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軍,又得荊州刺史蕭遙欣故客蔣光濟,並厚待之, 任以州事。黔婁甚清潔,光濟多計謀,並勸為善政。元 起之剋季連也,城內財寶無所私,勤恤民事,口不論 財色。性本能飲酒,至一斛不亂,及是絕之,蜀土翕然 稱之。元起舅子梁矜孫,性輕脫,與《黔婁志》行不同,乃 言於元起曰:「城中稱有三刺史節,下何以堪之?」元起 由此疏黔婁光濟,而治跡稍損。
《魏書裴駿傳》:「駿從弟安祖,弱冠州辟主簿。民有兄弟 爭財,詣州相訟,安祖召其兄弟,以禮義責讓之。此人 兄弟明日相率謝罪,內外欽服。」
《楊機傳》:機河南尹李平、元暉,並召署功曹,暉尤委以 郡事。或謂暉曰:「弗躬弗親,庶人弗信,何得委事於機, 高臥而已。」暉曰:「吾聞君子勞於求仕,逸於任賢,故前 代有坐嘯之人,主諾之守。吾既委得其才,何為不可?」 由是聲名更著。
《韋閬傳》:「閬族弟珍,珍子朏,年十八,辟州主簿。時屬歲 儉,朏以家粟造粥以飼飢人,所活甚眾。」
《楊播傳》:「播子侃叔椿為雍州刺史,請為其府錄事參 軍,帶長安令。府州之務,多所委決。」
《北齊書袁聿修傳》:「聿修,州辟主簿,性深沉,有鑒識,清 淨寡欲,與物無競,深為尚書崔休所知賞。」
《李義深傳》:「義深為并州長史,時刺史可朱渾道元不 親細務,民事多委義深,甚濟機速。」
《庫狄干傳》:干子士文,拜貝州刺史,發摘姦吏,無所寬 貸。司馬京兆韋焜,清河令河東趙達,二人並苛刻,唯 長史有惠政。時人語曰:「刺史羅剎政,司馬蝮蛇瞋。長 史含笑判,清河生喫人。」
《三國典略》:齊以太子率更令崔龍子為司州司馬。初, 龍子為司徒功曹,嫁女與穆提婆以求此職,提婆許 之,以其品懸絕,先轉為率更令。至是成婚既畢,便用 之。尋有謠言於路側曰:「州司馬,崔老鴟,取錢能疾判 事遲。」御史馮士幹見而劾之,遂免其官。
《周書申徽傳》:「元顥入洛,以元邃為東徐州刺史,邃引 徽為主簿。顥敗,邃被檻車送洛陽,故吏賓客並委去, 唯徽送之。及邃得免,乃廣集賓友,歎徽有古人風。尋 除太尉府行參軍。孝武初,徽以洛陽兵難未已,遂間 行入關,見文帝。文帝與語,奇之,薦之于賀拔岳。岳亦 雅相敬待,引為賓客。文帝臨夏州,以徽為記室參軍」, 兼府主簿文帝察徽沉密有度量每事信委之乃為 大行臺郎中。
《柳慶傳》:「慶為雍州別駕,有賈人持金二十斤詣京師 交易,寄人停止。每欲出行,常自執管鑰,無何緘閉不 異而失之,謂是人所竊,郡縣訊問,主人遂自誣服。慶 聞而歎之,乃召問賈人曰:『卿鑰恆置何處』?對曰:『恆自 帶之』。慶曰:『頗與人同宿乎?曰:『無與人同飲乎』』?」曰:「日者 曾與一沙門再度酣飲,醉而晝寢。慶曰:『主人特以病 自誣,非盜也。彼沙門乃真盜耳』。」即遣吏逮捕,沙門乃 懷金逃匿。後捕得,盡獲所失之金。
《隋書榮毗傳》:毗開皇中,楊素薦為華州長史,世號為 能。素之田宅多在華陰,左右放縱,毗以法繩之,無所 寬貸。毗因朝集,素謂之曰:「素之舉卿,適以自罰也。」毗 答曰:「『奉法一心者,但恐累公所舉』。素笑曰:『前者戲耳! 卿之奉法,素之望也』。」
《唐書張元素傳》:「元素授景州錄事參軍。太宗即位,問 以政,對曰:『自古未有如隋亂者,得非君自專,法日亂 乎?且萬乘之尊,身決庶務,日斷十事五不中。中者信 善,有如不中者何?一日萬機積其失,不亡何待?若上 賢右能,使百司善職,則高居深拱,疇敢犯之?隋末盜 起,爭天下者不十數,餘皆保城邑,以須有道聽命,是 欲背上怙亂者果鮮,特人君不能安之而挻之亂也。 以陛下聖神,跡所以危,鑒所以亡,日慎一日,雖堯舜 何以加』!」帝曰:「善。」拜侍御史。
《張文瓘傳》:文瓘,貞觀初補并州參軍。時李勣為長史, 嘗歡曰:「稚圭,今之管、蕭吾所不及。」勣入朝,文瓘與屬 僚二人皆餞,勣贈二人以佩刀玉帶,而不及文瓘。文 瓘以疑請,勣曰:「子無為嫌,若某冘豫少決,故贈以刀, 欲其果於斷;某放誕少檢,故贈以帶,俾其守約束。若 子才無施,不可,焉用贈。」因極推引,再遷水部員外郎。 《大唐新語》:貞觀中,金城坊有人家為胡所劫者,久稱 賊不獲。時楊纂為雍州長史,判勒京城坊市,諸胡盡 禁推問。司法參軍尹伊異判之曰:「賊出萬端,詐偽非 一。亦有胡著漢帽,漢著胡帽,亦須漢裡兼求,不得胡 中直覓。請追禁西市。」胡餘請不問。纂初不同其判,遽 命沉吟。少選乃判曰:「纂輸一籌,餘依」判。太宗聞之,笑 曰:「朕用尹伊、楊纂,聞義伏輸一籌,朕復得幾籌耶?」俄 果獲賊。尹伊嘗因坊州司戶尚藥局牒省索杜若省 符,下坊州供送,伊判曰:「坊州本無杜若,天下共知省 符忽有此科,應由謝脁詩誤。華省曹郎如此判,豈不 畏二十八宿,向下笑人。」由是知名。改補雍州司法。 《唐書郎餘令傳》:餘令徙幽州錄事參軍,有為浮屠者, 積薪自焚,長史裴煚率官屬將觀焉。餘令曰:「人好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