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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6 (1700-1725).djvu/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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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遇節令,文武百官例有宴。如皇太后聖誕,太子千 秋壽麵,及立春日春餅,正月元宵圓子,四月八日不 落莢,五月端午涼糕、粽子,九月重陽糕,臘月八日麵, 俱先期奏請。至日早朝畢,復奏設于午門外。本寺照 鴻臚寺開送職名,以官品次序貼于席端。

凡祀圜丘、賜百官湯飯。孟春祈穀、夏至方澤,及朝日 夕月,祭畢,賜內外官酒飯。耕藉,賜三公九卿并執事 等官酒飯。親蠶,賜內外命婦等酒飯。俱本寺供辦。 凡每歲遇有《慶成宴》,其文武大小應與官員、該用上 中下卓不等。奉禮部開送職名、照數備辦

凡諸番國朝貢等使客、并四夷來降土官人等茶飯 物料、支送下程。俱從禮部行本寺備送

凡修《實錄》、并纂修、校勘書籍、開館及書完進呈、賜宴 進士恩榮宴。殿試讀卷執事等官、經筵日講、東宮講 讀酒飯、俱本寺造辦

凡每旬、輪賜日講官燒鵝麵餅、本寺造辦

凡大臣一品、九年考滿、特恩賜宴。本寺備辦

凡早朝、文武官、及各王府鎮巡等官、公差人員見辭。 奉旨與酒飯。俱本寺備辦祗待

凡大臣考滿差使等項、賞勞羊酒。疾病、賜米肉醬菜 等物。俱本寺辦送

凡內外衙門官吏監生人匠等、應給酒飯者。俱本寺 支給

凡喪葬、合用祭祀品物。從禮部行本寺備辦

凡諭祭文武大臣、俱本寺備辦

凡本寺供用牲口果菜等物。上林苑監四署、照數進 納供用、不足於民間買辦。洪武間、令本寺買辦,比與 民間交易價錢每多幾分。永樂間、差內官一員、同本 寺署官廚役領鈔、於在京附近州縣、依時價兩平收 買。洪熙、宣德以來、止差署官廚役、照前收買

凡本寺收納一應物料。每月堂上官輪流一員、會同 戶科給事中、監察御史各一員、責令各行戶買辦。於 本寺大烹門內驗收

凡白糧粳糯米、每年原會計七萬二千八百七十四 石九斗九升有零。《隆慶》二四等年、加減不一。見徵六 萬七千石

凡每歲四月初一日起、至九月終止。一應供上膳羞、 并祭祀品味、俱用冰、於內外冰窖取進

凡供用小油紅器皿、俱該工部造辦。後因不敷、本寺 自行買料、雇匠相兼造用

凡爐竈遇有損壞、本寺奏行工部發料、委官帶領匠 作、相工修理

凡廚役懸帶雙魚銅牌。本寺具手本、於內府、印綬監 關領

凡廚役老疾代替逃亡勾補等項。俱從禮部查行。 凡各王府缺典膳。吏部行本寺、於年深廚役內、揀選 送用

凡傳奉聖旨,「本寺附錄文簿。不補本覆奏。」

凡本寺官吏俸糧。俱於禮部帶支

凡每歲穀豆、直隸大名、順德、淮安三府、并河南徵解 粟穀四千石。淮米二千石、折銀二千二百兩。稻穀二 千石、折銀一千三百兩。菉豆二百石、折銀二百四十 兩。黑豆三百五十石、折銀二百四十五兩

凡牲口。每年上林苑監送孳生鵝一萬八千隻。浙江 等處解納鵝三萬二千五十隻。收養供辦祭祀膳羞、 及外夷人員筵宴下程等用。後浙江等處鵝、每隻折 徵價銀三錢

凡野味。每歲南直隸廬州等府、額辦活鹿八十四隻。 解工部轉送收養供用。今共折銀三百三十六兩 凡每歲時節、各墳并內承運庫教場馬神廟等處祭 祀、本署出票於珍羞良醞掌醢三署、支白麵餳糖赤 豆、造辦祭物

大官署、凡本署歲用原額木柴七百八萬八千斤。有 閏加五十六萬六千六百六十六斤。木炭三萬四千 斤。有閏加二千八百三十三斤。俱工部坐派臺基廠、 逐日領用

凡本署器皿、原額一千六百五十件。係兩京工部造 送、專備膳羞等項應用。每年查貯多寡、不足則題請 添造。有餘則止

凡本署廚役、舊額三千一百二十名。節年裁減。隆慶 元年題准、止存一千三百七十七名

珍羞署、凡每歲直隸常州等府、解納白粳米一千三 百三十石零、白糯米一百九十七石零。備供養膳羞 等用

凡直隸等處解納黑豆九百石。收充餧養牲口等物 用。今折價

凡福建等處、解納白沙糖五萬七千斤。黑沙糖四萬 五千斤。蜂蜜四萬七千斤。鹽滷三千斤。茶葉一萬五 千斤。先春茶芽三千八百七十八斤。收充供養膳羞 茶湯等用

凡野味、每歲南直隸廬州等府、額辦天鵝二百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