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閘。如牌面字樣模糊、及盔甲什物損壞、行移南京 工部給換。堪修整者、收發修整。若有違犯、照例參奏 送問
兩班守衛官軍及帶刀官共六千一百七十九員名, 見今不足原額十分之五。
一班守衛官一百一十七員,旗軍二千九百六十七 名,帶刀官一十員。
二班守衛官一百一十八員,旗軍二千九百五十五 名,帶刀官一十二員。
凡光祿寺打掃。各司每月輪三日、撥火夫三百名。 凡駕詣郊壇、及親王出府之國成婚、開設舉場、修設 齋醮、發送宮人、率領火甲供事
凡選妃。禮部儀制司行各司、選報該管地方良家女 子、送諸王館備選
凡各司官員俸糧、俱於兵部帶支
南京五城兵馬指揮司。各司職掌巡捕、及街道溝渠 囚犯等事。皆與京城兵馬司同
成祖永樂 年定各衛守衛巡警執掌
按《明會典》:「凡宿衛,分守皇城南面地方。」 金吾前衛, 洪武間上十衛之一。永樂以後,照例開設,掌守衛皇 城南面,及巡警京城各門。遇陳設鹵簿,掌擎執方天 戟二十四件。
金吾後衛,建置同前。掌守衛皇城北面,及巡警京城 各門。
羽林左衛,建置同前。掌守衛皇城東面,及巡警京城 各門。
羽林右衛,建置同前。掌守衛皇城西面,及巡警京城 各門。
府軍衛建置同前。掌守衛皇城南面,及巡警京城各 門。
府軍左衛,建置同前。掌守衛皇城東面。
府軍右衛,建置同前。掌守衛皇城西面。
府軍前衛,建置同前,掌輪番帶刀侍衛,統領幼軍。 府軍後衛,建置同前,掌守衛皇城北門,及巡警京城 各門。
虎賁左衛,建置同前。掌守衛皇城南面,及巡警京城 各門。
永樂四年定、各衛守衛巡警執掌
按《明會典》:「燕山左衛,洪武間北平屬衛。永樂四年陞 親軍。掌守衛皇城東面,及巡警京城各門。」
燕山右衛、改置同前。掌守衛皇城西面。
燕山前衛改置同前。掌守衛皇城南面、及巡警京城 各門
大興左衛,改置同前。掌守衛皇城北面、及巡警京城 各門。
宣宗宣德三年專差御史往來巡視門軍
按《明會典》、「凡皇城四門軍官。輪差掌道御史一員同 給事中查點。宣德三年、差御史一員往來巡視」
英宗正統八年以南城兵馬司巡捕南海子
按《明會典》、「凡京城巡捕。正統八年題准南城兵馬司 委官督同火甲,於南海子外巡捕」
天順元年凡皇城四門巡視天順元年添差給事中一員
按《明會典》云云。
憲宗成化四年令錦衣衛指揮同御史提督巡捕
按《明會典》:「成化四年,以京城內外多盜。令錦衣衛指 揮一員同巡城御史專一督五城兵馬並巡捕官校 挨拏。」
武宗正德五年令夜禁不得非時驚擾
按《明會典》:凡夜巡,各司每日輪官二員赴尚寶司關 領銅牌二面。正德五年令犯夜者照舊例禁行,時候 方許呵問擒拏,不得非時驚擾。
正德六年,禁姦人在京探聽消息。
按《明會典》:「正德六年奏准,京城姦人,通同邊方腹裡 盜賊,探聽撫按題奏副封傳報消息者,緝事衙門巡 視御史訪拏究問,斬首示眾。」
世宗嘉靖十一年定南京兵馬司考滿給由事例
按《明會典》:「凡南京五城兵馬司官,三六九年考滿。嘉 靖十一年奏准,本部甄別賢否,填註考語,起送給由。」
皇清
《大清會典》。
京營
京師重地。禁旅雲屯。已詳載於《武選司》。又設綠旗
官軍司詰奸禁暴之任,謂之「巡捕三營。」 具載於後
京城巡捕
南營參將一員,遊擊一員,把總五員,北營參將一員,遊擊一員,把總五員,中營參將一員,原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