軍三百捕之,被殺傷幾 盡,巡檢及知縣並遇害。茂七遂大剽掠,偽稱《剷平王》, 設官屬,黨數萬人,陷二十餘縣,都指揮范真、指揮彭 璽等先後被殺。時福建參政交阯人宋彰賄王振,得 遷左布政使,侵漁貪惡,民不能堪,益相率從茂七為 盜,東南騷動。十三年四月,茂七圍延平刷卷,御史張 海登城撫諭。賊訴乞貰死,免三年徭役,即解散為良 民。海以聞,命瑄往招討,以都督劉聚、僉都御史張楷 大軍繼其後。瑄既至,先令人齎敕往撫。茂七不肯降, 瑄馳赴沙縣圖之。賊首林宗政等萬餘人攻後坪,欲 立砦。瑄令通判倪冕等率眾先據要害,而身與都指 揮雍埜等邀其歸路,斬賊二百餘級,獲其渠陳阿巖。 明年二月,瑄誘賊復攻延平,督眾軍分道衝擊,賊大 敗遁走。指揮劉福追之,遂斬茂七,招脅從復業。未幾, 復擒其黨林子得等。尤溪賊首鄭永祖率四千人攻 延平,瑄偕埜等邀擊擒之,斬首五百有奇,餘黨潰散。 楷之監大軍討賊也,至建寧頓不進,日置酒賦詩為 樂。聞瑄破賊,則馳至延平攘其功。瑄被脅,依違具奏。 福不能平,愬之。詔責瑄具狀,楷等皆獲罪。瑄有功不 問,功亦竟不錄。茂七雖死,其從子伯孫等復熾。朝廷 更遣陳懋等以大軍討,瑄乃還朝。景泰初,出為廣東 副使,卒。當是時,浙、閩盜所在剽掠為民患,將帥率玩 寇,而文吏勵民兵拒賊,往往多斬獲。閩則有張瑛、王 得仁之屬。浙江則金華知府石瑁禽遂昌賊蘇才於 蘭溪。處州知府張佑擊敗賊眾,擒斬千餘人。於是帝 降敕,數詰讓諸將帥。都指揮鄧安等因歸咎於前御 史柳華。時王振方欲殺朝士威眾,命逮華。華已出為 山東副使,聞命,仰藥死。詔籍其家,男戍邊,婦女沒入 浣衣局。而御史汪澄、柴文顯亦以是得罪。初,澄按福 建,以茂七亂,檄浙江、江西會討。尋以賊方議降,止兵 毋進。既知賊無降意,復趨進兵,而賊已不可制。浙江 巡按御史黃英恐得罪,具白澄止兵狀。兵部因劾澄 失機。福建三司亦言「賊初起,按臣柴文顯匿不奏,釀 成今患。」遂俱下吏。獄成,詔磔文顯,籍其家,澄棄市。而 彰及按察使方冊等十人俱坐斬。遇赦,謫驛丞。天順 初,復官。論者謂「華所建置未為過。澄、文顯罪不至死。 武將不能滅賊,反罪文吏。華、文顯至與叛逆同科。」天 下皆惡振之橫,而咎朝廷失刑云。華,吳縣人。文顯,浙 江建德人。澄,仁和人。澄被刑,戒其子毋讀書取科第。 後其子孫多舉進士,有至大官者。

羅亨信

按《明外史》本傳:「亨信,字用實,東莞人。永樂三年進士。 改庶吉士,授工科給事中,出視江浙水災,奏蠲三縣 租。進吏科右給事中,坐累謫交阯為吏。居九年,仁宗 嗣位,用薦召為御史,覈通州倉儲,巡按畿內,清軍山 西,皆有聲。有薦其堪方面者。命食按察僉事俸,待遷。 英宗立,超擢右僉都御史,練兵平涼。西寧將多私乘」 驛騎,或貿遷擅起車牛。舊制,官茶易番馬,後許商運 於甘州、西寧,償以淮、浙鹽,由是私茶盛行。邊衛軍餘 墾田不納賦,至是令計畝輸邊。亨信以為言。帝悉嘉 納。正統二年,蔣貴討阿台、朵爾只伯,逗遛,亨信讓之 曰:「公等受國厚恩,敢臨敵退縮耶?死法孰與死敵?」貴 等色變,以芻餉不繼為辭,引還。亨信請治其罪。帝以 章示黃驥,併下貴等。貴感愧。明年進兵大破之。亨信 以參贊功,進秩一等。先是遭父喪奪情。至是令歸葬。 還朝,改命巡撫宣府、大同。汰諸衛冗官老弱者四百 八十餘人。參將石亨請簡大同民三之一為軍,亨信 奏止之。進右副都御史,巡撫如故。時遣官度二鎮軍 田,一軍八十畝外,悉徵稅五升。亨信言:「文皇帝時,詔 邊軍盡力墾田,毋徵稅,陛下復申命之,今奈何忽為 此舉?塞北諸軍,防邊勞苦,無他生業,惟事田作。每歲 自冬徂春,迎送瓦剌使臣,三月始得就田,七月又復 刈草,八月以後,修治關梁,計一歲中,曾無休暇。況邊 地磽瘠,霜早收薄,若一徵稅,則民不復耕,必致竄逸。」 帝納其言。土木變作,人情恟懼。有議棄宣府城者,官 吏軍民紛然就道。亨信仗劍坐城下,令曰:「出城者斬。」 又誓諸將曰:「朝廷付亨信此城,以死守之。」人心始定。 也先奉車駕至城南,傳命啟門。亨信登城語曰:「奉命 守城,不敢擅啟閉。」也先乃去赤城、鵰鶚、懷來、永寧、保 安諸守將,棄城並按,舉其罪。當是時,天子既北狩,寇 日薄城下,關門左右皆戰場,亨信與總兵楊洪以孤 城當其衝。洪既入衛,又與朱謙共守,外禦彊寇,內屏 京師。以守邊勞,進左副都御史。景泰元年,年踰七十, 乞致仕,不許。入京陛見,辭益力,免冠叩首,帝見其著 兜鍪處,顛髮皆盡,乃許焉。歸八年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