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7 (1700-1725).djvu/69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冤屈。」景帝覽表訖,忽然不見。孝直甚怪夫宇宙之內, 有此異事,遂手詔收梁緯付獄勘詰,事事不虛。及枉 殺段孝直事奏帝,帝敕下將梁緯往孝直墓所斬而 祭之,仍追贈尚書郎,守長安令。故語云:「莫言鬼無身, 杜伯射宣王。莫言鬼無形,孝直訟生人。」此之謂也。 《南唐近事》:江都縣大廳,相傳云陰有鬼物所據,前政 令長升「之者,必為瓦礫所擲,或中夜之後毀去案硯, 或家人暴疾,遺火不常,斯邑皆相承居小廳,蒞事,始 獲安康。」江夢孫聞之,嘗憤其說。然夢孫儒行正直,眾 所推服。無何,自祕書郎出宰是邑,下車之日,升正廳, 受賀訖,向夜具香案端笏,當中而坐,誦《周易》一遍。明 日如常理事,蔑爾無聞。自始來至終考,莫睹「怪異。」後 之為政者,皆飲其惠焉。

《聞見雜錄》:張文懿為射洪令時,出城遇村寺老僧於 道,邂逅過之,亦必出迎。文懿怪而詰之,僧曰:「長官來, 則山神夜夢告某曰:『相公至矣』。」一日復往,而僧不出。 文懿曰:「不出何也?」僧謝曰:「神不我告也。」文懿以為誕, 問僧所以夜夢告曰:「長官誤斷殺牛事,天符已下,不 復相矣。」文懿驚駭,省之,果嘗有殺牛事也,遂復改正。 明日再過,寺僧復出曰:「昨夕山神云。長官復為相,明 日當來。但減筭爾。」後文懿再入中書。

《明外史呂光洵傳》:「光洵知崇安縣,縣有女子中祟,或 導其父投牒訴,光洵曰:『此欲困我耳』。立草檄移城隍 神。明日,鬼謂女曰:『汝家驅我,我姑去,霜降當復來』。」 《獻徵錄》:「張昺字仲明,鄞人也。成化間,知鉛山縣,政通 神明。有賣薪者食鱔魚,忽死,鄰保疑其妻殺之,拷訊 無他狀,械繁踰年,昺初至任,嘗白晝登堂,恍惚見有 綠」袍烏巾者語昺曰:「吾非人,乃某鄉之土地也。鄉民 某甲之妻,以殺夫繫獄。此人本中鱔毒,而殂非婦罪 也。公欲驗之,但置鱔於水甕中,昂頭出水二三寸者, 必殺人,試之則事白矣。」言訖不見。昺異之,詰旦,命闔 境漁者捕鱔,得百斤。以神言驗之,得昂頭者凡七。因 召婦烹之,以食死囚。纔下咽,便稱腹痛仆地死。婦冤 遂白,乃釋之。

《開封府志》:「魏灃,嘉靖中進士。初授濬縣令。午堂夢鐵 佛寺伽藍云:亟詣寺救李舉人。醒趨寺,閴如也。扺伽 藍座宛夢中睹者。俄風吹壁上軸起,有隘牖,一生一 婦在焉。訊之,生曰:『生誤至此,僧欲中傷之,緩則無濟 矣』。旋率役搜捕婦歸本主,僧讞大辟,生得釋。後登賢 書。」

《明外史朱維京傳》:「維京改知崇德縣,前令有死於署 者,時出為祟。維京至則屏跡。及去,人怪之,祟見夢曰: 『朱君不取民一錢,何可犯也』?」

《兗州府志》:「任勵為長葛知縣,部使私囑曰:『邑產水牛, 幸為少購皮革』。勵陽應諾。少頃,牽水牛數隻詣堂下 曰:『此赤子耕具粒食之原也』。部使慚怒,因以他事誣 之,羅織下獄,竟憤抑死。邑人流涕,如喪慈母。居數日, 邑人見勵鼓吹旗幟,復入城門,皆怪且喜曰:『吾君復 來矣,孰謂君死。追而視之,入城隍廟,忽不見部使者』」 尋死,邑人為之立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