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六百四十七卷目錄
縣令部名臣列傳二
宋
高岳 唐介
張戩 蔡元方
劉皓 劉愚
徐藏 尤袤
姚孝資 陳攄
彭億 趙公峴
程迥 胡綰
汪必達 林淳
黃龜鼎 曾造
劉宰 高定子
蕭鱗 劉昌詩
邢燾 趙紃夫
俞偉
金
劉從益 王浩
元
譚澄 耶律伯堅
李有 許義夫
盧琦 文殊海涯
鄒伯顏 周自強
明一
楊偁 柯日新
劉秩 道同
祝挺 芮翀
高斗南 鄭敏
康彥民 周榮
王銳 劉紹
朱孟常 史誠祖
劉孟雍 朱珤
張準 吳春
許譽 林真
官常典第六百四十七卷
縣令部名臣列傳二
宋
高岳
按《衡州府志》:「岳,淳化三年,以奉議郎令,安仁,愛民好 士,疏豁有為。咸平五年,奏撥衡陽之浦陽里,衡山之 德興鄉來屬,戶口稍增。又捐俸徙縣治於永安鋪之 香草坪,據山川之勝,至今賴焉。民德之,立廟肖像,曰 高長官祠。」
唐介
按《宋史》本傳:「介字子方,江陵人。擢第,為武陵尉,調平 江令。民李氏貲而吝,吏有求不厭,誣為殺人祭鬼。岳 守捕其家,無少長,楚掠不肯承,更屬介訊之,無他驗。 守怒,白於朝,遣御史方偕徙獄別鞫之,其究與介同。 守以下得罪,偕受賞,介未嘗自言。知莫州任丘縣,當 遼使往來道,驛吏以誅索破家為苦,介坐驛門,令曰: 『非法所應給,一切勿與。稍毀吾什器者,必執之』。」皆帖 伏以去。沿邊塘水歲溢,害民田,中人楊懷敏主之,欲 割邑西十一村地瀦漲潦,介築堤闌之,民以為利。
張戩
按《宋史張載傳》:「載之弟戩,字天祺,起進士,知金堂縣。 誠心愛人,養老恤窮,間召父老,使教督子弟,民有小 善,皆籍記之,以奉錢為酒食,月吉召老者飲勞,使其 子孫侍,勸以孝弟,民化其德,所至獄訟日少。熙寧初, 為監察御史裡行,後稱病待罪,出知公安縣,徙監司 竹監,至舉家不食筍。常愛用一卒,及將代,自見其人」 盜筍籜,治之無少貸。罪已正,待之復如初,略不介意。 其德量如此。卒於官。
蔡元方
按《延平府志》:「元方,將樂人。登熙寧九年丙辰進士第, 歷知懷安、博羅、南豐等縣,以年勞改奉議郎。元方為 人果毅明達,遇事立斷。初,懷安代有日,會更役法,乃 親按,一日而畢,吏不得為奸。既去,旁邑吏以舞籍得 罪,陷重辟,無一免者,吏始相慶德。元方在南豐時,歲 大饑,設法賑之,民賴全活。為政彊敏,凡與民約,輒不」 敢犯。然簡節疏目,使民易避。其破奸剔蠹,必去其本。 故所至皆有風績,時稱為「良吏。」
劉皓
按《過庭錄》:皓商父,河北人,質直有守,為耀之倚郭縣 令。郡醫姚生以術賂結權貴,豪恣莫比,監司憚之。郡 縣僚吏,居職能媚姚生者,雖上位有隙,亦必善終,或 升改而去,反是者,禍亦不測,遠邇畏恐。後郡僚有老 母疾篤,哀求冀一就視,姚漫不加卹,使人謂曰:「我不 可往,可遣而母來。」郡僚不得已,舁母往。姚之田畝貢 賦未嘗納,商父聞其風久矣,至官,深嫉之。檢姚所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