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8 (1700-1725).djvu/28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楊東明

按《明外史王紀傳》:「楊東明,字啟修,虞城人。官給事中。 請定國本出閣,豫教早朝勤政,酌宋應昌、李如松功 罪之平,上河南饑民圖,薦寺丞鍾化民往賑,掌吏科, 協孫丕揚主大計。後以劾沈思孝,思孝與相詆,貶三 官,為陝西布政司照磨,里居二十六年。光宗立,起太 常少卿。天啟中,累遷刑部右侍郎。既歸,遂卒。崇禎初」, 贈刑部尚書。

林材

按《明外史》本傳:「材字謹任,福之閩縣人。萬曆十一年 進士。授舒城知縣。擢工科給事中。吏部推鄭洛戎政 尚書,起張九一貴州巡撫。材極言兩人不當用,九一 遂罷。王錫爵赴召,材疏論,并及趙志皋、張位。再請建 儲豫教,又爭三王並封之謬。屢遷吏科都給事中,劾 罷南京尚書郝杰、徐元泰。經略宋應昌惑沈惟敬, 力」請封貢。材乞斬應昌,惟敬不報。志皋位擬旨失當, 材抗疏駁之。二十二年夏六月,西華門災,材偕同官 上言,切指時政缺失。帝慍甚,以方修省,不罪。吏部推 顧養謹總理河道,材論止之。兵部將大敘平壤功,材 力詆石星罔上,星乃不敢濫敘。其冬,復率同官言「成 憲不當為祭酒,馮夢禎不當為詹事,劉元震、不當為 吏部侍郎。」帝積前憾,言材屢借言事誣謗大臣,今復 暗傷善類。乃貶三官,餘停俸一歲。會御史崔景榮等 論救,再貶程鄉典史。材遂歸里不出。光宗即位,始起 尚寶丞,再遷太僕少卿。還朝未幾,即乞歸。天啟中,起 南京通政使,卒。崇禎初,贈右都御史。

陳伯友

按《明外史》本傳:「伯友,字仲怡,濟寧人,萬曆二十九年 進士。授行人,擢刑科給事中。甫拜命,即劾罷河南巡 撫李思孝。」俄論鄒之麟科場弊宜勘;奄豎辱駙馬冉 興讓,宜置之法;楚宗英、嫶蘊鈁良吏滿朝薦、王邦才 等,宜釋。已又言「陛下清明之心,不幸中年為利所惑, 皇皇焉若不足,以致財匱民艱。家成徹骨之貧,人抱 傷心之痛。今天下所以杌隉傾危而不可救藥者,此 也。」又言:「李廷機去國,操縱不出上裁。至外而撫按,內 而庶僚,去留無所決斷。士大夫意見分岐,議論各異。 陛下漫無批答,曷若盡付外廷公議,於以平曲直、定 國是乎?」帝皆不省。熊廷弼為荊養喬所訐,伯友與李 成名等力主行勘。既又陳《時政》四事,言:「『擬旨必由內 閣。昨科臣曾六德之處分,閣臣葉向高之典試,悉由 內降;而福王之國』之旨,亦於他疏批行。非獨褻天言, 抑且貽隱禍。法者天下所共。黔國公沭昌祚請令其 孫啟元代鎮,已非法矣;乃撫按據法請勘,而以內批 免之,疑中有隱情。御史呂圖南改提學,此爭為賢,彼 爭為不肖。盍釋兩家戈矛,共圖軍國大計。福王應之 國久,今春催請不下數百疏,何以忽易期?」疏亦留中。 尋以艱去。及服除,廷議多排東林,遂不出。至四十六 年,以年例即家除河南副使。天啟四年,屢遷太常寺 卿,治少卿事。楊漣劾魏忠賢,伯友亦偕卿胡世賞等 抗疏極論。明年十二月,御史張樞劾其依附東林,遂 削奪。莊烈帝即位,詔復官,未及用而卒。

侯震暘

按《明外史》本傳:「震暘,字得一,嘉定人。祖堯,封監察御 史,忤大學士張居正,外轉,累官至福建右參政,有廉 直聲。震暘舉萬曆三十八年進士,授行人。天啟初,擢 吏科給事中。是時保姆奉聖夫人客氏方擅寵,與魏 忠賢及大學士沈㴶相表裏,勢燄張甚。既遣出宮,熹 宗思念流涕,至日旰不御食,遂宣諭復入。震暘上疏」 曰:「《禮》有慈母,君命所使教子也。魯昭公慈母死,欲為 之練冠,有司執論乃止。夫慈母職兼教養,猶恩以義 絕,況么麼里婦,可數昵至尊哉!女德無極,高明不祥。 陛下即為客氏富貴計,亦當裁抑,以示保全,不宜異 數隆恩而益之毒。且陛下始而遲,其出可也。出而復 入宮闈禁地,姦璫群小,睥睨其側,內外鉤連,借叢煬 竈,有不忍言者。昔王聖寵而煽江京、李潤之奸,趙嬈 寵而搆曹節、王甫之變,禍貽宗社,良可寒心。」疏上,不 省。會遼事方棘,經略熊廷弼、巡撫王化貞相牴牾,兵 部尚書張鶴鳴右化貞,議者遂欲移廷弼與化貞畫 地任事。震暘逆知其必敗,疏言:「事勢至此,陛下宜遣 問經臣,果能加意訓練,則進止遲速,不從中制,雖撤 撫臣,一以付之,無不可者。如不然,則督其條晰陳奏, 以聽吏議,摭拾殘局,專任化貞,此一說也。不則移廷 弼密雲,而出本兵為經略。鶴鳴素慷慨自命,與其事 敗同罪,不若挺身報國,此又一說也。不則遂以經略 授化貞,擇沉深有謀者代任巡撫,以資後勁,此又一 說也。不則直移廷弼於登、萊,終其三方布置之策,與 化貞水陸相犄角,此又一說也。若復遷延猶豫,必僨 國事。」疏上,方有旨集議,而廣寧已破矣。化貞、廷弼相 率入關門,猶數奉溫旨,責以戴罪立功。震暘大憤懣, 再疏言:「臣言不幸驗矣。為今日計,論法不論情。河西 未壞以前,舉朝所惜者,什七在化貞,今不能為化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