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4 (1700-1725).djvu/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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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哉?此非陛下意,必左右奸佞欲信其說者陰詆之 耳。今士風日下,以緘默為老成,以謇諤為矯激,建言 得罪,不惟父母妻子自相怨尤,即朋友故舊且絕跡 往來,遠近相戒,遂以成俗。士處今世已難乎其忠直 矣。若預恐有異議而逆詆之為邪,則必雷同附和而 後可也。況天地合祀已百餘年,豈宜輕改?《禮》:『男不言 內,女不言外。皇后深居九重,豈宜遠出郊野?願速罷 二議,毋為好事希寵者所誤』。」恩草疏時,自意得重譴。 及疏奏,帝不之罪,恩於是益感奮。十一年冬,彗星見, 詔求直言。恩以天道遠,人道邇,乃備指大臣邪正,謂 大學「士李時小心謙抑,解棼撥亂,非其所長。翟鑾附 勢持祿,惟事模稜;戶部尚書許讚謹厚和易,雖乏剸 斷不經之費,必無。禮部尚書夏言多蓄之學,不羈之 才,駕馭任之,庶幾救時宰相。兵部尚書王憲剛直不 屈,通達有為;刑部尚書王時中進退昧幾,委靡不振; 工部尚書趙璜廉介自持,制節謹度;吏部左侍郎周 用,才學有餘,直諒不足;右侍郎許誥,講論便捷,學術 迂邪;禮部左侍郎湛若水,聚徒講學,素行未合人心。 右侍郎顧鼎臣,警悟疏通,不局偏長,器足任重。兵部 左侍郎錢如京,安靜有操守。右侍郎黃宗時,雖擅文 學,因人成事;刑部左侍郎聞淵,存心正大,處事精詳, 可寄以股肱之任。右侍郎」朱廷聲篤實不浮,謙約有 守;工部左侍郎黎奭,滑稽淺近,才亦有為;右侍郎林 庭㭿才器可取,通達不執。而極。論大學士張孚敬、方 獻夫、右都御史汪鋐三人之奸,謂:「孚敬剛惡兇險,媢 嫉反側。近都給事中魏良弼已痛言之,不容復贅。獻 夫外飾謹厚,內實詐奸。前在吏部,私鄉曲,報恩讎,靡 所不至。昨歲偽以病去,陛下遣使徵之,禮意懇至。彼 方倨傲偃蹇,入山讀書,直俟傳旨別用,然後忻然就 道。夫以吏部尚書別用,非入閣而何?此獻夫之病所 以痊也。今又使兼掌吏部,必將呼引朋類,播弄威福, 不壞國事不止。若鋐,則如鬼如蜮,不可方物。所仇惟 忠良,所圖惟報復。今日奏降某官,明日奏調某官,非 其所憎惡,則宰相之所憎惡也。臣不意陛下寄鋐以 腹心,而鋐逞奸務私,乃至此極。且都察院為綱紀之 首,陛下不早易之以忠厚正直之人,萬一御史銜命 而出,效其鍥薄,以希稱職,為天下生民害,可勝言哉! 故臣謂:『孚敬,根本之彗也;鋐,腹心之彗也;獻夫,門庭 之彗也。三彗不去,百官不和,庶政不平。雖欲弭災,不 可得已』。」帝得疏大怒,逮下錦衣獄,究主使名。恩日受 搒掠,瀕死者數,語卒不變。惟言御史宋邦輔嘗過南 京,談及朝政暨諸大臣得失,遂並逮邦輔下獄,奪其 職。明年春,移恩刑部獄。帝欲坐,以上言大臣德政律, 致之死。尚書王時中等言:恩疏毀譽相半,非專頌大 臣,宜減戍。帝愈怒,曰:「恩非專指孚敬三臣也,徒以大 禮故,仇君無上,死有餘罪。時中乃欲欺公鬻獄耶?」遂 褫時中職,奪侍郎聞淵俸,貶郎中以下極邊雜職,而 恩竟論死。長子行可,年十三,伏闕訟冤,日夜匍匐長 安街,見冠蓋者過,輒攀輿號呼乞救,終無敢言者。時 鋐已遷吏部尚書,而王廷相代為都御史,以恩所坐 未當,疏請寬之,不聽。比朝審,鋐當主筆,東向坐,恩獨 向闕跪。鋐令卒拽之西面,恩起立不屈,卒呵之,恩怒 叱卒,卒皆靡。鋐曰:「汝屢上疏欲殺我,我今先殺汝。」恩 叱曰:「聖天子在上,汝為大臣,欲以私怨殺言官耶?且 此何地,而對百僚?公言之,何無忌憚也?吾死為厲鬼 擊汝。」鋐怒曰:「汝以廉直自負,而獄中多受人餽遺,何 也?」恩曰:「患難相恤,古之義也。豈若汝受金錢、鬻官爵 耶?」因歷數其事,詆鋐不已。鋐益怒,推案起,欲毆之,恩 聲亦愈厲。廷相曰:「馮御史無多言,我朝不殺諫官百 五十年矣,豈今日破祖宗法?」又好謂鋐曰:「公當惜大 體,不可以私怒廢公義。」夏言亦曰:「此豈冢宰私家耶?」 鋐稍止,然猶署情真。恩。出長安門,士民觀者如堵,皆 歎曰:「是御史非但口如鐵,其膝、其膽、其骨皆鐵也。」因 稱「四鐵御史」恩。母吳氏擊登聞鼓訟冤,不省。又明年, 行可上書請代父死,不許。其冬,事益迫,行可乃刺臂 血書疏,自縛闕下,謂:「臣父幼而失怙,祖母吳守節教 育,底於成立。得為御史,舉家受祿,圖報無地。乃私憂 過計,欲為陛下作一吠奸之犬,而頓忘逆鱗之戒,遽 陷大辟。祖母吳,年已八十餘,憂傷之深,僅餘氣息。若 臣父今日死,祖母吳亦必以今日死。臣父死,臣祖母 復死,臣煢然一孤,必不獨生。冀陛下哀憐,置臣辟而 赦臣父,苟延母子二人之命。陛下僇臣不傷臣心,臣 被僇,不傷陛下法,謹延頸以俟白刃。」帝覽之惻然,令 法司再議。尚書聶賢與都御史廷相言:前所引律,情 與法不相麗,宜用奏事不實律,輸贖還職。帝不許,乃 言恩情重律輕,請戍之邊徼。制可。遂遣戍雷州,而鋐 亦後兩月罷矣。越六年,遇赦還。恩乃稍治生產,家漸 饒,專為德於鄉。穆宗即位,錄先朝直臣。恩年已七十 餘,即家拜大理寺丞,致仕。復從有司言,旌行可為「孝 子恩。」年八十一卒。行可既脫父於死,越數年登鄉薦。 久之,不第。謁選,得光祿署正,遷應天府通判,有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