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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90 (1700-1725).djvu/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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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四百二十九卷目錄

 司城部彙考

  周總一則

  漢總一則

  後漢總一則

  晉總一則

  宋總一則

  南齊總一則

  梁總一則

  陳總一則

  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則

  北齊總一則

  北周總一則

  隋總一則 煬帝大業一則

  唐總一則

  遼總一則

  宋總一則

  金總一則

  元總一則 世祖至元三則

  明總一則 太祖洪武二則 成祖永樂二則 宣宗宣德一則 英宗正統一則 天順

  一則 憲宗成化一則 武宗正德二則 世宗嘉靖一則

皇清總一則 康熙五則

 司城部藝文

  執金吾箴         漢揚雄

  城門校尉箴         前人

 司城部紀事

 司城部雜錄

官常典第四百二十九卷

司城部彙考

《周制》,「設司門,掌王城十二門。」

按:《周禮地官》:司徒,教官之屬:「司門,下大夫二人,上士 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 人,徒四十人。每門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訂義鄭康成曰:「司門,主王城十二門,若今城門校尉。

司門,掌授管鍵以啟閉國門,幾出入不物者,正其貨 賄。」

訂義王昭禹曰:「不物有所幾而後害者亡,靡者微,貨賄有所正而後亡者有,利者阜。」

凡財物,犯禁者舉之。

訂義陳及之曰:「所謂犯禁者,即《司市》偽飾之法,在民商賈、工者十有二是也。」

以其財養死政之老與其孤,祭祀之牛牲繫焉,「監門 養之。」

訂義王昭禹曰:「有司門,又有監門者,蓋司門以下大夫二人為之,其屬則有二十八士,凡以總管王城十二門而已,至於十二門又各有士二人,乃所謂監門也。」

凡歲時之門,受其餘。

訂義賈氏曰:四時之祭門非一,故云「凡。」若《月令》「秋祭門」者,是祭廟門。此門亦謂國門。十二者,除四時祭外,又有為水祈禱,若《左傳》莊二十五年大水,用牲於門之事。易氏曰:「祭門,不敢用散祭祀之牲,特受其共牲之餘者而用之。」

凡四方之賓客造焉,則以告。

訂義賈氏曰:「四方諸侯來朝覲,至關,關人告王;至郊,郊人告王;至國門,門人告王,王遣人往迎之。」

漢承秦制,設中尉以徼循京師。後改「執金吾」、中壘、武 庫諸令、丞,左右京輔都尉皆屬之。設城門等八校尉, 掌諸門屯兵騎士,皆有丞、司馬以佐之。

按《漢書百官公卿表》:「中尉,秦官,掌徼循京師,有兩丞、 候、司馬千人。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執金吾。屬官有中 壘、寺互、武庫、都船四令丞。都船、武庫有三丞,中壘兩 尉。又式道左右中候、候丞及左右京輔都尉、尉、丞兵 卒皆屬焉。初,寺互屬少府,中屬主爵,後屬中尉。自太 常至執金吾,秩皆中二千石,丞皆千石。」

如淳曰:「所謂遊徼,徼循禁備盜賊也。」師古曰:「徼謂遮繞也。徼音二釣反。」候及司馬及千人,皆官名也。《屬國都尉》云「有丞、候千人」,《西域都護》云:「司馬、候千人,各二人。」凡此千人,皆官名也。應劭曰:「吾禦也,常執金革以禦非常。」師古曰:「金吾,鳥名也,主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