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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97 (1700-1725).djvu/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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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寧元年,東京不守,弼為元帥左監軍,扞禦遼東,請 自募二萬人為一軍,萬一京師有急,亦可以回戈自 救。今驅市人以應大敵,往則敗矣。衛紹王怒曰:「我以 東北路為憂,卿言京師有急,何邪?就如卿言,我自有 策。以卿皇后連姻,故相委寄,乃不體朕意耶?」弼曰:「陛 下勿謂皇后親姻俱可恃也。」時提點近侍局駙馬都 尉徒單沒烈侍側,弼意竊譏之。衛紹王怒甚,顧謂沒 烈曰:「何不叱去?」沒烈乃引起,付有司。論以奏對無人 臣禮,詔免死,杖一百,謫為雲內州防禦使。貞祐初,宣 宗驛召弼赴中都。是時,雲內已受兵,弼善馬槊,與數 騎突出,由太原出澤、潞,將從清、滄赴闕。會有詔除定 武軍節度使,尋為元帥左都監,駐真定。弼奏:「賞罰所 以勸善懲惡,有功必賞,有罪必罰,而后人可使,兵可 強。今外兵日增,軍無鬥志,亦有逃歸而以戰潰自陳 者,有司從而存恤之,見聞習熟,相傚成風。」又曰:「村寨 城邑,兵退之後,有心力勇敢可使者,乞招用之。」又曰: 「河朔郡縣,皆以拘文不相應救,由此殘破。乞敕州府, 凡有告急徵兵,即須赴救,違者坐之。」又曰:「河北軍器, 乞權宜弛禁,仍令團結堡寨,以備外兵。」又曰:「今雖議 和,萬一輕騎復來,則吾民重困矣。願速講防禦之策。」 及勸遷都南京,阻長淮、拒大河、扼潼關以自固。宣宗 將遷汴,弼兼河北西路兵馬都總管。宣宗次真定,弼 言:「皇太子不可留中都,蓋軍少則難守,軍多則難養。」 又奏:「將帥以閫外為威,今生殺之權,皆從中覆。」又奏: 「瑞州軍頗狡,左丞盡忠多疑,乞付他將。」宣宗頗采用 其言。大名軍變,殺蒲察阿里,詔弼鎮撫之。未幾,改陝 西路統軍使、京兆兵馬都總管、宣撫副使烏古論兗 州置秦州榷場,弼以擅置移文問之,兗州曰:「近日入 見,許山外從宜行事。秦州自宋兵焚蕩榷場幾一年 矣,今既安帖,復宜開設,彼此獲利,歲收以十萬計。對 境天水軍移文來請,如俟報,可實慮後時。」弼奏其事, 宰臣以兗州雖擅舉而無違失,苟利於民,專之亦可。 宣宗曰:「朕固嘗許其從宜也。」三年,改知東平府事、山 東西路宣撫副使。是時,劉二祖餘黨孫邦佐、張汝楫 保濟南,勤子堌,弼遣人招之,得《邦佐書》云:「我輩自軍 興屢立戰功,主將見忌,陰圖陷害,竄伏山林,以至今 日,實畏死耳,如蒙湔洗,便當釋險面縛,餘賊未降者, 保盡招之。」弼奏:「方今多故,此賊果定,亦一事畢也。乞 明以官賞示之。」詔曰:「孫邦佐果受招,各遷五官職。」於 是邦佐、汝楫皆降。邦佐遙授濰州刺史,汝楫遙授淄 州刺史,皆加明威將軍。頃之,弼薦邦佐、汝楫改過用 命,招降甚眾,稍收其兵仗,放歸田里。詔邦佐遙授同 知益都府事,汝楫遙授同知東平府事,皆加懷遠大 將軍;梁聚寬遙授泰定軍節度副使,加宣武將軍。四 年,弼遷宣撫使。已而汝楫復謀作亂,邦佐密告弼,弼 饗汝楫,伏甲廡下,酒數行,鐘鳴,伏發,殺汝楫并其黨 與。手詔褒諭,封密國公。其後,邦佐屢立功。元光末,累 官知東平府事、山東西路兵馬都總管,充宣差招撫 使。弼上書曰:「山東、河北、河東數鎮,僅能自守,恐長河 之險有不足恃者。河南嘗招戰士,率皆游惰,市人不 閑訓練。若選簽驅丁,監戶數千,別為一軍,立功者全 戶為良,必將爭先效命,以取勝矣。武衛軍家屬嘗苦 於兵,人人懷憤,若擇驍悍千餘,加以爵賞,亦可得其 死力。」又曰:「老病之官,例許致仕。居河北者嫌於避難, 居河南者苟於尸祿,職事曠廢。乞遍諭覈實,其精力 可用者仍舊,年高昏瞶不事事者罷之。」又曰:「賦役頻 煩,河南百姓新強舊乏。諸路豪民行販市易,侵土人 之利,未有定籍,一無庸調。乞權宜均定。如知而輒避, 事過復來者,許諸人捕告,以軍興法治之。」詔下尚書 省議,惟老病官從所言,餘皆不允。大元兵圍東平,弼 百計應戰,久之乃解圍去。宣宗賜詔獎諭將士,賞賚 有差。是歲五月,疽發於腦,詔太醫診視,賜御藥。俄卒。 弼平生無所好,惟善讀書,閑暇延引儒士,歌詠投壺 以為常。所辟如承裔、陀滿胡、土門紇石烈牙、吾塔,皆 立方面功。治東平,愛民省費,井邑之間,軍民無相訟, 有古良將之風焉。

完顏定奴

按《金史完顏綱傳》:「定奴與兄綱俱知名。充護衛,除平 涼府判官,累官同知真定府。從平章政事僕散揆伐 宋,加平南虎威將軍。兵罷,遷河南東路副統軍,三遷 武勝軍節度使,入為右副點檢。大安二年,遷元帥右 都監,救西京,改震武軍節度使。元帥奧屯襄敗績,定 奴坐失期及不以軍敗實奏,降河州防禦使,遷鎮西」 軍節度使、河東北路按察轉運使。宣宗即位,改知歸 德府。貞祐二年,改知河南府,兼河南副統軍,尋遷河 南統軍使,兼昌武軍節度使。請內外五品以上舉能 幹之士充河北州縣官。改簽樞密院事、殿前都點檢, 兼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復為簽樞密院事、行院事,兼 知歸德府事。改兼武寧軍節度使,行院於徐州。召為 刑部尚書、參知政事。興定三年,薨。

僕散安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