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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3 (1700-1725).djvu/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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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仲舒

按《寧波府志》:「仲舒字宗之,登淳熙十四年進士,授安 慶教授,調常德。學政修舉,陞宣教郎,遷祕書郎。時寶 玉來歸,議舉慶典,仲舒言三邊未靖,不宜重費。累遷 至福建提舉常平茶鹽。會大水,編筏救溺以萬計,仍 發粟賑之。改提點江東刑獄。黠吏獻議於饒守,更鬻 鹽法,而官專其利,舟運不通,民數月不得鹽。仲舒責」 吏曰:「奪民而絕其利者,汝罪也。」笞而流之,饒人感其 德。仲舒先壟在鄞之東湖,山水秀麗。史彌遠當軸,欲 脅而得之,以書諷焉。仲舒答曰:「官可削,臂可斷,祖宗 之墓不可移也。」彌遠卒不能迫。晉國子司業。上章告 老,紹定初,拜宗正少卿,以直顯謨閣致仕。

高斯得

按《宋史》本傳:斯得,字不妄,稼之子也。遷浙東提點刑 獄,遂劾知處州趙善瀚、知台州沈塈等七人以勢厲 民,疏上不報,改江西轉運判官。斯得具辭免,上奏曰: 「臣劾奏趙善瀚等七人,未聞報可,固疑必有黨與營 救,惑誤聖聽。今奉恩除,乃知中臣所料。」善瀚者,侍御 史周坦之婦翁也,贓吏之魁,錮於聖世。鄭清之與之 「有舊,復與州符。沈塈者,簽書樞密院事史宅之妻黨 也。祖宗以來,未有監司按吏一不施行者,壞法亂紀, 未有甚此。臣身為使者,劾吏不行,反叨易節,若貪榮 冒拜,則與世之頑頓無恥者何異?乞併臣鑴罷,以戒 奉使無狀者。」章既上,坦自謂己任臺諫而反見攻,遍 懇同列論斯得。同列難之,計急自上章劾罷斯得新 任。未幾,坦亦罷,七人竟罷去。移湖廣提點刑獄,薦通 判潭州徐經孫等六人。攸縣富民陳衡老,以家丁、糧 食資彊賊,劫殺平民,斯得至有愬其事者,首吏受賕 而左右之,衡老造庭,首吏拱立。斯得發其姦,械首吏 下獄,群胥失色股栗,於是研鞫具得其狀,乃黥配首 吏,具白朝省,追毀衡老官資,簿錄其家。會諸邑水災, 衡老願出米五萬石賑濟以贖罪。衡老婿吳自性與 衡老館客太學生馮煒等謀中傷斯得,盜拆官櫝。斯 得白於朝,復正其罪。出一篋書,具得自性等交通省 部吏胥情狀,斯得并言於朝,下其事天府,索出賕銀 六萬餘兩,黥配自性及省寺高鑄等二十餘人。初,自 性厚賂宦者,言於理宗曰:「斯得以緡錢百萬進,願易 近地一節。」理宗曰:「高某硬漢,安得有是?」而斯得力求 去,清之以書留之。又薦李晞顏等五人,加直祕閣、湖 南轉運判官,改尚右郎官。

孫子秀

按《宋史》本傳:「子秀,字元實,越州餘姚人。紹定五年進 士,歷浙西提點刑獄,兼知常州。淮兵數百人浮寓貢 院,給餉不時,死者相繼。子秀請於朝,創名忠衛軍,置 砦以居,截撥上供贍之。盜劫吳大椿前,使者諱其事, 誣大椿與兄子焴爭財,自劫其家,追毀大椿官,編置 千里外,徙黥其臧獲。子秀廉得實,乃悉平反之。尋以」 兼郡則行部非便,得請專臬事,擊貪舉廉,風采凜然, 犴獄為清。進大理少卿,直華文閣、浙東提點刑獄兼 知婺州。婺多勢家,有田連阡陌而無賦稅者,子秀悉 覈其田,書諸牘,勢家以為厲己,嗾言者罷之。尋遷湖 南轉運副使,以迎養非便辭,移浙西提點刑獄。子秀 冒暑周行八郡三十九縣,獄為之清。安吉州有婦人 愬人殺其夫與二僕,郡守捐賞萬緡,逮繫考掠十餘 人,終莫得其實。子秀密訪之,乃婦人賂宗室子殺其 夫,僕救之,併殺以滅口。一問即伏誅,又釋偽會之連 逮者,遠近稱為神明。初,獄訟之滯,皆由期限之不應。 使者下車,或親書戒州縣勿違,而違如故,則怒之,怒 之改匣,又違,則又重怒之,至再三。而專卒四出巡、尉 等司繳限,抱匣費不貲,則其勢必違。子秀與州縣約, 到限者徑詣庭下,吏不得要索,亦無違者。其後創《循 環總匣》,屬各州主管官,凡管內諸司報應皆併入匣, 一日一遣,公移則又總實於匣以往,於是事無小大, 纖悉畢具。而風聞者反謂專卒凌州縣,劾罷之,子秀 笑而已。移江東提點刑獄。度宗即位,進太常少卿兼 右司,尋兼知臨安府,以言罷。起知婺州,卒。子秀少從 上虞劉漢弼遊,磊落英發,抵掌極談,神采飛動。與人 交,久而益親,死生患難,營救不遺力,聞一善則手錄 之。

路彬

按《廣西通志》:「彬字質夫,晉陽人。提點廣西刑獄。所至 輕身,輒先詣獄,悉記所繫名數,隨取到館按問之,枉 者立釋。或諷以憲體宜肅,彬曰:『天子設提刑,豈欲盡 驅人死地乎?州縣不良,或倚勢立威,吾不親往為理, 非行部使者職也。且肅在清政,豈在深文哉』?」人皆服 其言。時上供布錢過重,帥漕皆不言,彬獨抗章請減 一路稍輕。桂人張仲宇追述其事,鐫之中隱山壁。

胡祗遹

按《元史》本傳:「祗遹,字紹聞,磁州武安人。少孤,既長,讀 書見知於名流。中統初,張文謙宣撫大名,辟員外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