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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三百九十八卷目錄

 給諫部名臣列傳六

  明二

  徐文溥      陳鼎

  戴銑       李光翰

  徐蕃       牧相

  任惠       徐暹

  劉𦶜       呂翀

  艾洪       葛嵩

  石天柱      汪元錫

  呂經       孫懋

  張原       毛玉

  裴紹宗      張翀

  劉濟       安磐

  張漢卿      王汝梅

  劉琦       沈漢

  王科       鄭一鵬

  張逵       孫應奎

官常典第三百九十八卷

給諫部名臣列傳六

明二

徐文溥

按《明外史》本傳:「文溥,字可大,開化人,正德六年進士。 授南京禮科給事中。劾尚書劉櫻、都御史李士實、侍 郎呂獻、大理卿茆欽,而請召還致仕尚書孫交、傅珪。 時論以為當寧王宸濠求復護衛,文溥抗疏曰:『曩因 寧藩不靖,英廟革其護衛屯田。及逆瑾亂政,重賄謀 復。瑾既伏誅,陛下文革之正,欲制以義而安全之耳』。」 乃曰「驅使乏人。」夫宴居深邃靡征討之勞,安享尊榮 無居守之責,何所用而乏人?且王暴行大彰,剝削商 民,挾制官吏,招誘無賴,廣行劫掠,致舟航斷絕,邑里 蕭條,萬民莫不切齒。及今止之,猶恐不逮,顧可縱之 加恣,假翼於虎乎!貢獻本有定制,乃無故馳騁飛騎, 出入都城,伺察動靜。況今海內多故,「天變未息,意外 之虞,寔未易料。宜裁以大義,勿徇私情,罪其獻謀之 人,逐彼偵事之使,宗社幸甚。」時宸濠廣結權倖,威行 中外。疏入,人咸危之,帝但責其妄言而已。未幾,疏請 擇建儲貳,不報。十年四月復率諸給事中上疏曰:「頃 因災異,禮部奏請修省。伏讀聖諭,謂事關朕躬者皆 已知之。臣惟茲一念」之誠,足以孚上帝迓休命矣。雖 然,知之非艱,行之維艱。陛下誠能經筵講學,早朝勤 政,布寬恤以安人心,躬獻享以重宗廟,孝養慈闈,敬 事蒼昊,舍豹房而居大內,遠嬖倖而近儒臣;禁中不 為貿易,皇店不以罔財;還邊兵於故伍,斥番僧於外 寺。毋昵俳優,盡屏義子。馬氏已醮之女弗留乎後宮; 馬昂「梟獍之族,立奪其兵柄;停諸路之織造,罷不急 之土木,汰倉局門戶之內官,禁水陸舟車之進奉。出 留中奏牘以達下情,省傳奉穴員以慎名器。則陛下 所謂事關朕躬,非徒知之,且一一行之,而不轉禍為 福者,未之有也。」報聞。初,帝聽中官崔瑤、史宣、劉瑯、于 喜誣奏,先後逮知府翟唐,部曹王鑾、王瑞之,御史施 儒、張經等,既又入中官王堂譖,下僉事韓邦奇獄。文 溥言:「朝廷刑威所及,乃在奄侍一言。旂校繹絡於道 塗,搢紳駢首於狴犴。遠近震駭,上下屏氣。向一瑾亂 政於內,今數瑾縱橫於外,乞并下堂法司,且追治瑤 等誣罔罪。」帝不聽,遂引疾去。世宗即位,廷臣交薦,起 河南參議。未幾,以念母乞歸。撫按請移近地便養,乃 改福建。尋遷廣東副使。上言十事,多涉權要,恐貽母 憂。復引疾歸,行至玉山,卒。

陳鼎

按《明外史張文明傳》:「陳鼎,字大器,其先宣城人。高祖 尚書迪死建文帝難,子孫戍登州衛,遂占籍焉。鼎舉 弘治末進士,正德四年授禮科試給事中,鎮守河南。 中官廖堂,福建人也,弟鵬之子鎧,冒籍中河南鄉試, 物議甚沸,畏堂莫敢言,鼎獨上章發其謬,鎧遂除名, 堂、鵬大恨。會流寇起,鼎陳弭盜機宜,堂令權倖,激帝」 怒,下之吏部。擬謫漢州判官,不許。謂「鼎前籍平江伯 貲產,附劉瑾,增估物價,疑有侵盜」,下詔獄掠治。尚書 楊一清救之,乃斥為民。世宗立,復故官,遷河南參議。 妖人馬隆等為亂,鼎督兵討平之。改陝西副使,擢浙 江按察使。廉介正直,不通私謁。召為應天府尹,未任 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