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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4 (1700-1725).djvu/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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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徼,宜撫循有道,守制。服闋,擢戶部郎中,遷知衛輝府。

寬嚴適中,革弊除奸,聽斷清簡,與民同好惡,吏畏民 懷。陞浙江布政司左參政,致仕。其在衛輝時,蝗為民 患,宜齋沐禱於城隍。後數日,群鳥飛而食之,蝗盡鳥」 死。宜命收其鳥,以米易之。穿地為大穴,封而葬焉。自 為文以祭,號《鳥塚》。《君子》曰:「為民禦災捍患」,宜之謂也。

陳真

按《延平府志》:「真字思誠,將樂人。由太學生拜饒州通 判,轉安慶,陞知揚州府。政尚平恕,不事鞭楚,於貧民 尤加存恤。歲旱,跣足自罪以禱雨,雨應隨注,時稱有 古循吏風。性恬淡寡欲,居官常種蔬以自給云。」

況鍾

按《明外史》本傳:「鍾字伯律,靖安人。初以吏事尚書呂 震薦,授儀制司主事,遷郎中。宣德五年,帝以雄劇地, 九府缺守,命部院臣舉其屬之廉能者補之。用尚書 蹇義、胡濙等薦,擢鍾知蘇州,羅以禮知西安,趙豫知 松江,莫愚知常州,邵旻知武昌,馬儀知杭州,陳本深 知吉安,陳鼎知建昌,何文昌知溫州,俾馳驛之任,皆」 賜敕以遣之。蘇州賦役繁重,豪猾舞文為奸利,最號 難治。鍾乘傳至府,初視事,群吏環立請判牒,鍾佯不 省,左右顧問,惟吏所欲行止。吏大喜,謂太守闇,易欺。 越三日,召詰之曰:「前某事宜行,若止我;某事宜止,若 強我。若輩舞文久,罪當死。」立捶殺數人。經歷傅得貪, 執送行在,他屬罷吏斥者復數人,一府大震,皆奉法。 鍾乃蠲煩苛,立條教,事不便民者,立上書言之。清軍 御史李立勾軍暴,同知張徽承風指,動以酷刑,抑配 平人。鍾疏陳其狀。帝命巡撫侍郎成均復勘,免百六 十人,已編戶止終本身者千二百四十人。屬縣逋賦 四年,凡七百六十餘萬石。鍾請量折以鈔,為部議所 格,然自是頗蠲減。丁憂去,民詣闕乞留者二千餘人。 詔起復上書言:「近奉詔書,募人佃官民荒田,官田準 民田起科,無人種者除賦額。崑山諸縣民以死徙從 軍除籍者,凡三萬三千四百餘戶,所遺官田召種應 準民田起稅者二千九百八十餘頃,應減稅十四萬 九千餘石。其他官田沒海者,賦額猶存,宜皆如詔書 從事。臣所領七縣,舊著籍三十六萬餘戶,秋糧二百 七十七萬九千石有奇,其中民糧止十五萬三千餘 石,而官糧乃至二百六十二萬五千餘石,輕重不均 如此。洪、永間,令屬縣有民糧者,出馬二百餘匹,役於 北方諸驛,期三歲遣還。今已三十餘歲矣。馬死則補, 未有休時,民何以堪?」工部征三梭闊布八「百匹,浙江 十一府止百匹,而蘇州乃至七百,此尤不均,乞敕所 司處置。」帝悉報許。當是時,屢詔減蘇、松重賦。鍾與巡 撫周忱悉心計畫,奏免七十餘萬石,民大悅。鍾為政, 務鋤豪強,植良弱,興利除害,不遺餘力。嘗置二簿,識 民善惡,以行勸懲。又置通關勘合簿,防出納奸偽;置 綱運簿,防運夫侵盜;置館夫簿,防非理需求。綜理周 密,簡約易行。凡忱所行善政,鍾皆協力成之。所積濟 農倉粟,歲數十萬石,賑荒之外,以代民間雜辦及逋 租。由是流亡復業,下無窳民。先是,中使織造採辦及 購花木禽鳥者,踵至為民害。郡佐以下,動遭笞縛,而 衛所將卒,又時凌虐小民。鍾力抗之,咸不敢肆。御史 巡方知府率拜跪,鍾以為言,帝即禁之。浙江巡按御 史王璉代還,經其地,越驛乘舟,多索隸卒。鍾劾璉下 獄。鍾雖起刀筆,然重學校,禮文儒,單門寒士,多見振 贍。有鄒亮者,獻詩于鍾,鍾欲薦之。或為《匿名書》毀亮。 鍾曰:「是欲我速成亮名耳。」立奏之朝,擢吏部司務,遷 御史。初,鍾為吏時,吳江平思忠亦以吏起家,為吏部 郎中,遇鍾有恩。至是,鍾數延見,執禮甚恭,且令二子 給侍,曰:「非無僕隸,欲藉是報公耳。」思忠家素貧,未嘗 緣故誼有所干,人兩賢之。正統六年,鍾秩滿當遷,部 民二萬餘人走訴巡按御史張文昌,乞再任。詔進二 秩,如民請。明年冬,卒官。吏民聚哭,為立祠。鍾之後,李 從智、朱勝相繼知蘇州,咸奉敕從事,然《敕書》委寄,不 如鍾矣。

朱勝

按《明外史況鍾傳》:「勝,金華人,廉靜精敏,下不能欺。嘗 曰:『吏貪,吾不多受牒,隸貪,吾不行杖,獄卒貪,吾不繫 囚。由是公庭清肅,民安而化之。居七年,超遷江南左 布政使』。」

陳本深

按《明外史》本傳:「本深,字有源,鄞人。永樂初,由鄉舉入 國子監,授刑部主事。善發摘畿內盜殺人亡匿有司, 繫無辜十八人於獄,本深以計獲之,十八人皆免。遷 員外郎,擢知吉安府,與況鍾、莫愚、羅以禮等同受敕。 吉安多豪強,好訐訟,巨猾彭摶等十九人橫閭里,本 深密遣人與相結,為具召與飲,伏壯士後堂,猝起拉」 殺之,皆曳其屍以出,一府大驚。樂安大盜曾子良據 大盤山,眾萬餘,本深設伏大破之,斬子良。本深為政, 舉大綱,不屑苛細,大猾既殲,府中無事。每晨起,鼓而 升堂,吏無所白,輒鼓而休。間有所訟,呼至榻前,析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