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7 (1700-1725).djvu/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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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高承埏

按《明外史循吏傳》:「承埏,秀水人。舉崇禎十三年進士, 除遷安知縣。縣近邊十年之內,三被兵,又頻歲旱蝗, 有司催科急,民多流移。承埏至寬征徭,斥耗羨,除贖 鍰,絕苞苴,省獄訟,廣招徠,不半歲,復業者七百餘戶。 明年春,民大饑,力舉荒政,全活甚多。乃教民倣江南 桔槔法,鑿溝開渠,引水灌田,闢汙萊三千八百餘畝。」 是年冬,漕艘阻凍,天津、遼左缺餉,上官檄州縣輸天 津粟濟之。遷安當輸四千石,承埏以縣小力爭,獲減 其半。又念去天津遠,率數石而到一石,令民齎錢至 山海關易粟,轉輸關外,以漕粟補償,或代明年正賦, 省浮費萬計。奸民多寄產於撫寧侯朱國弼、嘉定伯 周奎、駙馬都尉萬煒、都督田弘遇家,稱為「四姓佃戶」, 以避徭役、抗賦稅。承埏力繩之,且欲上聞。四姓懼田 得還籍。他奸民冒行伍、漏差科者,擒治數人,亦相戒 不敢犯。十五年,吏部察其廉能,調繁寶坻。遷安,人泣 送載道。寶坻近輦轂,多中貴,豪猾倚之為奸,繩治不 少貸。其他剔除蠹弊,一如遷安。

蔣棻

按《明外史高承埏傳》:「承埏同時治縣著聲者,有蔣棻, 常熟人。崇禎十年進士。歷知南海、建安二縣,以廉能 聞。建安當孔道,郵傳病民,悉裁以法。鄰邑建陽,以署 官誅求激變,奉檄馳諭之,即定。時寇氛日熾,人情動 搖,棻儲糗糧,修戰守,且籍壯士數百訓練之,屹若雄 鎮。上官交薦,擢禮部主事,未赴,聞都城陷,遂棄官歸。」

彭長宜

按《明外史高承埏傳》,「承埏同時治縣著聲者,有彭長 宜,海鹽人。崇禎十六年進士。明年,授上海知縣。時天 下大亂,巨室桀黠奴聚黨劫主人,索鬻身券,因焚室 廬,攫其貲。巡撫擒斬數十人,遣兵戍川沙。修怨者告 捕益急,長宜請」撫罷兵,謂首惡既誅,宜停追攝,且 民變非寇盜比,有司治之足矣。巡撫從其議,長宜分 別昭雪,獲免者甚眾。民逋賦多畏鞭扑,恆賄吏祈免, 而賦愈不登。長宜苐勸輸,勿予杖。知府讓之,對曰:「與 其督責而飽吏橐,曷若寬之使悉入公家乎?」民聞感 悅,賦入倍。他日,慈祥廉正,大得民和。

史能仁

按《明外史循吏傳》:「能仁,鹿邑人。崇禎間,以舉人授山 東新城知縣。厲清操,布衣脫粟,僅給朝夕。性慈惠,民 陷法網,每惻然拯恤。十三年大饑,死者纍纍,能仁見 之泣下,急索私橐,無一錢,乃解所繫帶,付厧庫易粟。 富民聞者,爭願出粟,能仁并發倉賑貸之,民賴以生。 凶荒之後,疫大作,存問者輒死,無敢至門者。能仁操」 藥餌,遍歷其家,雖風雨不為阻,全活者亦眾。一日,蝗 飛蔽天,為文祭告,蝗即去境有年。時四方大亂,寇數 萬猝來逼城。能仁登陴誓眾,與吏民共甘苦,衣短衣, 擐甲冑,冒矢石禦之,城獲全。尋調繁淄川,士民如失 慈母,傾邑泣送。其在淄川,復以治行著,擢御史,未任 歸,途遇流賊,檢其囊,僅錢數百兩。縣《德政》二軸,賊嘆 息曰:「廉吏也。」捨之而去。歸則授教里塾。卒無子,殯之 古廟中,牧兒日擲瓦礫其上,戲曰「打清官。」久之,積為 巨塚,至今稱清官塚云。

盛王贊

按《明外史史能仁傳》:能仁同時盛:王贊,字子裁,長洲 人。崇禎十年進士。授蘭谿知縣。潔己愛民,不漁取一 錢。聽獄訟,摘發如神。入覲,舉卓異。時詔天下有司陳 所在利病,王贊陳南糧、郵驛、盜賊三事,帝褒納焉。縣 當官道,民疲於供億,力為裁捐。先是,御史喬可聘以 巡方出其境,王贊不治供具,及索輓舟夫,則執手版 立,兩人大聲曰:「東作方興,縣令請以身代。」可聘遽乘 肩輿去。十五年,御史任天成亦以巡方至,王贊待之 如可聘,適遇颶風,不為輓留,舟為風所撼。天成遂大 怒,飛章劾其貪汙,詔褫職,下撫按治。代天成者,左光 先心知其冤,終以天成故,擬杖以聞。章下刑部,尚書 徐石麟具陳王贊所以得罪之故,請還其官。御史詹 兆恆先已論薦,吏部乃議起用。王贊適以內艱歸,未 幾國變,遂不出。王贊為諸生時,家酷貧,日不能再食。 及通籍後,其貧如故。後隱居田間,茅屋數椽,日課童 子自給,鄉人莫不重之。

姚孫棐

按《安慶府志》:「孫棐,號茂生,崇禎十三年庚辰進士,授 蘭谿縣令。蘭為浙閩孔道,孫棐酬應不匱,而坐理優。 如南米一項,最為蘭困。自邑達壩,數千里三換舟航, 輸糧十一,官胥費至十九里。民殷實者朝僉暮蕩其 家。孫棐毅然呈請,兩臺具疏改本為折,勒石永利。至 平徭以清隱占,修學以起士風,善政犁然。尋以御史」 左光先疏薦,調繁改東陽縣令。有假中官牌劄惑亂 地方,孫棐密察偽冒,潛報郡守,為固圉計。不謂賊魁 許都,即本邑士子,探城無兵弁,突發陷城,而孫棐嚙 指草血疏置几上,身投池中。忽鵝鴨群鳴,家人驚救 得甦。旦日,即馳走深山,招集義勇。甲申元旦,乘懈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