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6 (1700-1725).djvu/20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萬本,此中國萬世之利也。今寖失其道,願講行之。」雄 州歸信、容城災,兩輸戶請蠲稅,吏不聽。漢之言:「雄州 規小利,失大體,萬一契丹蠲之,為朝廷羞。」徙江寧、河 南府,不至,而為蘇、潭、洪三州。召拜兵部侍郎。

樓异

按《宋史》本傳:「异字試可,明州奉化人。政和末,知隨州, 入辭,請於明州置高麗一司,創百舟,應使者之須,以 遵元豐舊制。州有廣德湖,墾而為田,收其租可以給 用。徽宗納其說,改知明州,賜金紫。出內帑緡錢六萬 為造舟費。治湖田七百二十頃,歲得穀三萬六千。加 直龍圖閣、祕閣修撰,至徽猷閣待制。」

韓彥直

按《宋史韓世忠傳》:「世忠子彥直,字子溫,乾道三年,進 直龍圖閣、江西轉運兼權知江州。時朝廷還岳飛家 貲產,多在九江,歲久業數易主,吏緣為奸。彥直搜剔 隱匿,盡還岳氏。七年,授鄂州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 乞備器械,增戰馬,革濫賞,厲奇功,選勇略,充親隨等。 朝廷多從之。先是,軍中騎兵多不能步戰,彥直命騎」 士被甲徒行,日六十里,雖統制官亦令以身帥之,人 人習於勞苦,馳騁如飛。八年,丐歸文班,乃授敷文閣 待制、知台州。丐祠養親,尋知濕州。首捕巨猾王永年 窮治之,杖徙他州。奏免民間積逋,以郡餘財代輸之, 然以累欠內帑坊場錢不發,鐫一官。海寇出沒大洋, 劫掠勢甚,張彥直授將領土豪等方略,不旬日生禽 賊首,海盜為清。樞密奏功,進敷文閣學士。

洪遵

按《宋史洪皓傳》:「遵字景嚴,皓仲子也。乾道六年,起知 信州,徙知太平州。圩田壞,民失業,遵鳩民築圩凡萬 數。方冬盛寒,遵躬履其間,載酒食,親餉饁,恩意傾盡, 人忘其勞。運使張松忌功,妄奏圩未嘗決,民未嘗轉 徙,必責圩戶自閼築,且裁省募工錢米之半。遵連疏 爭至,乞遣朝臣覆按。於是將作少監馬希言、監察御」 史陳舉善押至,黜松言圩遂成,合四百五十有五。松 無所泄其忿,則別治溧水永豐圩。來調丁米木數甚 廣,遵曰:「郡當歲儉,方振恤流移,勸分乞糴,如自刲其 股以充喉,不暇食,況能飽他人腹哉?」執不從。楚地旱, 旁縣振贍者慮不早施置失後先,或得米而亡以炊, 或闔戶莩藉而廩不至。遵簡賓佐,隨遠近壯老以差 賦給,蠲租至十九,又告糴於江西,得活者不啻萬計。 戍兵乘時盜利,曹伍剽於野,盡執拘以歸。其軍故當 《大札瘥》,而邑落晏然。徙知建康府。

洪邁

按《宋史洪皓傳》:「皓子邁,乾道六年,除知贛州。起學宮, 造浮梁,士民安之。郡兵素驕,小不如欲則跋扈。郡歲 遣千人戍九江,是歲或怵以至,則留不復返,眾遂反 戈。民訛言相驚,百姓恟懼,邁不為動,但遣一校婉說 之,俾歸營。眾皆聽,垂櫜而入,徐詰什伍長兩人,械送 潯陽,斬於市。辛卯歲饑,贛適中熟,邁移粟濟鄰郡。僚」 屬有諫止者,邁笑曰:「秦、越瘠肥,臣子義耶?」十一年,知 婺州,奏:「金華田多沙,勢不受水,五日不雨則旱。故境 內陂湖,最當繕治。」命耕者出力,田主出穀,凡為公私 塘堰及湖,總之為八百三十七所。婺軍素無律,春給 衣,欲以緡易帛,吏不可,則群呼嘯聚於郡將之治。郡 將惴恐,姑息如其欲。邁至,眾狃前事,至以飛語牓譙 門。邁以計逮捕四十有八人,置之理,黨眾相嗾,鬨擁 邁轎,邁曰:「彼罪人也,汝等何預?」眾逡巡散去。邁戮首 惡二人,梟之市,餘黥撻有差,莫敢譁者。事聞,上語輔 臣曰:「不謂書生能臨事達權。」特遷敷文閣待制。

蕭燧

按《宋史》本傳:「燧字照鄰,臨江軍人。淳熙五年,徙刑部 侍郎,不拜,固請補外,出知嚴州。嚴地狹財匱,始至官 鏹不滿二千,燧儉以足用,二年之間,積至十五萬,以 其羨補積逋,諸邑皆寬。先是,宣和庚子、方臘盜起,甲 子一周,人人憂懼。會遂安令朘土兵廩給,群言恟恟, 燧急易令,且呼卒長告戒,悉畏服。城中惡少群擾市」, 燧密籍姓名,注補軍額,人以按堵上,方靳職名,非功 不予。詔燧治郡有勞,除敷文閣待制,移知婺州。父老 遮道,幾不得行,送出境者以千數。婺與嚴鄰人,熟知 條教,不勞而治。歲旱,浙西常平司請移粟於嚴,燧謂: 「東西異路,不當與,然安忍於舊治」坐視為請諸朝,發 太倉米振之。八年,召還。

王十朋

按《宋史》本傳:「十朋字龜齡,溫州樂清人。自侍御史出 知饒州。饒並湖,盜出沒其間,聞十朋至,一夕遁去。丞 相洪适請故學基益其圃,十朋曰:『先聖所居,十朋何 敢予人』?移知夔州,饒民走諸司乞留不得,至斷其橋, 乃以車從間道去。眾葺斷橋,以『王公名之。移知湖州, 召對,劉珙請留之,上曰:『朕豈不知王十朋?顧湖州被』』」 水,非十朋莫能鎮撫。至郡,戶部責虛逋三十四萬,命 吏持券往辦,不聽,即請祠去。起知泉州。十朋前在湖, 割奉錢創貢闈,又為泉建之,尤宏壯。凡歷四郡,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