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元二十五年二月丁巳。改濟州漕運司為都漕運 司。併領濟之南北漕。京畿都漕運司惟治京畿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按《食貨志》。「至元二十五年。 內外分置漕運司二。其在外者。於河西務置司。領接 運海道糧事。」
至元二十六年。九月丙戌。罷濟州泗汶漕運使司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二十八年春正月辛酉,罷江淮漕運司,併於海 船萬戶府。十一月甲辰,罷海道運糧鎮撫司。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按《續文獻通考》:「至元二十八年,又用朱清、張瑄之請, 併四府為都漕運萬戶二,止令清、瑄二人掌之。其屬 有千戶、百戶等官,分為各翼,以督歲運。清、瑄故海盜 也,故備知海道曲折,舟行無患,而時亦信任之,舉全 臺付之兩人黃金虎符,萬戶以下,出入其手,召募遍 東南矣。」
成宗元貞二年秋七月癸酉詔運糧漕運司官仍舊以三年為代
按:《元史成宗本紀》云云。
大德七年十一月甲寅併海道運糧萬戶府為海道都漕運萬戶府給印二
按:《元史成宗本紀》云云。
武宗至大三年以馬合謀但的等領海道運糧都漕運萬戶府事
按《元史武宗本紀》:至大三年冬十月「壬申,江浙省臣 言,曩者朱清、張瑄海漕米歲四五十萬至百十萬。時 船多糧少,顧直均平,比歲賦斂橫出,漕戶困乏,逃亡 者有之。今歲運三百萬,漕舟不足,遣人於浙東、福建 等處和顧,百姓騷動。本省左丞沙不丁言,其弟合八 失及馬合謀、但的澉浦、揚家等皆有舟,且深知漕事, 乞以為海道運糧都漕萬戶府官,各以已力輸運官 糧萬戶、千戶並如軍官例承襲,寬恤漕戶,增給顧直, 庶有成效。」尚書省以聞,請以馬合謀但的為遙授右 丞、海外諸蕃宣慰使都元帥,領海道運糧都漕運萬 戶府事,設千戶所十,每所設達魯花赤一、千戶三、副 千戶二、百戶四。制可。
仁宗皇慶元年十二月庚辰省海道運糧萬戶一員增副萬戶為四員
按:《元史仁宗本紀》云云。
延祐三年十一月乙卯改舊運糧提舉司為大都陸運提舉司新運糧提舉司為京畿運糧提舉司
按:《元史仁宗本紀》云云。
延祐六年十一月庚子,增「京畿漕運司同知、副使各 一員,給分司印。」
按:《元史仁宗本紀》云云。
英宗至治元年春正月壬午增置漷州都漕運司同知運判各一員
按:《元史英宗本紀》云云。
順帝至正十五年分置海道防禦運糧萬戶府
按《元史順帝本紀》:「至正十五年秋七月,陞台州海道 巡防千戶所為海道防禦運糧萬戶府。九月乙酉,立 分海道防禦運糧萬戶府於平江路。」
明
明設《督運官員之制》。
按《明會典》戶部,「漕運督運官員,各年添革不一。」今書 「見存者於前,而附各事例」於後:「總督都御史一員,總 兵官一員。」
把總。舊有遮洋總一員,萬曆元年革,南京二員,「中都 留守司一員,浙江二員,江西一員,湖廣一員,山東一 員,江北直隸二員,江南直隸二員。」
監兌戶部主事五員,每歲於漕運議事畢選差,請敕 分詣山東、河南、南直隸、浙江、江西、湖廣,督軍民有司 依期交兌,催儹起程南運。督至儀真,與儹運官交接 明白,即將各兌完起程並交接日期,報部查考。回日 仍將兌完日期具奏。
儹運御史一員。舊用戶部郎中一員,三月奏差。今改 差御史。
押運參政一員。舊有「協同漕運參將」二員,今革。以一 參政領漕務。
理刑刑部主事一員或員外郎,三歲代。萬曆二年革, 十一年復差。
運糧官軍,南京把總二,各領衛十三。「錦衣衛、廣洋衛、 江陰衛、龍虎衛、鎮南衛、神策衛、府軍衛、府軍右衛、豹 韜左衛、龍江右衛、金吾後衛、虎賁左衛、留守左衛,以 上把總一員領。旗手衛、府軍左衛、金吾前衛、府軍後 衛、興武衛、瀋陽右衛、應天衛、橫海衛、水軍左衛、水軍 右衛、龍虎左衛、龍江左衛、羽林左衛,以上把總一員」 領
江南直隸把總二,領衛所十九。「建陽衛,新安衛,安慶 衛,九江衛,宣州衛,鷹揚衛,豹韜衛,武德衛,留守右衛, 虎賁右衛,以上上江把總領。」「鎮江衛、太倉衛,蘇州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