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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8 (1700-1725).djvu/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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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開是省』。三日,廷臣奏以文忠為侍中,及其屬數」 十人。近臣乘便言曰:「陛下將別置省,此實其時。然得 人則可以寬聖心,新民聽。今聞盜詐之臣與居其間, 不可。」其言多指文忠,文忠忿辨曰:「上每稱臣不盜不 詐,今汝顧臣而言,意實在臣,其顯言臣盜詐何事?」帝 令言者出,文忠猶訴不止,且攻其害國之姦。帝曰:「朕 自知之,彼不言汝也。」其人忌文忠,欲中害之。然以文 忠清慎無過,乃奉鈔萬緡為壽,求交驩,文忠卻之。 《先進遺風》。陳司寇公壽,由某科給事中累官刑部尚 書,致仕後,僑寓南京,蒙詔進階一品,羊酒綵幣存問。 公在諫垣,指陳時政得失無隱,惟不喜彈劾,曰:「吾父 戒我勿作刑官枉人,而言官枉人尤甚,顧可輕耶?」故 公雖敢言,而不搜索士大夫短長以沽直名云。 《見聞錄》:味淡何公諱遵,家江寧。先是其母太宜人夢 一人簪紱執赤葵入室,覺而生公。公少小時,即端養, 終日恂恂坐,言若不能詞。太宜人以前夢試公,值午 日晴,好園葵盛開,折一枝與公,命公向日拜。公顧執 葵,偃然北向拜。乃祖素問怪問,公曰:「翁獨不聞闕在 北耶?」翁大奇之。武宗遊幸,郎中黃鞏等各具疏諫,諸 司繼之又諫。彬促上怒,命鞏等六人下獄,餘皆罰跪, 禍且不測。彬倡言於朝,諫則有死。公聞之更棘,不少 挫,乃且疏,偕同部伏闕又諫,且申救。鞏等極言彬怙 權倡亂,言甚剴切。疏入,上益怒,下獄。彬乃指公輩為 奸黨,陰教獄卒苦虐之,拷掠備至,至有阿彬者,顧又 劾公等為妄言。已而傳上命,罰午門前跪且五日,仍 又大箠楚於廷。彬自監視,公被傷,肢體盡裂,越二日 而卒。公卒之日,逸翁與太宜人祭掃先塋,有鳥嗚嗚, 其聲若訴,甚訝之。及歸舍,聞工部三人諫死於杖,翁 即拊膺慟曰:「三人者,吾兒其一也,今死矣夫!」未幾訃 至,果然。

頌《天臚筆》。虞廷陛,號乾陽,浙江海鹽人。登萬曆丙辰 進士,初授徽州府司理,以廉愛聞,晉工科給事中。會 逆璫虐焰方張,橫行追削,首上疏諫止,追奪留還誥 命,疏甚懇切。逆璫不時逮繫,緹騎四出。會王恭廠雷 火驟發,傷命千餘,上疏陳天變,懇肆赦。會朝日壇巡 青等疏差務與內侍相關,誓不敘魏璫一字。適有媚 臣代懇者,廷陛謝曰:「此臂可斷去!」魏字幼年讀書,便 不喜寫。門殿工成,凡五敘功,璫每塗抹其名,核當日 在工敘功,始終不加一級,廷陛一人也。尋因營建逆 璫生祠文廟左,會稿傳至,擲筆不為畫押。祠工竣,百 司報名,羅拜如狂。廷陛佯墮馬,扶歸臥痾注籍。逆璫 怒,因東魯典試題差列名正考,矯旨批紅:「久係門戶, 追誥削奪。」璫猶怒甚,傳言欲逮殺於途。廷陛乃微服 奉八十老親遁去。崇禎初,以臺省公薦,召還原官,晉 吏垣。復誥命有補。恩詔卹忠良,糾梁夢環、劉詔、李實 等疏,奉旨嘉予。

給諫部雜錄

《夢溪筆談》:諫議班在知制誥上,若帶待制則在知制 誥下,從職也,戲語謂之「帶墜。」

《東軒筆錄》:祖宗朝,宰相怙權,尤不愛士大夫之論事。 趙中令普當國,每臣僚上殿,先於中書供狀,不敢詆 斥時政,方許登對。田錫為諫官,嘗論此事,後方少息。 士大夫有口者多外補。王禹偁在揚州,以詩送人云: 「若見鰲頭為借問,為言棖也減剛腸。」又,丁謂留滯外 郡甚久,及為知制誥,以啟謝時宰,有效。慎密於孔光, 「不言溫樹;體風流於謝客,但詠《蒼苔》」是也。

《卻掃編》:「元豐官制:侍從官給事中以上乃服金帶,中 書舍人以下皂帶佩魚,與庶官等。大觀間,始詔中書 舍人、諫議大夫、待制皆許服紅綎犀帶、佩魚。建炎間, 復置權六曹侍郎亦如之。」

《石林燕語》:「唐起居郎、舍人皆隨宰相入殿,預聞奏事, 仗在紫宸,則立殿下,直第二螭頭即其坳處,和墨以 記事,故號螭頭,或曰螭坳。」自高宗後,前殿不奏事,則 二史固無所書矣。本朝記注初不待立,但於前後為 次,使候上殿,臣僚退,面問所嘗言書之,然未嘗有敢 告之也。後始詔後殿輪日入侍。崇寧初,鄭丞相達夫 為史,復建言「併前殿皆入,並立於垛殿。」雖存故事,而 奏對語略不相聞,亦不敢自書,惟經筵得與講讀官 並列,嘉祐間賈直孺所請也。

自官制行,以給事中、中書舍人為兩省屬官,皆得預 聞兩省之事。初,舍人既沿舊制,差除有所駮正,則先 使詣執政稟議,有異同,然後繳奏以聞。韓儀公為給 事中,建言「兩省事體均一,不應一得直行,一須稟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