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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07 (1700-1725).djvu/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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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大猷傳》:大猷授婺州金華縣丞。爭財者諭以長幼 之禮,悅服而退。李椿年行經界法,約束嚴甚,檄大猷 覆視龍游縣,大猷請不實者得自陳,毋遽加罪。 《朱熹傳》:熹中紹興十八年進士第,主泉州同安簿,選 邑秀民充弟子員,日與講說聖賢修己治人之道,禁 女婦之為僧道者。罷歸請祠,監潭州南嶽廟。

《楊萬里傳》:「萬里調永州零陵丞,時張浚謫永,杜門謝 客,萬里三往不得見,以書力請,始見之。浚勉以正心 誠意之學,萬里服其教,終身名讀書之室曰『誠齋』。」 《劉穎傳》:「穎調溧陽主簿,時張浚留守建康,金師初退, 府索民租未入者,穎白浚言師旅之後,宜先撫摩,當 盡蠲逋賦。浚喜,即奏閣免,由是知之。」

《李衡傳》:「衡授吳江主簿,有部使者怙勢作威,侵刻下 民,衡不忍以敲扑迎合,投劾于府,拂衣而歸。」

《劉清之傳》:「清之登紹興二十七年進士第,調袁州宜 春縣主簿。未上,丁父憂。服除,改建德縣主簿。請於州, 俾民自實其戶,由是賦役平,爭訟息。調萬安縣丞,時 江右大祲,郡檄視旱,徒步阡陌,親與民接,凡所蠲除, 具得其實。州議減常平米直,清之曰:『此惠不過三十 里內耳,外鄉遠民,勢豈能來?老幼疾患之人,必有餒 死者。今有粟之家閉不肯糶,實窺伺攘奪者眾也。在 我有政,則大家得錢,細民得米,兩適其便』。」乃請均境 內之地為八,俾有粟者分振其鄉,官為主之,規畫防 閑,民甚賴之。帥龔茂良以《捄荒實跡》聞於朝,又偕諸 公薦之。發運使史正志按部至筠,俾清之拘集州縣 畸零之賦,清之不可。清之有同年生在幕中,謂曰:「侍 郎因子言,謂子愛民特立,將薦子矣。其以閥閱來。」清 之貽之以書曰:「所謂贏資者,皆州縣侵刻於民,法所 當禁。縱有贏資,是所謂羨餘也。獻之自下而詔止之, 今則止而求之,乃自上焉。不奪不饜,其弊有不可勝 言者。願侍郎自請于朝,姑歸貳卿之班,主大農經費, 以佐國家。如此,則士孰不願出侍郎之門?不然,某誠 不敢玷侍郎知人之鑒」,以薦者兩有審察之命,清之 竟不見丞相詣吏部銓,得知宜黃縣。

《程迥傳》:「迥調饒州德興丞,盜入縣民齊匊家,平素所 不快者皆𦊰絓逮獄州屬,迥決禁囚,辨其冤者,縱遣 之,匊訟不已。會獲盜寧國,匊猶訟還所縱之人。迥曰: 盜既獲矣,再令追捕,或死於道路,使其骨肉何依,豈 審冤之道哉!唐肅宗時,縣有程氏女,其父兄為盜所 殺,因掠女去,隱忍十餘年,手刃盡誅其黨,刳其肝心」, 以祭其父兄。迥取《春秋》復讎之義,頌之曰:「大而得其 正者也。」表之曰:「英孝程烈女。」

《李祥傳》:「祥為錢塘縣主簿時姚憲尹臨安,俾攝錄參。 邏者以巧發為能,每事下有司,必監視鍛鍊,囚服乃 已。嘗誣告一武臣子謗朝政,鞫于獄,祥不使邏者入 門,既而所告無實,具以白尹,尹驚曰:『上命無實乎』?祥 曰:『即坐譴自甘』。憲具論如祥意,上駭曰:『朕幾誤矣,卿 吾爭臣也』。」遂賜憲出身為諫大夫,祥調濠州錄事參 軍。

《謝深甫傳》:深甫調崑山丞,為浙曹考官,一時士望皆 在選中。司業鄭伯熊曰:「文士世不乏求,具眼如深甫 者實鮮。」深甫曰:「文章有氣骨,如太山喬嶽,可望而知。」 以是得之。

《婁機傳》:「機乾道二年進士,調含山主簿。郡委治銅城 圩八十有四,役夫三千有奇,設廬以處之,器用材植, 一出於官,民樂勸趨,兩旬告畢。七攝鄰邑,率以治績 聞。」

《廖德明傳》:「德明,乾道中進士第,累官廣東提舉刑獄。 有鄉人為主簿,德明聞其能,薦之。會德明行縣,簿置 酒延之,假富人觴豆甚盛,德明怒曰:『一主簿乃若是 侈邪,必貪也』。于是追還薦章。」

《李舜臣傳》:「舜臣調邛州安仁縣主簿。歲大祲,饑民千 百,持鉏棘大呼,響震邑市。令懼閉門。舜臣曰:『此非盜 也,何懼為』?」亟出,慰勞遣之。

《楊簡傳》:「簡舉進士,授富陽主簿。會陸九淵道過富陽, 問答有所契,遂定師弟子之禮。富陽民多服賈而不 知學,簡興學養士,文風益振。」

《安丙傳》:「丙調大足縣主簿,秩滿詣闕,陳蜀利病十五 事,言皆剴切。丁外艱,服除,調曲水丞。」

《游仲鴻傳》:仲鴻初調犍為簿,李昌圖總蜀賦,辟糴買 官,奇其才,曰:「吾董餉積年,惟得一士。」昌圖召入,首薦 之。

《黃疇若傳》:「疇若舉進士,授祁陽縣主簿。邑民有訴僧 為盜,且殺人,移鞫治,疇若疑其無證,以白提點刑獄 馬大同,且爭之甚力,已而得真盜,大同薦之。」

《徐僑傳》:僑調上饒主簿,始登朱熹之門,熹稱其明白 剛直,命以「毅」名齋。

《金華府志》:「葉秀發調桐城丞。金人犯蘄黃,桐為鄰壤, 人凜凜不自保,騎兵將迫,家人號泣求避,秀發叱之 曰:『此臣子竭力致身之日也,雖死何憾。苟先去,如一 城生聚何?修城濬濠,日為備禦計。會金人使諜者至