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7 (1700-1725).djvu/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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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婦人至,則以布蒙其面,坐之帳中,使各伸足。帳外 令隸曰:「此是盜金環者。取大杖杖之。」一婦即縮其足, 出而詢之,乃小姑也,一鞫即服。鄰境楊氏兄弟五人 爭產,訟經年不能決,越境來訴。直命跪庭下累日,引 古人兄弟友愛者反復開諭之,五人感悟,請不復爭。 上元縣人有囊鈔五百貫,為人盜去,訴於直。直曰:「汝 何所見?」答曰:「只枕一石,他無所見。」直曰:「奈何?」令人取 石入城隍祠,決而求之,復以其狀焚於祠下,人爭趨 觀。密令隸數人聽察眾中,又令二人立門下,凡觀者 出入,皆索鈔一貫,無鈔者不得出。有二人私相語曰: 「我知盜囊鈔者出此,我與汝即其門,道其故,彼懼而 分我則已。」隸輒執之,遂得盜鈔者。其理民訟多類此。 正德元年卒官。邑民老幼攜扶哭於縣門,相屬不絕。 有送喪至滕,葬畢而後歸者。

王彝

按《寧波府志》:「彝字友倫,鄞人。宣德中,令仙遊。先是,邑 人積苦征斂,多逋負者。彝至,撫字有方,科差不擾。首 奏免小嶼寨土兵之役,乞鄰邑助楓亭驛廚傳之供, 計都里以均坐派,條征輸以完積逋,民漸復業。政既 成,自廨治壇壝以及倉庫門路,悉葺治之,民不知有 役也。比三年,卒於官。邑人愛慕不已,立碑頌德,建祠」 祀焉。

祖述

按《蘇州府志》:「述字尚賢,宣德時人。以福建參政左遷 嘉定縣令。悉心民隱,每朔朢必集父老諮詢邑中利 害。又建議以邑之邊徼,田囓於海,額賦無從出,宜蠲 歲辦漕艘若干,民苦督責不支,多竄徙者,宜罷。奏上, 皆報可。境內之水為潮汐所淤,禾比不登,六年間次 第盡疏。時簿朱誠有廉名,為奸黠吏所誣奪官,特為」 奏雪,而擒治誣者。故僚屬競勸,俗用丕變焉。

郭南

按《明外史循吏傳》:「南正統初為常熟知縣,勤敏善理 劇,甚得民心。民素患差徭,南召父老諭曰:『令爾輸米 四石,準役一歲,可乎』?父老頓首曰:『往者一歲之役,費 至五六金,今如明府言,止一金耳,奚不可』?乃為倉貯 之,以給役費。歲終鈞考,費止三之二,遂減下歲之輸, 民益歡悅。僚屬有事於鄉者,嚴與之約,以食物隨行」, 過期即繼之,俾勿擾下。其惜財愛民,皆此類也。縣產 軟栗,南食之而甘,嘆曰:「後必有以此進貢者,為吾民 永世害矣。」命悉拔之。十二年以老致仕。父老及宦於 朝者,交章乞南還任,英宗許之。

張璟

按《明外史郭南傳》:「璟,沁州人。正統元年,知平山縣,善 撫字,訟簡盜息,戶口日增,乃修舉廢墜,學校壇廟官 廨無所不新,而民不知勞。九載滿,士民留之,為進秩 復任。景泰初,母憂去,又相率乞留。命奪情視事。久之, 卒官,士民哀號罷市。」

徐榮

按《明外史郭南傳》:「榮知槁城,有惠愛,以親喪去官。既 服闋,槁城耆老百餘,稱榮廉勤奉公,吏民畏服。見在 縣令,昏耄不任事,乞還榮槁城,終惠百姓。詔下御史 覈實,乃還之。景泰初,九年秩滿,部民復狀其善政乞 留,天子亦報可。」

何澄

按《明外史郭南傳》:「澄,四川人。正統初為安福知縣。廉 靜慈祥,外若無為,而內有區畫。巡撫趙新以為不勝 任,奏除代之。部民不服,走愬憲司,弗納,乃相率走闕 下,陳澄善狀,乞留。詔下巡按御史覆覈,果若民言,乃 令還任。澄既還,築寅陂,浚渠道,復密湖之舊,水利大 興,去弊除患,如治其家,民大愛之。秩滿當去,侍講劉」 球為民代請,乃復留。

田玉

按《明外史郭南傳》:「玉,內江人。正統時,知桐鄉。善恤民 隱,有實政。時浙閩用兵,徵需繁重,玉經畫有方,民以 不擾。及丁父憂,縣民訴於上司,乞奪情視事,朝議不 許。既服除,縣民復以為請,巡撫周忱亦奏保,帝乃可 之。當是時,英宗承仁、宣之後,加意吏治,長吏優治行 為部民乞留者,率從其情,或增秩久任,或即行超擢。」 其坐事及遭喪去者,部民保留,亦輒報可。

葉騏

按《明外史貝秉彝傳》:「秉彝後有葉騏者,亦為東阿知 縣,有賢聲。正統三年,以九載考最入都,縣民群列其 善政乞留,下所司核,言,皆有徵,乃可其奏。」

胡濟

按《廣西通志》:「濟,字孟時,南海人。洪熙初,御史胡啟先 以賢良舉,授廣西布政司檢校。正統三年,僉事王凱 以廉介薦,知理定縣,招徠流民,復調平南縣界,藤峽 猺獞不時侵掠,移竄者多,濟築城衛之,民始奠居。九 年,總兵官韓觀征勦藤峽,大同、明化二里,民多就俘 者,濟力為辨釋,蒙活者二千餘人,民懷其德。以疾卒」 於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