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4 (1700-1725).djvu/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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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邑學田。還朝,會戚畹子弟有求舉不獲者,誣順天 考官張一柱私其客馮詩、章維寧及編修史鈳子記 純,又濫取冒籍者五人。帝怒,命詩、維寧荷枷,解一柱 鈳官,時行等為之解。帝益怒,奪鈳職,下詩維寧吏法 司,廷鞫無驗,忤旨被讓。卒枷二人一月,而調一柱南 京。時鼎以事初糾發,不由外廷,徑從中出,極言:「宵人 蜚語直達御前,其漸不可長。且盡疑大臣言官有私, 則是股肱耳目舉不可信,所信者誰也?」帝怒,手札諭 閣臣治罪。會時行及王錫爵在告,許國、王家屏僅擬 停俸,且請稍減詩、維寧荷校之期,以全其命。帝不從, 責時鼎疑君訕上,降極邊雜職。又使人詗知發遣冒 籍者多寬縱,責府尹沈思孝對狀。國家屏復上言:「人 君貴明不貴察。苟任一己見聞,猜防苛密,縱聽斷精 審,何補於治?且使姦人乘機得中傷善類,害胡可言。 願停察訪,以崇大體。宥言官,以彰聖度。」帝不懌,手詔 詰讓。是日,帝思時行,遣中使就第勞問。而國等既被 責,具疏謝,執爭如初。會帝意稍解,乃報聞。時鼎竟謫 馬邑典史,告歸。居二年,吏部擬序遷,不許。御史王世 揚言「時鼎狂愚,然其言乃天下公論。請如石星、海瑞、 鄒元標例,起之廢籍。」不報。已,起太平推官。進南京刑 部主事,就改吏部。十八年冬,復疏劾時行,略言:「比年 天災民困,紀綱紊斁,吏治混淆。陛下深居宮闕,臣民 呼籲莫聞。然群工進言,猶蒙寬貸。乃輔臣時行,則樹 黨自堅,忌言益甚,不必明指其失。即意向稍左,亦輒 中傷。或顯斥於當時,或徐退於後日,致天下諛佞成 風,正氣消沮。方且內託之乎雅量,外託之乎清明,此 聖賢所以重似是之防,嚴亂德之戒也。」夫營私之念 重,則奉公之意必衰;巧詐之機熟,則忠誠之節必退。 立乎公私誠偽之界,猶不可以為政,況出此而入彼 哉?自張居正物故,張四維憂去,時行即為首輔。懲前 專擅,矯以謙退;鑒昔嚴苛,矯以寬平。非不欲示休休 之量,養和平之福。無如患得患失之心勝,而「不可則 止之義微。貌退讓而心貪競,外包容而中忮刻。私偽 萌生,欲蓋彌著。夫居正之禍在徇私滅公,然其持法 任事,猶足有補於國。今也改革其美,而紹述其私,盡 去其維天下之心,而益巧其欺天下之術。徒思邀福 一身,不顧國禍。若而人者,尚可俾相天下哉?」因歷數 其十失,勸之省改。疏留中。尋進南京禮部郎中,卒官。 貧不具含殮,士大夫賻而治其喪。

宋燾

按《明外史姜士昌傳》:「燾,泰安人。萬曆二十九年進士。 自庶吉士授御史,任氣好搏擊。出按應天諸府,疏斥 首輔朱賡,塗飾耳目,摧抑賢才。今中外多故,不宜優 游,歲時泄泄從事。帝意稍動,廷臣繼有請,皆責備輔 臣,其端自燾發也。及坐謫,旋請假歸,卒於家。天啟初, 贈光祿少卿。」

郭實

按《明外史曹學程傳》:「郭實,字伯華,高邑人。萬曆十一 年進士。授朝邑知縣,選授御史。御史王麟趾劾湖廣 巡撫秦燿結政府狀,謫徐溝丞。實復劾燿,燿乃罷。比 去任,侵贓贖銀鉅萬,為衡州同知沈鈇所發,下吏戍 邊。故事,撫按贓贖,率貯州縣為公費。自燿及都御史 李采菲,御史沈汝梁、祝大舟咸以自潤敗,自是率預」 滅其籍,無可稽矣。實以論《朝鮮》事黜。久之,封貢不成。 石星下吏,給事中侯廷佩請還實官,不許。家居十五 年,起南京刑部主事,終大理右寺丞。

張養蒙

按《明外史》本傳:「養蒙,字泰亨,澤州人。萬曆五年進士。 選庶吉士,歷吏科左給事中。少負才名,明習天下事, 居言職,慷慨好建白。以南北多水旱,條上治奸民、恤 流民、愛富民三事。帝嘉納之。錦衣都指揮羅秀營僉 書,兵部尚書王遴格不行,失歡權要而去,秀竟夤緣 得之。養蒙疏發其狀,事具《遴傳》。御史高維崧等言事」 被謫,養蒙偕同官論救,復特疏訟之,忤旨,奪俸。故事, 部曹不得改科道,至是多營求預選,帝以養蒙言而 罷。尋遷工科都給事中。時採木四川己及額,商人輸 木後者,詔追其銀,商不勝困。養蒙以為言,獲免。都御 史潘季馴奏報河工。養蒙上言曰:「二十年來,河幾告 患矣。當其決,隨議塞。當其淤,隨議濬。事竣輒論功。夫 淤決則委之天災而不任其咎,濬塞則歸之人事而 共蒙其賞。及報成未久,懼有後虞,急求謝事,而繼者 復告患矣。其故皆由不久任也。夫官不久任,其弊有 三:後先異時也,人己異見也,功罪難執也。請倣邊臣 例,增秩久任,斯職守專而可責成功。」帝深然之。有詔 潞安進綢二千四百匹。未幾,復命增五千。養蒙率同 官力爭,且曰:「從來傳奉織造,具題者內臣,擬旨者閣 臣,抄發者科臣。今徑下部,非祖制不從。」出為河南右 參政。尋召太僕少卿,四遷左副都御史。二十四年極 諫時政闕失,言:「邇來殿廷希御,上下不交。或疑外臣 不可盡信,或疑外事未可盡從。君臣相猜,政事積廢, 致市猾得以揣意旨,左右得以播威權。惟利是聞,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