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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3 (1700-1725).djvu/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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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人歸我三京,命迨為京畿都轉運使。孟庾時為 權東京留守,潛通北使,迨察其隱微,庾不能平,訟於 朝,且使人告迨曰:「北人以兵至矣。」迨曰:「我家食國家 祿二百年,荷陛下重任,萬死不足報。吾老矣,豈能下 穹廬之拜乎?首可斷而膝不可屈也。如果然,吾將極 罵以死。」告者悚然而去。降聖節,庾失於行禮,為迨所 持,庾自劾,迨因此求罷去,乃落職與祠歸,而庾以京 師降於金人。迨尋復龍圖閣待制、知洪州。十六年,以 疾丐祠,十八年卒。

趙子淔

按《宋史宗室傳》:「子淔字正之,燕王五世孫。父令鑠,官 至寶文閣待制。子淔以廕補承務郎,累遷少府監主 簿,改河南少尹。時治西內,子淔有幹才,漕使宋昪器 之。或事有未便,子淔輒力爭,昪每改容謝之。除蔡河 撥發綱運官,會夏旱,河水涸,轉餉後期,貶秩一級,提 舉三門白波輦運事,除直祕閣。丁內艱,起復,累進龍」 圖閣、祕閣修撰,除陝西轉運副使。初,蔡京鑄夾錫錢, 民病壅滯,子淔請鑄小鐵錢以權之,因《範格》以進,徽 宗大說,御書「宣和通寶」四字為錢文。既成,子淔奏令 民以舊銅錢入官易新鐵錢,旬日易得百餘萬緡。帝 手札以新錢百萬緡付五路均糴細麥,命子淔領其 事。民苦限迫,詣子淔訴者日數百人。子淔奏請寬其 期,民便之。會蔡京再相,言者希京意,論子淔亂錢法, 落職奉祠。靖康初,復祕閣修撰。金人侵洛,子淔奔荊 南。潰兵祝靖、盛德破荊南城,子淔匿民家。靖等知之, 來謁,言京城已破。子淔泣說之曰:「君輩宜亟還都城, 護社稷,取功名,無貪財、擾州縣也。」皆應曰:「諾。」子淔因 草檄趣之,翌日,靖等遂北行。紹興元年,召見,復徽猷 閣直學士,知西外宗正司,改江西都轉運使。時建督 府,軍須浩繁,子淔運餉不絕,以功進寶文閣直學士, 再知西外宗正司。三京新復,除京畿都轉運使,以疾 辭,卒於家,年六十七。子淔,幼警悟,蘇軾過其家,抱置 膝上,謂其父曰:「此公家千里駒也。」及長,善談論,工詩。 然崇「寧、大觀間土木繁興,子淔每董其役」,識者鄙之。

張礎

按《元史》本傳:「礎,字可用,其先渤海人。金末,曾祖琛徙 燕之通州。祖伯達,從忽都忽那顏略地燕薊,金守其 蒲察斤以城降,忽都忽承制以伯達為通州節度判 官,遂知通州。父範,為真定勸農官,因家焉。礎業儒,丙 辰歲,平章廉希憲薦於世祖潛邸,時真定為諸王阿 里不哥分地,阿里不哥以礎不附己,銜之,遣使言於」 世祖曰:「張礎我分地中人,當以歸我。」世祖命使者復 曰:「兄弟至親,寧有彼此之間。且我方有事於宋,如礎 者實所倚任,待天下平定,當遣還也。」己未,從世祖伐 宋,凡徵發軍旅文檄,悉出其手。中統元年,立中書省, 以礎權左右司事。尋出為彰德路拘榷官,復入為三 部員外郎,賜金符,為平陽路同知轉運使,改知獻州, 同知東平府事,又改知威州。有婦人乘驢過市者,投 下官,暗赤之奴引鳴鏑射婦人墜地,奴匿暗赤家。礎 將以其事聞,暗赤懼,乃出其奴,論如法。至元十四年, 立諸道提刑按察司,以礎為江南浙西道提刑按察 副使,佩金符。宣慰使失里貪暴,掠良民為奴,礎劾黜 之。遂安縣民聚眾負險為亂,命礎與同知浙西道宣 慰使劉宣領兵捕之。宣即欲進兵,礎曰:「江南新附,守 吏或失撫字,宜遣人招諭,以全眾命。」宣不可,礎曰:「諭 之不來,加誅未晚。」遂遣人諭之,逆黨果自縛請罪,礎 釋之,宣乃嘆服。遷嶺南廣西道提刑按察使。廣西宣 慰使也里脫強奪民財,礎按其罪。遷嶺北湖南道提 刑按察副使,授濱州路總管,不赴。拜國子祭酒,尋出 為安豐路總管。三十一年卒於官,年六十三。贈昭文 館大學士、正奉大夫,封清河郡公,諡「文敏。」子淑,衛輝 路推官。

羅璧

按《元史》本傳:「璧字仲玉,鎮江人。父大義,為宋將,璧年 十三而孤。長從朱祀孫入蜀,累官武翼大夫、利州西 路馬步軍副總管。祀孫移荊湖,璧從之,至江陵。右丞 阿里海牙領軍江陵,璧從祀孫降,授宣武將軍、管軍 千戶,隸丞相阿朮麾下。招收進軍,討歙寇有功,領本 州安撫事。至元五年,從元帥張弘範定廣南,賜金符」, 陞明威將軍、管軍總管,鎮金山。居四年,海盜屏絕,徙 鎮上海,督造海舟六十艘,兩月而畢。至元十二年,始 運江南糧,而河運弗便。十九年,用丞相伯顏言,初通 海道,漕運抵直沽,以達京城,立「運糧萬戶」三,而以璧 與朱清、張瑄為之。乃首部漕舟,由海洋抵楊村,不數 十日入京師。賜金虎符,進懷遠大將軍、管軍萬戶,兼 管海道運糧。二十四年,乃顏叛,璧復以漕舟至遼陽, 浮海抵錦州小凌河,至廣寧十寨,諸軍賴以濟。加昭 勇大將軍。二十五年,督漕至直沽倉。潞河決,水溢幾 及倉。璧樹柵,率所部畚土築隄捍之。陞昭毅大將軍、 同知淮西道宣慰司事。請「兩淮荒閑之田,給貧民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