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5 (1700-1725).djvu/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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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三百六十五卷目錄

 通政司部彙考

  有虞氏帝舜一則

  漢總一則

  後漢總一則

  晉總一則

  宋總一則

  南齊總一則

  梁總一則

  陳總一則

  北魏孝文帝太和一則

  北齊總一則

  隋總一則

  唐總一則

  遼總一則

  宋總一則 太宗淳化一則 真宗咸平一則

  金總一則

  明總一則 太祖洪武四則 成祖永樂一則 宣宗宣德一則 憲宗成化一則 孝宗

  弘治一則 武宗正德一則 世宗嘉靖三則 愍帝崇禎一則

皇清總一則 順治六則 康熙八則

 通政司部藝文

  通政司箴         明宣宗

 通政司部紀事

 通政司部雜錄

官常典第三百六十五卷

通政司部彙考

有虞氏

帝舜元載命龍作納言

按《書經舜典》:帝曰:「龍,朕堲讒說殄行,震驚朕師,命汝 作納言,夙夜出納朕命,惟允。」

孔傳堲,疾也。殄,絕也。言我疾讒說絕君子之行,而動驚我眾,欲遏絕之。納言喉舌之官,聽下言納于上,受上言宣于下,必以信。正義曰:此官主聽下言納于上,故以納言為名。亦主受上言宣于下,故言「出朕命」,互相見也。

蔡傳殄行者,謂傷絕善人之事也。師,眾也,謂其言之不正,而能變亂黑白,以駭眾聽也。納言官名,命令政教,必使審之,既允而後出,則讒說不得行,而矯偽無所托矣。敷奏復逆,必使審之,既允而後入,則邪僻無自進,而功緒有所稽矣。周之《內史》,漢之《尚書》,魏晉以來所謂中書門下者,皆此職也。大全復,謂奏事;逆,謂受下奏。

按:《史記五帝本紀》:「龍主賓客遠人至。」

按《通鑑前編》:「虞帝舜元載:春正月元日,帝格于文祖, 踐天子位于蒲阪,以土德王,咨二十有二人。」

《舜典孔傳》曰:「禹垂、益、伯夷、夔、龍六人,新命有職,四岳十二牧,凡二十二人,特敕命之。」

漢設公車令、丞,主天下上書及四方徵召之事,而隸 于衛尉。

按:《漢書百官公卿表》「衛尉屬官有公車、司馬、衛士、旅 賁三令丞。」

師古曰:「《漢官儀》云:公車司馬掌殿司馬門,夜徼宮中,天下上事及闕下,凡所徵召,皆總領之。令秩六百石。」

後漢

後漢「公車令、丞仍屬衛尉。」

按:《後漢書百官志》:「公車司馬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 「掌宮南闕門,凡吏民上章,四方貢獻及徵詣公車者。」

《獻帝起居注》曰:「建安八年,議郎衛林為公車司馬令,位隨將大夫。」舊公車令與都官長史位從將大夫自林始。

丞、尉各一人。《本注》曰:「丞選曉諱,掌知非法。尉主闕門 兵禁,戒非常。」

《胡廣》曰:「諸門部各陳屯夾道,其旁當兵以示威武,交戟以遮妄出入者。」

晉仍設《公車令》,屬衛尉。

按:《晉書職官志》:「衛尉統武庫、公車、衛士、諸治等令,左 右都候,南北東西督治掾。及渡江,省衛尉。」

宋仍設《公車令》,以受章奏,而屬于侍中。

按:《宋書百官志》:「公車令一人,掌受章奏。秦有公車司 馬令,屬衛尉。漢因之,掌宮南闕門,凡吏民上章、四方 貢獻及徵詣公車者,皆掌之。」晉江左以來,直云公車 令。

南齊

南齊設公車令,屬于尚書起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