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三百七十五卷目錄
光祿寺部彙考一
周〈總一則〉
漢〈總一則〉
後漢〈總一則〉
魏〈文帝黃初一則〉
晉〈總一則〉
宋〈總一則〉
南齊〈總一則〉
梁〈總一則〉
陳〈總一則〉
北魏〈總一則 孝文帝太和一則〉
北齊〈總一則〉
北周〈總一則〉
隋〈總一則 文帝開皇二則 煬帝大業二則〉
唐〈總一則〉
遼〈總一則〉
宋〈總一則〉
金〈總一則〉
元〈總一則 世祖至元六則〉
官常典第三百七十五卷
光祿寺部彙考一
周
周以宰夫掌朝覲、會同、賓客之牢禮,以膳夫、庖人、內 饔、外饔、亨人掌王及后世子之膳羞,設酒正以統酒 人、漿人。而籩幂、醯醢之屬,各有專司。 按《周禮天官》「冢宰治官」之屬:宰夫,下大夫四人,上士 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宰夫之職, 凡朝覲、會同、賓客,以牢禮之灋,掌其牢禮、委積、膳獻、 飲食、賓賜之飧牽與其陳數。
〈注〉牢禮之灋,多少之差,及其時也。三牲牛羊豕具為一牢。委積,謂牢米薪芻,給賓客道用也。膳獻,禽羞俶獻也。飲食,燕饗也。鄭司農云:「飧,夕食也。牽,牲牢可牽而行者。」鄭元謂飧客始至所致禮。凡此禮陳數存可見者,惟有《行人》《掌客》及《聘禮》。《公食大夫
膳夫》,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 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注〉「膳」之言善也。今時美物曰「珍膳。」膳夫,食官之長也。
《膳夫》掌王之食飲、膳羞,以養王及后、世子。
〈注〉食,飯也。飲,酒漿也。膳,牲肉也。羞,有滋味者。凡養之具,大略有四。
凡王之饋,食用六穀,膳用大牲,飲用六清,羞用百二 十品,珍用八物,醬用百有二十罋。
〈注〉進物于尊者曰饋。此饋之盛者,王舉之饌也。六牲,馬、牛、羊、豕、犬、雞也。羞出于牲及禽獸,以備滋味,謂之庶羞。《公食大夫禮》,《內則》「下大夫十大,上大夫二十」,其物數備焉。天子諸侯有其數,而物未得盡聞。珍謂淳熬、淳母、炮豚、炮牂、擣珍、漬熬肝膋也。醬謂醯醢也。王舉則醢人共醢六十罋,以五齏、七醢、七菹、三臡實之。《醯人》共齏菹醯物六十罋。鄭司農云:「羞,進也。六榖,稌、黍、稷、梁、麥、菰、𣆂、彫胡也;六清,水、漿、醴。」《酏臡》,奴兮反。稌,他古反。菰,古吳反。本又作《涼。酏》,以支反。
王日一舉,鼎十有二物,皆有俎。
〈注〉殺牲盛饌曰「舉。」王日一舉,以朝食也。后與王同庖。鼎十有二,牢鼎九,陪鼎三。物謂牢鼎之實,亦九俎。
以樂侑食,膳夫授祭品嘗食,王乃食。
〈注〉侑猶勸也。祭謂刌肺脊也。《禮》:「飲食必祭」,示有所先。品者,每物皆嘗之,道尊者也。刌,寸本反。
卒食,以樂徹于造。
〈注〉造,作也。鄭司農云:「造謂食之故所居處也。已食徹置故處。」
王齊日三舉。
〈注〉鄭司農云:「齊必變食。」
大喪則不舉,大荒則不舉,大札則不舉,天地有烖則 不舉,邦有大故則不舉。
〈注〉大荒、凶年。大札、疫癘也。天烖,日月晦食,地烖,崩動也。大故,寇戎之事。鄭司農云:「大故,刑殺也。」
王燕食則奉膳贊祭。
〈注〉《燕食》,為日中與夕食。奉膳,奉朝之餘膳,所祭者牢肉。
凡王祭祀、賓客食,則徹王之胙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