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7 (1700-1725).djvu/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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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秀所為歌也。帝聞異之,嘆曰:「賢人之言哉!」謂宰相 曰:「河內人其塗炭乎!」乃黜太守,德秀益知名。

《元德秀傳》:「德秀弟子李崿,擢制科,遷南華令。大水,他 縣饑,人至相屬,崿為具」鬻。及去,糗糧送之,吏為立 碑。

《張巡傳》:巡為清河令,治績最而負節義。或以困阨歸 者,傾貲振護無吝。秩滿還都,於是楊國忠方專國,權 勢可炙。或勸一見且顯用。答曰:「是必為國怪祥,朝宦 不可為也。」更調真源令。土多豪猾,大吏華南金樹威 恣肆,邑中語曰:「南金口,明府手。」巡下車,以法誅之,赦 餘黨,莫不改行遷善政簡約,民甚宜之。

《崔衍傳》:「衍調清源令,勸民力田,懷附流亡。觀察使馬 燧表其能,徙美原。」

《蔣欽緒傳》:欽緒子沇,乾元中歷陸渾、盩厔、咸陽、高陵 四縣令,美政流行,長老紀焉。郭子儀軍出其縣,敕麾 下曰:「蔣沇賢令,供億當有素,得蔬飯足矣,毋撓其清 也。」遷長安令。

《嘉話錄》:相國李司徒勉為開封知縣尉,捕賊,時有不 良試公之寬猛,乃潛納人賄,俾公知之。公召告吏卒 曰:「有納其賄者,我皆知之,任公等自陳首,不可過三 日,過則舁櫬相見。」其納賄不良,故逾限,而欣然自齎。 其櫬至,公令取石灰棘刺置於櫬中,令不良入,命取 釘釘之,送汴河訖,乃請見廉使,使歎賞久之。

《唐書薛玨傳》:「玨遷乾陵臺令,歲中以清白聞,課第一, 改昭應令。人請立石紀德,玨固讓。」

《柳子華傳》:子華為昭應令,檢校金部郎中,修宮使設 棘圍於巿,徇邑中曰:「民有得華清宮瓦石材用,投圍 中踰三日不還者,死不終日已山積矣。」營辦略足。宰 相元載有別墅,以奴主務,自稱郎將,怙勢縱暴,租賦 未嘗入官。子華因奴入謁,收付獄,劾發宿罪,杖殺之, 一邑震伏,載不敢怨,遣吏厚謝。

《柳渾傳》:渾貞元三年以本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仍 判門下省。帝嘗親擇吏宰畿邑而政有狀,召宰相語, 皆賀帝得人。渾獨不賀曰:「此特京兆尹職耳,陛下當 擇臣輩以輔聖德,臣當選京兆尹承大化,尹當求令 長親細事。代尹擇令,非陛下所宜。」帝然之。

《唐國史補》:「李遜為衢州刺史,以侯高試守縣令。高策 杖入府,以議百姓,亦近代所難也。」

《因話錄》:德宗躬親庶政,中外除授,無不留神。余伯父 自監察裏行浙東觀察判官,特授高陵縣令,裴尚書 武亦自鄜坊監察宰櫟陽,二人同制。後數日,因游苑 中,有執役者,上問何處人,云:是高陵百姓。上曰:「汝是 高陵人也。我近為汝揀得一好長官,知否?」

《唐書羅立言傳》:「立言改陽武令,以治劇遷河陰。立言 始築城郭,地所當者皆富豪大賈所占,下令使自築 其處,吏籍其闊陿,號於眾曰:『有不如約,為我更完』。民 憚其嚴,數旬畢,民無田者不知有役。」

《薛戎傳》:「戎遷河南令。吐突承璀討鎮州,所過吏迎廷 畏,不及治道前驅惟戎境內按故無所治。迓留府卒 犯令者,縛置獄,留守怒,遣將略出之,不與。累遷浙東 觀察使。」

《李頻傳》:「頻遷武功令。於是畿民多籍神策軍,吏以其 橫類假借,不敢繩以法。頻至,有神策士尚君慶,逋賦 六年不送,睅然出入閭里,頻密擿比伍與競。君慶叩 縣廷質,頻即械送獄,盡條宿惡,請於尹殺之。督所負 無少貸。豪猾大驚,屏息奉法,縣大治。有六門堰者,廞 廢百五十年。方歲饑,頻發官廥庸民,浚渠按故道,廝」 水溉田,穀以大稔。懿宗嘉之,賜緋衣、銀魚。俄擢侍御 史。

《玉泉子》李據,宰相絳之姪,生長紈綺,曾宰字於澠池, 皆以門廕也。不知書,因節歲索魚不得,怒追漁師云: 「緣獺暴不敢打魚。」判云:「俯臨新歲,猛獸驚人,魚網至 寬,疏而不漏。」後又祗承人請假,狀後判云:「白日黃昏 須到,夜即平明放歸。」祗承人並不敢去。又判決祗承 人云:「如此癡頑,豈合吃杖五下。」或語據曰:「豈合吃杖, 不合吃杖也?」李曰:「公何不會?豈是助語共之乎者也, 何別哉?」

《大唐新語》:「崔皎為長安令,邠王守禮部曲數輩盜馬, 承前以上長令不敢按問。奴輩愈甚,府縣莫敢言者。 皎設法擒捕,群奴潛匿王家,皎命就擒之,王懼,盡縊 殺,懸於街樹,境內肅然。出為懷州刺史,歷任內外,咸 有聲稱也。」

《唐語林》:「李封為延陵令,吏人有罪,不加杖罰,但令裹 碧頭巾以辱之。隨所犯輕重,以日數為等級,日滿乃 釋。吳人著此服,出入州鄉,以為大恥,皆相勸勵,無敢 犯。賦稅常先諸縣,既去官,竟不捶一人。」

《南唐近事》:王魯為當塗宰,頗以資產為務。會部民連 狀,訴主簿貪賄於縣尹,魯乃判曰:「汝雖打草,吾已蛇 驚。」為好事者口實焉。

鄧亞文,高安鄉野之人也。烈祖時自尚書郎拜青陽 令,升廳就案而食,自謂尊顯彌極。還語兒子輩云:「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