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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2 (1700-1725).djvu/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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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拜榮祿大夫、集賢大學士,賞賚金帛。敕翰林承旨 歐陽元製《河平碑》,以旌脫脫勞績,俱載魯功,且宣付 史館,并贈魯先臣三世。尋拜中書左丞,從脫脫平徐 州。脫脫既旋師,命魯追餘黨,分攻濠州,同總兵官平 章月可察兒督戰。魯誓師曰:「吾奉旨統八衛漢軍,頓 兵於濠七日矣。爾諸將同心協力,必以今日巳午時 取城池,然後食。」魯上馬麾進,抵城下,忽頭眩下馬,且 戒兵馬弗散。病愈亟,卻藥不肯汗,竟卒於軍中,年五 十七,十三年五月壬午也。月可察兒躬為治喪。選士 護柩還高平。有旨賜交鈔五百錠以給葬事。子稹。

盛應期

按《明外史》本傳:「應期,字思徵,吳江人。弘治六年進士。 授都水主事,出轄濟寧諸閘。太監李廣家人市私鹽 至濟,畏應期,投鹽水中去。會南京進貢內官誣應期 阻薦新船,廣從中搆逮應期及主事范璋下詔獄。璋 筦衛河,亦忤中貴者也。獄具,謫雲南驛丞,稍遷祿豐 知縣。正德初,歷雲南僉事,武定知府。鳳應死,其妻攝」 府事。子朝鳴為寇,應期單車入其境,母子惶怖,歸所 侵於民。策鳳氏終亂。奏請降其秩,設官制之,寢不行。 後卒叛,與御史張璞、副使晁必登抑鎮守太監梁裕。 裕劾三人,俱逮下詔獄,璞竟拷死。會乾清宮災,應期 得復職。四遷至陝西右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巡撫 四川。討平天全六番招討使高文林。會泉江僰蠻普 法惡作亂,富順奸民謝文禮、文義附之。法惡死,指揮 何卿等先後討誅文禮、文義,應期賚銀幣,以憂歸。嘉 靖二年起故官,巡撫江西。宸濠亂後,瘡痍未復。奏免 雜調緡錢數十萬,請「留轉輸南京米四十七萬、銀二 十萬,以業饑民。」又令諸府積糓備荒至百餘萬。尋進 兵部右侍郎,總督兩廣軍務。將行,籍上《積糓》數。帝以 陳洪謨代,而獎賚應期。後洪謨積益多,亦被賚。思恩 土目劉召叛,執都指揮孫震。應期偕撫寧侯朱麒督 參將李璋等征之,斬召。思恩平,復賚銀幣。朝議大征 岑猛,應期條上方略七事,言廣兵疲弱不可用,麒等 恚。會御史許中劾應期暴虐,麒等因相與為流言。御 史鄭洛書復劾應期賄結權貴。應期已遷工部侍郎, 引疾歸。六年,黃河水溢入漕渠,沛北廟道口淤數十 里,糧艘為阻。侍郎章拯不能治。尚書胡世寧、詹事霍 韜、僉事江良材請於昭陽湖東別開漕渠,為經久計。 議未定,以御史吳仲言召拯還,即家拜應期右都御 史以往。應期乃議於昭陽湖東,北進江家口,南出留 城口,開濬百四十餘里,較疏舊河力省而利永。夫六 萬五千,銀二十萬兩,剋期六月,工未成。會旱災修省。 言者多謂開河非計,帝遽令罷役。應期請展一月竟 其功,不聽。初,應期請令郎中柯維熊分濬支河,維熊 力贊新河之議。至是亦言不便。應期上章自理。帝怒, 詔與維熊俱奪職。世寧言:「新河之議,倡自臣應期。剋 期六月,今四月,功已八九。緣程工促急,怨讟煩興。維 熊反覆變詐,傾大臣,誤國事。自古國家僨大事,必責 首議,臣請與同罷。」帝不許。後更赦,復官致仕,卒。應期 罷。後三十年,朱衡循新河遺蹟成之,運道蒙利焉。

潘希曾

按《明外史》本傳:「希曾,字仲魯,金華人。祖洪,廣西僉事。 父璋,陝西副使。希曾登弘治十五年進士,改庶吉士, 授兵科給事中。」武宗初即位,從中官王潤請,以故太 監汪直養子鈺為錦衣鎮撫,璥為總旂。希曾言:「內臣 無後,養子異姓,人情國典謂何?」帝為寢前命。又因災 變陳八事,中言:「經筵講學,圖治之本於聖體,未勞射 獵遊戲,使人形神頓敝,妨政害治。陛下舍此務彼,由 左右希寵導非,迷君誤國。乞簡內臣端謹者給侍,俾 佞倖不得近。又《律例》,文武官犯公罪,並許收贖。今廷 臣小過犯,多受鞭笞。乞敕法司,錦衣非犯贓,毋輒施 刑,所以勵廉恥,敦臣節也。」疏入,帝不省,而宦官皆怒。 正德二年與御史劉子厲覈湖廣、貴州軍儲。奉使還 者,例重賄劉瑾。有司為具厚貲,希曾卻之。比還,無所 饋。瑾大怒,責以察奏未明,下詔獄拷訊。廷杖,斥為民。 瑾誅,起吏科右給事中。使安南,歷工科都給事中。宦 官請營太素殿及天鵝房、船塢,希曾諫阻,不報。擢南 京太僕少卿。世宗踐阼,進本寺卿,遷太常。嘉靖四年 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南、贛,討平惠州賊賴貴,斬浰頭 賊曾蛇仔,遷工部右侍郎。七年秋,總河侍郎盛應期 以治新河無功召還,命希曾兼右副都御史往代。至 則條上形勢,自單至沛,築長隄百四十餘里,以障黃 河之衝。役夫二萬,未期年工成。帝嘉之,增秩二級。九 年六月,河決曹縣,分三道東下。其經單、豐、沛三邑者, 賴長隄障之,得無害。後沙淤平滿,民多耕作其間,交 口頌之。明年召入京,歷兵部左、右侍郎,卒官。希曾學 於章懋,言動有準繩。同郡唐龍以刑部尚書歸里,出 入常徒步。或勸乘肩輿,龍曰:「昔吾師章文毅公,吾友 潘司馬咸若是。」司馬謂希曾也。

龔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